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后续事务处理

(三)被认定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后续事务处理

如被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或相关物价部门认定为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可能立即会有相关经销商要求返还因“窜货”而被扣罚的保证金、罚款等;因“窜货”而被辞退的员工亦可能引发劳动纠纷;关于消费者可能提出的索赔要求,目前我尚未查悉。对于经销商退还相关款项的要求,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制定退还政策。依据现有2年时效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注意所退还款项的扣罚时间。依据笔者经验,因经销商大部分为个体工商户,考虑到诉讼成本、胜诉概率等各方面原因,经销商很少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对于员工与企业的劳动纠纷,考虑到企业的社会责任、举证难度等因素,我建议通过调解或和解的方式予以处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