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入的特点
(1)收入是在企业日常活动中产生,如工商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某些偶发的事项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这种利益叫利得而不是收入,如出售固定资产的收益。
(2)收入可能表现为资产增加、也可能表现为负债的减少,或两者兼而有之。如销售商品取得货款。
(3)收入能导致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增加。由于收入可引起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或两者兼而有之,依据“资产=负责+所有者权益”的公式,则企业的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企业代国家收取的增值税;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水电费等。
(5)收入与所有者投资资本无关。所有者投入资本主要为谋求更大股东权益,由此形成的企业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构成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