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的账务处理

二、其他应付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并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或退回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具体如表9-2所示。

表9-2 其他应付款的会计处理

【例9-4】甲公司从2014年1月1日起,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管理用办公设备一批,每月租金5000元,按季支付。3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应付租金。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1月31日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

借:管理费用 5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0

2月底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的会计处理同上。

(2)3月31日支付租金:

借:其他应付款 10000

管理费用 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