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我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政策体现为自上而下高考制度安排,是高职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从21世纪初,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开始探索“自主招生”,到2006年教育部开始在部分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最显著变化是高职教育规模由急速扩张向平稳增长过渡,一批国家主导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始出现。由此,高职院校也正式走上主动探索“分类发展”的道路。从已有发展经验来看,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的显性的制度性差异在于“层次”定位,并且基于这种分层产生了生源遴选的分级。制度安排通过录取批次的后置进一步凸显了社会对高职院校“低层次”甚至“低水平”的刻板印象。在高职院校探索“类型发展”的新时期,如何确保其与普通本科院校的之间是类型的差别而非等级高低,成为其后续发展必然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提高办学质量的同时,“入口”管理也成为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所在。

长久以来,统一高考是我国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最显著特征。但是,统一高考是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精英化发展阶段类型相对单一的有效制度安排。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阶段的到来及不断推进,高等教育系统的规模扩张与院校类型分化开始促动相关教育改革。如何为不同类型高校遴选合适人才?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关键。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先行先试,在统一高考制度环境中,开始了自主招生探索,并逐步被推广。高职院校在自发性与路径依赖等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下,也开启了基于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改革。2006年,单独招生考试开始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试点,由此,我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各省结合国家政策,立足区省域高职教育发展实际,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伴随着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改革深化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加快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也进入制度变革的活跃期,并形成了以“分类考试”主导的“职教高考”制度体系建设的新阶段。从外部来看,高等职业院校发展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属性正处于“权力”向权利的转型期,高职院校的“职业性”被重新重视。从内部来看,在内外部环境综合作用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在“高等性”“职业性”“社会性”的多重制度逻辑中逐步形成改革的新局面。随着《国家中长期发展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决定》及《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国家及相关部委政策的出台,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相关的制度安排逐步完善,相关制度逐步从统一高考的制度体系中分离出来,进入相对独立的制度变迁新阶段。从统一高考到分类考试,我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较短的时期内实现了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

虽然我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逐步进入了“分类考试”政策安排的独立推进期,但是当前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依然受国家政策主导,各地方政府虽然着力推动分类考试改革,但主要是基于考试新形式的探索,企业参与考试招生的程度比较低,高职院校在考试招生改革中通常处于被动适应的地位等问题比较凸显,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尚不健全。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当前我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创新的瓶颈。如何实质性地破解这些瓶颈性问题?我们既需要有前瞻性的创新性实践探索,同时更需要科学的理论支撑。公平与效率是历次高考改革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归依。在高等教育机会供需结构开始出现新变化的背景下,公平与效率的实践内容与重心也开始出现新的变化。但是,“公平作为高考制度的基本价值原则”是考试招生制度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基础,是其作为一项实践社会公平的教育制度所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但是,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并非一味强调公平,用过度的平等主义约束一切改革。如何用公平的改革提升效率实践,构建基于公平底线的有效率的考试招生制度?这或许是当前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需要破解的关键理论命题。在经济学的相关论述中,公平和效率并非对立概念,而是相互依存。因此,本研究在结合公平与效率的理论论述,立足高考改革实践,提出了“走向公平的效率”,以尝试为我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供理论可能。它是以更有效率的改革实现更高质量的公平,二者表现为互为依存的双螺旋关系。(https://www.daowen.com)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已经具备了以效率改革推进公平目标的实践基础,也逐步明确了需要解决的一些关键命题。综合来看,改革需要解决的命题包括,考试招生制度的选择性,回应生源多元化与院校类属特征的动力机制,兼顾学校主体与企业主体的主体参与机制,配合权力下放与权力的监督监管机制,“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考试内容的设计以及对“省级统筹机制”的完善。尤其是随着国家“职教高考”制度安排诉求的不断高涨,建立适应不同生源类型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为高职院校多元选才、科学选才,选择符合高职教育培养要求的人才,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不仅需要从高等职业教育机会的供给端推进院校转型,建设一批应用型大学,升格一批本科高职,增设一批高职本科专业,也要加强需求端疏导,继续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实施中学分流,扩大生源类型结构。更为重要的是继续深入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如推进考试招生立法、深化分类考试基础上的分类管理、企业参与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强招生宣传及理论研究等。

总之,我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逐步建立,既是高职教育发展转型的必然产物,也是考试招生制度变迁的必经阶段。但是,任何一项系统性的制度变迁并非一蹴而就的产物,其变迁过程必然经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协调与均衡的适应性调适过程。我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从国家到地方的“调适过程”的时间,但是学校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等微观层面的利益均衡的实现依然需要较长时间来实现。如在部分高职院校普通高中生源依然相对充足的背景下,扩大中职生源,改变普通高考主导地位,推广多元招生评价,对这部分高职院校来说具有较大的制度交易成本。诸如此类现实问题依然比较多,但是,统一高考到分类考试、多元评价并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体系的制度变迁已经成为必然趋势,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的建立与不断完善,既符合高职教育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