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监督检查

八、监督检查

(一)企业应当建立对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二)企业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

1.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工程项目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重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工程项目决策责任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奖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概算、预算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概算、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对概算、预算进行审核。

5.各类款项支付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

6.竣工决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实施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