《枯枝坠地占》原文与解析

《枯枝坠地占》原文与解析

原文

戊子日辰时,偶行至中途,有树蔚然,无风,枯枝自坠于兑方。占之,槁木为离,作上卦,兑方为下卦,得火泽睽。以兑二离三,加时辰五数,总十数,除六余四,变山泽损,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泽睽变损,互见坎,离,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且睽损卦名,俱有伤残之义。断曰:“此树十日当伐。”果十日,伐木起公榭,而匠者适字“元夫”也。

以上诸占例,并是先得卦,以卦起数,所谓后天之数也。

解析

就是在戊子日丙辰时,先生在路上行走的时候,看到有树长得很茂盛,也没有风,但是却有一条干枯的树枝,在兑方掉落。于是以枯枝为槁木为离作上卦,以兑方为下卦,得火泽睽,变山泽损,互既济,然后采用《周易》原文火泽睽九四爻辞“睽孤,遇元夫”,同时按照梅花易数的体用论,体为兑,互卦离火克兑,加上睽卦和损卦的卦名,都有伤残的象征,依据这些卦理,判断十日内这棵树将要被伐掉,果然这棵树十日内被伐掉去盖公榭,就是衙门公署了。

爻辞中的“元夫”,就是指伐树的人,好像是和爻辞对上了。但是爻辞里为什么说元夫,我们看不到易理,而且我们关心的是树为什么十日内被伐倒,判断的易理依据是什么?也没有十分明确。这个案例中的主卦火泽睽是火克金,互卦是水克火,变卦是土生金,用这个来判断十日内,好像理由也不充分,因为变卦土生金,互卦又是水克火,那这个离火还能发挥作用吗?没有作用的话,那用卦这个火,怎么能克体卦兑?如果不能克的话,又怎么会有伐树呢?很显然,用体用论去解释这个现象,除了简单的生克关系,其他都与结果没有必然的联系,理由很苍白无力。类象和预测,最低也要有某种必然性,如果连这个都模棱两可,不能肯定,那么用体用论去解决现实中的一些事情,判断就非常容易出现问题和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