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收账款科目的概念
为了反映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以及代付的运杂费等应向购买方所收取的而尚未收到的款项。“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也应计入应收账款,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期末“应收账款”科目的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当时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的预收账款。“应收账款”科目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