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一)科学的实践观

1.实践的概念

实践活动是指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特征。

2.认识的主体与客体(含拓展内容)

认识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的主体具有自然性、社会性、意识性等特点。

第一,自然性。人是客观实在的自然存在,人的自然机体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同时,自然界为人提供了一定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人从自然界中不断摄取生活资料,与自然界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把自然界当作自己生命和力量的源泉。

第二,社会性。作为主体的人与人类,其最基本的活动一开始便具有社会性的意义,只有在由人所结成的社会活动及其发展的过程中,人才有可能作为主体而存在,也只有在社会中,人才可能具有社会性的本质,才能获得主体的地位。

第三,意识性。作为认识与活动的主体,人的活动是在思想的支配下进行的,因而是有目的的。

认识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认识的客体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多样性等特点。

第一,客观性。它是不依赖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是客观物质世界的一部分。

第二,对象性。这是指外在的存在包括客观的存在和客观属性(精神)的存在是人们进行的能动的、有目的的改造活动的对象。

第三,多样性。客体可划分为自然客体、社会客体以及以物质形式为载体或外壳的精神客体。同时,客体随着主体发展与活动自由度的提高而不断扩大。在主体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主体的认识能力、水平、领域、手段和方法等,都在不断地发展与变化,随着主体认识与实践活动能力的发展,认识客体的范围也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客观事物进入主体认识和实践的领域,成为新的认识客体。

3.实践的中介系统

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实践的中介系统可分为两个子系统:一是作为人的肢体延长、体能放大的工具系统,二是作为人的感官和大脑延伸、智力放大的工具系统。正是依靠这种中介系统,实践主体和客体才能够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4.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含拓展内容)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

第一,实践关系,即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实践关系是主体和客体的最根本的关系:一方面,主体通过实践活动对客体进行改造,使主体的实践目的得以客观化实现出来,在客体中打上主体意志的烙印;另一方面,主体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其自身也得到了改造,不断形成新的观念、新的能力。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同时也使客体得到进一步改造、发展和完善。

第二,认识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就是人们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辩证地反映对象的过程。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是以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为前提条件的。人只有在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中才使主体和客体直接联系起来;同时,主体反映客体只有通过主体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

第三,价值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价值是指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效益性,是客体所具有的能满足主体需要和利益的特性。主体的这种改造客体和认识客体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获得一定的价值。

(二)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人们只有通过实践实际地改造和变革对象,才能准确把握对象的属性、本质和规律,形成正确的认识。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人类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推动人类的思想进步和理论创新。

第三,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人们通过实践获得某种认识,最终目的还是为实践服务,指导实践,以满足人们某种生活和生产的需要。

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