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4 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业务背景

天鸿电器生产有限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59万元,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事项,年末按规定比例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同时根据公司决议本年度按1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业务要求

对天鸿电器生产有限公司2014年实现利润进行利润分配。

业务流程

(1)根据法定比例和公司决策机构决议确定比例,编制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计提表(见表18-13),并报送财务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审批确定。

表18-13 盈余公积计提表

(2)根据审批后的计提表,编制计提盈余公积的记账凭证(见表18-14),并报送财务部负责人稽核。

表18-14 记账凭证

(3)根据稽核后的记账凭证,由财务成果核算人员登记“利润分配”账户的有关明细账。并由相关人员登记盈余公积明细账(略)。

(4)将记账凭证传送总账报表会计,由其据以进行相关总分类核算。

业务背景

天鸿电器生产有限公司根据2014年公司盈利情况,经研究决定向投资者(具体名册略)按出资的3%分配利润,共计30万元(注册资金1000万元)。现予以公告,下年度2月办理支付手续。

业务要求

对天鸿电器生产有限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进行财务处理。

业务流程

(1)根据公司决议,会同资金核算人员,编制本年度向各投资者分配利润名册(包括名单、出资额、分配比例、分配额、签名等),并报财务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审批。

(2)根据审批后的利润分配名册,编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记账凭证(见表18-15),并报送财务部负责人稽核。

表18-15 记账凭证

(3)根据稽核后的记账凭证,由财务成果核算人员登记“利润分配”的有关明细账,并由往来款项核算人员登记应付利润明细账(略)。

(4)将记账凭证传送总账报表会计,由其据以进行相关总分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