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院校书法教学改革问题

第一节 师范院校书法教学改革问题

一、学科地位的确立

书法是离中国人的日常生活越来越远的传统文化。2009年,中国书法申遗成功,让书法人终于昂起头,并以清新的思想加倍珍视和关注这一传统艺术。有了国家领导人大力倡导,教育部培养方案的出台,在当代,书法专业在高校形成了可喜局面,基本上各种类型的大学都能找到书法的踪影。首都师大、北京师大、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南京艺术学院等都有了自己的书法博士点,也显示出了对书法的话语霸权。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等,整合其学科综合的优势,逐步彰显出书法深厚的文化底蕴。

书法教育应该属于一个学校的校本课程的开发,教育规律的事情虽然不能通过教育的行政力量来推动,但是,保证书法的课程地位仍然是高校书法发展的命脉所在,对书法教育的价值仍然需要各级领导高度关注。目前书法是否是一门专业和学科,是否是独立的艺术门类,教育部的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学科设置中并未单列出来,众多院校的书法教育体系不一致,培养目标也不尽相同。由此带来的是书法教育因校、因系、因师各异,教育行政部门对书法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也显得模糊。

从现实的情况看,书法教学时数大多被压缩在很少的时限内,无法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有的学校根本不提书法,把书法改成三笔字;有的学校只开公共选修课;有的把书法只列在课程表上,应付检查;有的学校缺乏书法师资;有的根本不开设书法。这种良莠不齐的现象客观上造成了书法课可有可无的废纸堆教育,说到底,书法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学科地位,这自然加深了师生对书法课的迷茫和偏见。

二、研究机构的设置

书法研究机构是加重大学人文艺术色彩、增强学术研究氛围、交流书法艺术、形成科研教学互动的有效平台。书法研究所充分发挥高校的科研功能,提高教学质量,也是提升院系人文氛围的重要途径,从而获得整体的书法科研话语权。北京大学书法研究所、复旦大学书法文化研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书画院、重庆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上海师大中国书法文化研究所、首都师大书法研究院、西南大学中国书法研究所、天津师大王学仲书法研究所、山西大学书法研究所、暨南大学书法研究所、北京语言大学书法篆刻研究所、重庆师范大学书法研究所等形成了大学书法文化声音。院校相继成立书法研究所,其意义不仅在于学科发展建设的需要,而且对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构建与其他院校合作交流的平台,形成学术与艺术互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在师范院校中,书法科研机构的设置还不尽如人意,有的也形同虚设,其根本原因在于大学科研机构地位的确立是双向的,一方面在于科研人员自身影响力、研究才能和项目支撑,但更重要的是学校及学院对研究机构的重视程度和经费注入。科研经费的投入不足,甚至没有经费是研究机构难产的另一重要原因,完全靠自身能力争取科研项目经费在现实科研体制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大学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首先要领导带头搞好科研,把研究所的工作落到实处,只顾忙于行政事务的领导是不合格的高校领导。其次可以挖掘政策资源,借助社会力量资源、社区资源、教师资源、家长资源来推进研究所工作。书法研究目标要定位准确,至少包含书法教育研究、书法人才研究、书法创作研究、书法史论研究、书法发展研究、书法价值研究以及书法文化性研究等方面。这是实施素质教育所包含的要义之一。

三、书法教学中的几个环节

师范院校的书法教学大致分为两个层次:一为书法专业的教学体系,以培养书法专业人才为目标;二为以培养学生人文素质和职业能力所必备的技能训练。无论是哪个层次,都需要弄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一)技能与书艺

技能和书艺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当代书法呈现出一种竞技的景观,技能是书艺的基础工程,过分强调书写技能性对书法的健康发展不利;书艺是在技能修炼基础上的文化反射,在技能基础上强调书法的文化性是书艺发展的必然,因为最终接受历史裁判的是技能背后的文化含金量。技能要靠练,书艺要靠养。从广义上讲,技能修炼也是一种文化修炼的过程。

书艺背后包含多少文化资源?我在拙文《书法文化与文化书法》一文中有较为明确的阐释:即通过线、形、墨、空白、纸张的和谐性展示,在书法里表现出来的力、势、骨、气、趣的美感性、目击道存般的人格心性以及情韵境界的高迈性。书法背后的相关文化元素是什么呢?我认为是技法的哲理性,内容的诗意性,印章的感染性,音乐的律动性,绘画的同源性与冲击力,审美的体验性以及境界的和谐性。但是在师范院校中,由于训练时间的不可保证,书法技能的训练不够,所以书法艺术的整体表现还很薄弱。在技能修炼中,学生多表现出生搬硬套机械模仿,问题在于,模仿也没有仿像。更不要说对传统文化思想和深刻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理解和把握。师范院校的教育主要是培养教师,如果缺乏书法基本功的训练,怎么感染和培育下一代学习汉字呢?同时,一个教师都不知道书法是什么,不知书艺精神,那还有多少人会知道、会关注呢?教师应从感性和理性上在学生主体与现实生活之间建立一种审美化的关系,以书法美学来观察自然和社会,塑造自身、陶冶情操。

(二)品德与书艺

教育家丰子恺先生曾云:“艺术教育当以人格教育为主,技术为次。”在书法史中,书法家们都崇尚“人品”和“书品”的完美结合。书法教学,就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质、道德情操、价值观念、审美个性培养的过程。那么,书法教育究竟应培养学生哪些品性呢?

书法是“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的那种心印的艺术,通过书法和谐性的全面阐释,引导学生由对书法和谐建构的理解,从而形成对和谐心灵、和谐人际、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正确理解;通过对书法的长期修炼,可以形成严肃认真、谨慎细微、谦虚好学、吃苦耐劳、大胆创造的品性;通过对历代书法家作品的赏析和修炼,产生崇敬神往之情,随着对书家学识人格的了解,效法他们的人格品质并使之成为一种趋势。因为只有好的人格才会产生好的书品,“心正则笔正”的道理就在这里。有人感叹,在当今社会里,好像只有在艺术里才可以找到真善美了,这话说得有些过火,但在书法教学中是可以唤起学生求真,学做真人,追求善美的。虽然我们不是为了培养书法艺术家,但也应培养学生做人的素质,辨析真善美,这是至关重要的。在现在的校园教育中,教育者也越来越理性,用艺术的规律来办艺术教育。学生应抓住在大学学习书法的机会,因为在他们毕业进入社会后,学习成绩的好坏会很快对他们产生影响。

(三)教法与效果

在书法教学中首先要包含审美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艺术素质。其主要包含着疾势行笔与惊鸟掠空,疏朗结字与旷野疏林,书法线条与自然万象等审美联想;通过对书法中文字内容的体察,关注内容情感与书法风格的和谐性;通过示范、临帖、读帖、创作获得美感享受;借助丰富的想象力去记忆、分析、思维、感知、认知,使学生对书法的认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由形象发展到抽象,逐步培养学生的鉴赏能力。在学生审美能力成熟时,自然能达到“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志悦神”的层次。

其次是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从写字到写文,从抄字到析字的转变。很多学生临帖,从头至尾,一遍一遍地临,贪多求快,对字的笔画与结构特征不去分析理解,对细节缺少关注,甚至只是抄帖,法帖中的技法与形式表现如同空中楼阁,这样做只能是对法帖形成表面记忆。书写内容最好写经史子集、经典的诗词曲赋甚至规范的自作诗词。

为了减少偏少的书法课时与为了“见效”需大量仿临、硬背法帖的矛盾,我们在教学课堂中,要求学生面对教师的直观演示,利用MP4、MP5、照相机、手机拍下范字,随身携带、朝夕观摩、处处留意,体察书写要领,抢占学生的视听空间,这种方式至古人未所至,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另外,搞好对比书法展览。学生进校时的字以及学习半年、一年、两年后的字我们都细心保存,每隔半年或一年举办一次书法对比展览,让学生看到进步。热情和激动可以成为兴趣的老师,每次的展览成了校园里的风景线。学生在练习书法的过程中,从审美心理上看,由于长期面对字帖范字,参照物是字帖范字或者是老师范字,总以为自己没有进步,其实他们是忘记了“本”,忘记了自己的最初面目,产生了急切的审美趋势,通过一对比,就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之感。

在我看来,一堂优质的书法课应该包含教法的创新性、过程的鲜活性、审美的愉悦性、深厚的文化性、技道双收的实效性,要集艺术性、观赏性、知识性、实用性、规范性于一堂。先进的教法可以直接作用于学生对书法文化的理解及形式与技法规律的把握,增强学生吸收法帖美感精神的主动性与敏感度,更能让学生把握书法创作与精神上的观照。

要让真正的书法艺术走进课堂,其动力一定来自教育内部,当然也有一个教育内容逐步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更多要通过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来实现,但是对已经到来的,我们要好好爱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