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他货币资金收支业务与记账岗位应分离,即执行其他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人员不能同时进行会计记录。
2.其他货币资金业务出纳与会计的岗位应严格分离。
3.在会计核算时要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相区别,应单独设置“ 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进行核算。
4.其他货币资金应指定专人管理,保证对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正确地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保证其他货币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