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区的唐墓形制
西安地区的唐墓形制
本文原是1979年《隋唐考古学》讲稿中唐代墓葬内的一节。1994年初,台湾大学史学系邀讲唐代墓葬简况,因而较全面地增改此节以应。此次发表又做了少许补充并添加了一些注释。
西安地区,指今陕西省西安市及其附近诸县而言。这里是唐代京城所在和毗邻京城的京兆府雍州辖地。许多唐代皇室、贵戚、功臣、将相和京畿大族的墓葬分布在这里,不少外地由于各种原因流寓京畿的人,死后也埋葬在这里。因此,西安地区是唐代墓葬最集中的地点。
京城附近的墓葬,对当时颁布的包括丧葬制度在内的各种制度的遵守,比较严格,有一定的规范意义。近年各地唐墓的发现,清楚地表明了西安地区唐墓的规范化。它所表现的规范,至少适用于黄河中下游,即一般所谓的中原地区。西安地区唐墓的另一特点,是有墓志随葬的较多。墓志既给我们提供了可靠的年代根据,又提供了准确的墓主人的社会身份。这就使我们比较容易较全面地考察唐墓的分期与类型问题。
根据墓志提供的具体年代,对照墓葬各方面的变化(除了下面论述的形制之外,还有随葬品的位置、组合及其个体的演变和壁画的布局与内容两项),西安地区唐墓大致可分三期[1]。第一期,高祖、太宗时代,即公元618~649年,这一期是唐开创时期,墓葬各方面的情况还和隋代相似,唐代特征尚未形成。第二期,高宗到玄宗时代,即公元650~756年,这一期是唐代特征形成和发展的时期;如果要细分,可以分作高宗、武则天至玄宗之前,即公元650~712年和玄宗时代即公元712~756年两个阶段。此期前段的重点在唐代特征的形成,后段的重点在特征的继续发展。第三期,自玄宗以后以迄唐亡,即公元756~907年,这一期的时间虽长,但墓葬所反映的情况,主要是因循、简化,清晰地勾画出唐代逐步衰落的景象。
唐墓承袭了北朝、隋墓的形制,从墓葬结构(砖室和土洞)、平面和墓室尺寸以及石椁、棺床等设备的差异看,主要有四个类型。
Ⅰ型 双室弧方形砖室墓(图一)

图一 双室弧方形砖室墓
此型墓现知的实例多集中于第二期,数量不多,目前知道的不足二十座。现选择了十座,其中九座已发表。这十座墓有关形制的情况,以官品高低为顺序列表如表一。
从表一可见:第一,从前室尺寸和使用石椁[2]的情况,可知前三例较后七例等级为高。前三例前室尺寸折合唐尺约是15尺见方[3],后室即墓室折合唐尺约17~18尺见方,都具有庑殿顶即四注顶的石椁。后七例前室折合唐尺约8.5~13尺见方,墓室即后室折合唐尺约15~17尺见方,后七例中只有三例用石椁,椁顶用拱顶。前三例墓主人身份特殊。懿德太子李重润、永泰公主李仙蕙、雍王章怀太子李贤身份都在一般王爵之上,其中懿德太子、永泰公主两墓又有“号墓为陵”[4]的明确记录。号墓为陵并不即是陵,应比帝陵低一等。总之,以上三墓,都不是依据臣子的品级规定兴建的。第二,后七墓也不是按照一般官品规定兴建的,尉迟敬德[7]、郑仁泰[8]都是开国功臣、太宗心腹;苏定方立大功于西域,高宗闻其卒,伤惜嗟悼,特诏褒赠[9];成王李仁,中宗、睿宗堂兄,对中宗复位有功,后谋讨武三思遇害,睿宗即位,平反优葬[10];韦洵、韦泂都是韦后的弟弟,他们迁葬京邑时,正值韦后当政[11];万泉县主薛氏,太平公主第二女,卒时(睿宗初),太平公主关决大政,权震天下,三子封王[12]。以上七例墓主人之使用双室墓,显然也都是受到特殊宠遇。尽管如此,毕竟还不能和前三墓相比,较为明显的差别,即是前室尺寸和使用石椁等葬具方面受到了限制。总之,从下面Ⅱ型墓(单室弧方形或方形的砖室墓)的情况观察,可以推知I型这种双室砖墓是一般品官以上的墓制。这一点和汉代大不相同,东汉太守、刺史级即可用前堂后室的双室砖墓;也和唐以后如宋代无官品的人也可用双室砖墓者有别。在唐代,一般品官,即使是正一品,只要没有皇帝的殊宠,也是不能兴建使用双室砖墓的。
表一[5][6]

Ⅱ型 单室弧方形或方形的砖室墓(图二)

图二 单室弧方形或方形砖室墓
此型墓一、二、三期都有发现。在现知官品较明确的唐墓中,以此型墓的数量为最多,现选十八座墓例列表如表二。
从表二可知:第一,同品正、从一般差别不大,但品级不同,距离就较为显著。一至三品似乎可自成一级,墓室尺寸约为4米见方,折合唐尺约方14尺;二品以上可使用石棺床、石门,三品以上可设石门。四品、五品墓室尺寸就多下降到3.5米见方以下,折合唐尺约方11尺;只能砌建砖棺床。第二,在墓室形制上,弧方形似较方形为高。第一期即使是从一品的郡王也只建方形墓室,第二期弧方形墓室才渐在三品以上品官墓中流行,第三期更扩及到正四品。表二最末所列牛弘满官阶从五品,系以牛弘满墓志首题所录职衔最前的散阶为据:墓志首题的全文是“大唐故朝散大夫开府仪同三司玄都观观主牛法师墓志铭”。玄都观位长安朱雀门街西侧,东与大兴善寺相比,是创建京城时特意安置的有厌胜意义的道观,也是京城最大的道观[15]。所以,观主牛弘满还具有从一品的文散阶——开府仪同三司,因此,他所使用弧方形的墓室应视作从五品墓制的一个例外。第三,第三期德宗爱女唐安公主、宪宗惠昭太子李宁两墓皆用Ⅱ型,从墓室尺寸看,后者高于前者,特别在墓室高度上惠昭太子墓异常突出。等级高的砖室墓墓室内空间向高发展,是值得注意的新情况。第四,第三期墓室外两侧的小龛稀见了,唐安公主墓只有二小龛;第三期有的墓在墓室内出现了既浅又窄的小龛,这种小龛与以前开在墓室外过洞或天井两侧放置随葬品的小龛不同,它应是按方位放置十二时的。因此,这种小龛应是十二个,每面壁各开三个(前壁正中一小龛在墓门上方)。第五,这型墓中也有受到殊遇的墓例,如对开国有功的皇族李寿,墓中安排了庑殿顶的石椁。又如玄宗时权宦杨思勖墓,杨先平韦氏有功,后又总兵权多战功,史载玄宗“倚为爪牙”[16],所以,他的墓不仅置庑殿顶石椁,墓室的尺寸也特别加大,折合唐尺约19尺见方,甚至超过了第Ⅰ型墓室的尺寸,墓室内空间的高度也极特殊。
表二[13][14]

Ⅲ型 单室方形土洞墓(图三)

图三 单室方形土洞墓
此型墓多出现在第一、二期,显然比Ⅱ型墓又低一级,现选十三座墓例如表三。
表三

从表中例墓可以看到:第一,单室方形土洞墓大约是自四五品以下品官的墓制。这类墓墓室尺寸多在3.5米见方即唐尺方12尺以下,更多的是在3米见方左右,即稍多和不足唐尺10尺。没有官品的庶人墓则多用不规整的斜方形土洞,墓室尺寸大都不超过3米即唐尺10尺见方。第二,结合Ⅱ型墓的例墓表,可知四、五品墓可兼用Ⅱ、Ⅲ两型。Ⅲ型墓中的四、五品墓如司马睿墓、独孤思贞墓不仅墓室尺寸和Ⅱ型墓中的四、五品墓相近,而且还保存了砖棺床的设备;此外,它们在土洞墓室中还较特殊地敷砌了部分或全部的砖地面。第三,结合Ⅱ型墓的例墓表,还可知第一期墓制比第二期简略,如李寿墓、司马睿墓和苏永安墓的墓室尺寸都比第二期品级低的墓为窄小,司马睿墓仅敷了部分砖地面,苏永安墓甚至还使用了比斜坡墓道简略的竖井墓道。更值得注意的是贺若氏(厥)墓,贺若厥是隋赵国公独孤罗夫人,独孤罗系唐高祖李渊母元贞皇后之长兄,贺若厥卒的前一年,即武德三年(620年)独孤罗弟整之子怀恩谋反,“诛之……籍没其家”[17],贺若厥或受此牵连,墓室规格降等,但近期发现李唐另一姻亲高祖窦皇后从兄抗之子皦,武德初多战功,授勋上柱国(视正二品),贞观二十年(646年)卒,亦仅建一斜坡墓道土洞墓[18],可见第一期墓制有别于第二期并不是个别现象。
Ⅳ型 单室长方形土洞墓(图四)

图四 单室长方形土洞墓
此型墓就墓室墓门位置和平面形式的差异,还可细分四个亚型:ⅣA型墓门偏在前壁东侧;ⅣB型墓门开在前壁东隅,即墓室东壁与甬道东壁连成一线;ⅣC型墓室东壁与甬道东壁成斜线相交;ⅣD型墓门位在前壁正中。表四共列三十例:ⅣA型九例、ⅣB型十例、ⅣC型七例、ⅣD型四例。
根据表四可知:第一,此型墓的各亚型,原都包括庶人在内的无官品者的墓制,只是在第三期才出现较多的品官使用之例。宋初王溥辑《五代会要》卷八《丧葬》记:“诸丧葬不得备礼者,贵得同贱,贱不得同贵。”这个记录应是沿自唐代的令文。“不得备礼者”,大约不是由于政治原因,就是由于经济原因,或是兼而有之。所以,同是第三期许多品官还是使用了Ⅱ、Ⅲ两型墓。第二,ⅣA形制与Ⅲ型接近,并多砌有棺床和多设斜坡墓道,其规格应较ⅣB、ⅣC、ⅣD三亚型为高。所以,第一、二两期即有品官使用之例。第三,此型墓甬道两侧设小龛之制,只有极个别实例,结合Ⅱ型例墓表,知第三期墓室内开小龛的做法流行起来,这种小龛已如前述是放置十二时的专龛。
表四[19]


从唐墓形制的四个类型看,大体可做如下概括:
Ⅰ型墓应是一品以上的皇室和得到殊遇的重臣使用。Ⅱ型墓是一品至五品的墓制,其中可分两级:即一至三品为一级,四、五品为一级。Ⅲ型墓是五品以下品官的墓制,有些无官品的人也可使用。Ⅳ型墓应是庶人墓制。这四种墓制和唐代一般仪制多分四级,即“三品已上”、“五品已上”、“九品已上”和“流外及庶人”的情况相似[20]。《新唐书·车服志》记:“文宗即位,以四方车服僭奢,下诏准仪制令,品秩勋劳为等级……王公之居不施重栱、藻井。三品堂五间九架,门三间五架。五品堂五间七架,门三间两架。六品、七品堂三间五架,庶人四架,而门皆一间两架。”[21]这里对营建住宅的规定,又在“三品已上”分出“王公”一级,那就更与上述墓葬分等级的情况相近。墓葬是死人的住所,当然要和其生前住宅的规格相适应,因此,它们等级规定相接近,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最后补充一点,即对比上述Ⅰ型墓还要高一级的帝陵地宫形制的推测。唐陵地宫没有发掘过,如何考虑它的形制?首先可了解一下已发掘的五代时期较早的前蜀、较晚的南唐的陵内地宫情况。成都前蜀王建永陵,是一个直筒式的前中后三室建制[22],南京南唐李昪、李璟两陵都是带有耳室的前中后三室[23]。前蜀、南唐都号称继承唐制,这三座陵的地宫内都发现了唐陵使用的玉质哀册,号称继承唐制,也许是有些根据的。其次,内蒙古巴林右旗辽庆陵,即圣、兴、道三宗的地宫都清理过了,也都是带有耳室的前、中、后三室[24]。第三,宋陵地宫没有发掘,但明、清陵已发掘、清理了几座。北京明十三陵中的万历朱翊钧定陵地宫也是带耳室的前、中、后三室[25]。清东西两陵地宫有的清理了几座,有的遗留下当时建地宫的档案、模型,现以易县清西陵为例,仁宗颙琰昌陵地宫、德宗载湉崇陵地宫都设三重门直筒式三室,档案中记它们的名称,从前到后叫“明堂券”(前室)、“穿堂券”(中室)、“金券”(后室)[26]。第四,墓葬仿居室,明清宫殿中轴线上的主要建筑是外朝三殿[皇极(太和)、中极(中和)、建极(保和)]、内廷三殿(乾清、交泰、坤宁),唐大明宫中轴主殿也是三座(含元、宣政、紫宸),大明宫内另一处重要宫殿——麟德殿更是前、中、后三个空间勾连接建,所以唐人又名之曰三殿[27]。第五,佛教教主释迦牟尼从南北朝起即被比拟为人主,前些年陕西扶风发掘了法门寺佛舍利塔地宫,它的直筒式构造也分为前、中、后三个部分[28]。以上五例都可以作为我们推测唐陵地宫形制的参考,恰恰又都是前、中、后三室,又恰恰比上述Ⅰ型墓多了一室。究竟如何,当然还需要后世考古发掘来证实。
1995年夏,重新增订这篇旧稿时,发现需要补充的内容有两项不便插入文内,因作附录如下(图五)。

图五 竖穴偏洞、半洞、土坑墓及罗观照墓
(一)从Ⅳ型墓葬的结构和随葬器物情况推查,还应有比它更简略的墓葬。1982年,陕西雍城考古队于凤翔南郊发现一大片唐墓群,其中有不少竖穴偏洞、竖穴半洞和竖穴土坑墓[29] 。它们的年代,发掘者认为均属盛唐、中唐阶段。竖穴偏洞墓即在竖井墓道长边的一侧掘一横洞,内置葬具,如M19。该墓竖穴底与横洞同长为185厘米,竖穴底宽34~55厘米,横洞宽47厘米。竖穴半洞墓系于竖井墓道一端掘一高40厘米、深50厘米左右的土洞,置葬具的头部于洞中,葬具中部以下部分即顺置竖井墓道底,如M106。竖穴土坑墓无墓道,竖井底即是置放葬具或无葬具的尸体之所,如M112。后二类墓的长宽尺寸大体在20×40~65厘米左右。以上三类墓显然都比Ⅳ型墓为简略。凤翔是紧邻长安的关辅重地,中唐阶段的肃宗时代还曾号为西京[30],那里的发现作为西安地区的补充,应该是可以被认可的。
(二)1991年,西安市文物处于东郊韩森寨区发现调露二年(680年)徐王元礼姬罗观照墓[31]。该墓形制是斜坡墓道、三天井甬道、单室、后附棺室的土洞墓。单室长2.6米、宽2.28米、高2.5米,其后连掘一窄长的棺室,宽仅1.7米,深则在3.7米以上。《唐六典》卷二“司封郎中”条:“凡亲王孺人二人视正五品,媵十人视正六品。”[32]罗姬似属孺人、媵之列,如依制度兴建墓室,应若Ⅲ型或ⅣA型之一单室土洞,而此墓则在单室土洞后壁再开一容棺之窄洞,此种做法不知唐墓中是否尚有他例。意者,罗姬之卒上距徐王元礼逝世不远,元礼,高祖第十子,善骑射,有治名,太宗曾降玺书劳勉,卒后赠太尉、冀州大都督,并陪葬献陵[33],营罗姬墓者仰承徐王声势,为罗姬兴建了一座这个地区前一时期——北周和隋代流行的高等级的墓室[34]。因此,此类墓不宜视作唐代墓葬的一个典型墓型。
注释
[1]拙作《西安地区唐墓壁画的布局和内容》,刊《考古学报》1982年2期。该文曾根据壁画布局与内容的演变,试将西安地区唐墓壁画分作五个阶段。第一阶段相当于本文第一期,第二阶段大体上相当于本文第二期的第一阶段。第三阶段相当于本文第二期第二阶段的前半。第四阶段大体上相当于本文第二期第二阶段的后半迄于本文第三期的前三之一,即迄于9世纪初。第五阶段大体上相当于本文第三期后三之二,即迄于唐亡的907年。
[2]《唐六典》“司仪署司仪令”条注:“凡葬,禁以石为棺椁者,其棺椁禁雕镂彩画,施户牖栏槛者。”《通典·礼·凶礼七·棺椁制》:“大唐制:诸葬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其棺椁皆不得雕镂彩画,施户牖栏槛。”由此可知,凡使用石椁、石棺者皆出自殊礼。
[3]唐尺有大、小之分,小尺用于礼乐,大尺为实用尺度。《唐六典》“户部金部郎中员外郎”条:“凡度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一尺二寸为大尺……调钟律、测晷之景、合汤药及冠冕之制则用之(尺),内外官司悉用大尺。”小尺一尺约合24.75~25厘米,大尺一尺约在29.48~31.04厘米之间,取其中数为30厘米。
[4]《新唐书·三宗诸子·懿德太子重润传》:“神龙初,追赠皇太子及谥,陪葬乾陵,号墓为陵。”《新唐书·诸帝公主·永泰公主传》:“永泰公主以郡主下嫁武延基。大足中,忤张易之,为武后所杀。帝(中宗)追赠,以礼改葬,号墓为陵。”
[5]本文Ⅰ~Ⅳ型例墓表中资料来源栏空白的例墓,其内容根据:1. 1961年作者录自当时陕西省文管会所藏发掘记录;2. 作者60年代参观现场时的笔记。以下同。
[6]该墓墓志盖存石佚。盖铭“大唐故苏君之墓志铭”九字,故原报告亦题作唐苏君墓。前据墓葬所在地望和壁画、陶俑的内容年代诸项考察,疑为苏定方墓。参看本书《西安地区唐墓壁画的布局和内容》231页注〔11〕。
[7]参看两唐书《尉迟敬德传》。
[8]郑仁泰,两唐书无传,其事迹散见两唐书《高宗纪》《吐蕃传》《东夷高丽传》和该墓所出墓志。
[9]《旧唐书·苏定方传》:“(定方)乾封二年卒,年七十六。高宗闻而伤惜,谓侍臣曰:苏定方于国有功,例合褒赠……兴言及此,不觉嗟悼。遽下诏,赠幽州都督,谥曰庄。”
[10]参看《西安郊区隋唐墓》附录《唐成王李仁墓志考释》。
[11]参看两唐书《外戚·韦温传》。
[12]参看《旧唐书·外戚·武攸暨妻太平公主传》《新唐书·诸帝公主·太平公主传》。
[13]唐安公主墓原报告无墓室高度的数字,此乃据发表的剖面图测得的约数。
[14]杨思勖墓原报告记砖建墓室内高度为9.6米,经校以发表的剖面图,知所记高度系包括了室顶砖券的厚度,其确切的室内高度约是8.7米。
[15]《元和郡县图志》卷一《关内道京兆府》:“初,隋氏营都,字文恺以朱雀街南北有六条高坡为乾卦之象,故以九二置宫殿以当帝王之居,九三立百司以应君子之数,九五贵位不欲常人居之,故置玄都观及兴善寺以镇之。”
[16]参看《新唐书·宦者·杨思勖传》。
[17]参看《旧唐书·外戚·独孤怀恩传》。
[18]参看贠安志《陕西长安县南里王村与咸阳飞机场出土大量隋唐珍贵文物》,《考古与文物》1993年6期。
[19]原报告未著墓主人姓氏,亦未记墓室尺寸,此据1961年录自发掘记录的笔记补足。
[20]如《旧唐书·舆服志》所记《武德令》中之“进贤冠,三品以上三梁,五品以上两梁,九品以上一梁”。又记:“(武德)四年八月敕:(衣服杂饰)三品已上……饰用玉,五品已上……饰用金,六品、七品饰银,八品、九品鍮石,流外及庶人……饰用铜铁。”《唐会要·舆服下》记:“开元八年九月敕:诸笏,三品已上,前屈后直,五品已上前屈后挫,并用象。九品已上竹木,上挫下方。”此外,《新唐书·礼乐志三》吉礼所记诸臣庙室服器之制、同书《礼乐志七》嘉礼记诸臣之子纳采之礼、同书《车服志》记始官之服缁布冠、养老之服通天冠和武官起梁带之制等,皆以三品以上、五品以上、九品以上(或作六品以下)分等级。至于与墓葬形制同属丧葬制度的其他事项的等级划分和上述情况相同的例证如:《唐六典》“司仪令”条注:“凡铭旌,三品已上长九尺,五品已上八尺,六品已下七尺,皆书云某官封姓名之柩。”《通典·礼·凶礼八·器行序》:“大唐制:鸿胪寺司仪署令掌凡引、披、铎、翣、挽歌、纛帐之属。三品以上四引四披六铎六翣,六(五)品以上二引二披四铎四翣,九品以上二铎二翣……其下帐五品以上用素缯,六品以下练。”《通典·开元礼纂类三·序例下·杂制》:“凡明器,三品以上不得过九十事,五品以上六十事,九品以上四十事。”《新唐书·礼乐志十》凶礼记诸臣大殓饭唅云:“一品至于三品饭用粱、唅用璧,四品至于五品饭用稷、唅用碧,六品至于九品饭用粱、唅用贝。”又记凿木为重的等次“一品至于三品长八尺……四品至于五品长七尺,六品至于九品长六尺”等。
[21]《唐六典》“左校署左校令”条注:“天子之宫殿皆施重栱、藻井,王公诸臣三品已上九架,五品已上七架,并厅厦两头,六品已下五架。其门舍,三品已上五架三间,五品已上三间两厦,六品已下及庶人一间两厦,五品已上得制乌头门。若官修者,左校为之。私家自修者制度准此。”
[22]参看冯汉骥《前蜀王建墓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64年。
[23]参看南京博物院《南唐二陵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57年。
[24]参看田村实造、小林行雄《庆陵》,京都大学文学部,1953年。
[25]参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定陵》,文物出版社,1990年。
[26]参看刘敦桢《易县清西陵》,刊《中国营造学社汇刊》5卷3期,1935年。
[27]《唐会要》卷三十“大明宫”条:“永隆二年(681年)正月十日,王公已下以太子初立,献食,敕于宣政殿会百官及命妇。太常博士袁利贞上疏曰……臣以为前殿正寝非命妇宴会之处……望请命妇会于别殿……若于三殿别所,自可备极恩私。上从之,改向麟德殿。”参看刘致平、傅熹年《麟德殿复原的初步研究》,刊《考古》1963年7期。
[28]参看陕西省法门寺考古队《扶风法门寺唐代地宫发掘简报》,刊《文物》1988年10期。
[29]参看雍城考古队《陕西凤翔县城南郊唐墓群发掘简报》,刊《考古与文物》1989年5期。
[30]参看《新唐书·地理志一·关内道凤翔府扶风郡》。
[31]参看吴春《西安秦川机械厂唐墓清理简报》,刊《考古与文物》1994年4期。
[32]《新唐书·百官志一·吏部司封郎中》:“亲王孺人二人视正五品,媵十人视从六品。”
[33]参看《旧唐书·高祖二十二子·徐王元礼传》。
[34]参看贠安志《中国北周珍贵文物——(咸阳)北周墓葬发掘报告》(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3年)所举之王士良和董氏墓(565~583年)、叱罗协墓(575年)、若干云墓(578年)、独孤藏墓(578年)。以上四墓皆作单室后附窄长棺室的土洞墓,而此四墓的墓主人官职皆列一品,因知罗姬墓制来源于本地区的北周旧制,其等级较同时期的单室土洞墓为高。
本文原刊《文物》1995年12期,第4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