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的概念

二、商业汇票的概念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商业汇票关系中,包括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签发商业汇票,委托付款人进行付款行为的人;付款人则是商业汇票上载明的、受托承担付款义务的人,在付款人进行承兑后,则成为承兑人;收款人是汇票上载明的、有权持有汇票并接受付款的人,而从收款人处依法受让汇票并取得付款的人,则为持票人。在通常情况下,汇票上所载收款人也就是第一持票人。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商业汇票的分类如表3-6所示。

表3-6 商业汇票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