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融资的特点

(一)一般项目融资的特点

1.贷款人对借款人无追索权或行使有限追索权。

项目融资主要适用于在运营期间有较稳定收益的大规模投资项目,它不是以项目业主的信用或者项目有形资产的价值作为担保来获得贷款,而是依赖项目本身良好的经营状况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现金流量作为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此外,项目融资通常是仅以项目的资产,而不是项目业主的其他资产作为借入资金的抵押。

所谓贷款人对借款人无追索权或行使有限追索权,是指贷款人仅在项目本身的收入范围内,或者在项目形成的产品收入范围内行使还款请求权,而没有对借款人追索或有限追索的权利。

2.一般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https://www.daowen.com)

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直接操作者,直接控制着项目建设及收益的资金流动。银行作为贷款人,将资金贷入项目公司,一方面便于实现对资金的控制,另一方面也容易实现对项目的监控。

3.以项目全部资产对贷款进行担保。

在项目融资中,贷款人自愿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但为了制约项目借款人的管理及经营,贷款人一般会以借款人对项目所享有的所有权益对项目贷款进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