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

2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

业务背景

2014年12月末根据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本公司不需交纳消费税)计算结转应交城市雏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见表15-4)。

表15-4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计算表

续表

业务要求

对营业税金及附加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业务流程

(1)汇总计税收入,计算确定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财务成果核算人员会同涉税核算人员汇总本月各项计税收入和经营业务应纳的“三税税额”,并按规定税(费)率计算本期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编制记账凭证。财务成果核算人员根据计算表,编制结转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记账凭证(见表15-5),并报送财务部负责人稽核。

表15-5 记账凭证

(3)登记相关账簿。记账凭证经财务部负责人稽核后,财务成果核算人员据以登记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账(见表15-6,注:企业可以不设置此明细账,为说明起见,本业务设置),涉税会计人员登记“应交税费”明细账(略)。

表15-6 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账

(4)将有关凭证传送总账报表会计,由其进行相关总分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