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一)价值及其特性

1.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

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受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制约。

实践的真理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反映了实践对象的客观规律和本质的真理。人们只有按照真理办事,才能在实践中取得成功。

实践的价值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以满足人们需要为内容的、特定的实践目标。

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在上述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共同制约下进行的,因此,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

2.价值的概念

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

3.价值的特性

第一,价值具有客观性。价值关系的各个环节都是客观的。首先,人的需要具有客观性。不论是人的自然需要还是社会需要,物质需要还是精神需要,都是由人的实际生存状态决定的,因而在本质上都是客观的。其次,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也具有客观性。客体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并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客体本身客观存在的性质、属性决定的。最后,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和结果也具有客观性。人的需要的满足是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形成后,就会对主体的需要构成意义关系。

第二,价值具有主体性。价值关系的形成是以主体的需要为主导因素的,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会因主体及其需要不同而不同。因此,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就不是一种自然的现成关系,而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关系。

第三,价值具有社会历史性。由于价值关系的主体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因此人们的需要、实践以及需要满足的形式都表现出了社会性和历史性,这就决定了价值的社会历史性的特点。

第四,价值具有多维性。任何一个层次的主体都表现为一定的整体,由于其结构和规定性又是复杂的、立体的和全面的,因而每一主体的价值关系都具有多维性或全面性。在实践中,人们往往会由于特定条件下的特殊需要而实现它的某一种或几种价值,同时却要放弃它的其他价值。

(二)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1.价值评价认识与知识性认识的区别

价值评价是一种关于价值现象的认识活动,与知识性评价相比,其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的,评价性的认识与知识性的认识不同。知识性的认识的对象是客体,是以客体本身的状态为反映内容,以获得关于客体的“真”的认识为目的的;而评价性的认识则以客体和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反映内容,以获得关于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即“善”“美”的认识为目的。

第二,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是依主体的特点而转移的。知识性的认识是人的主观反映客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体的状态、需要与认识结果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认识是不依主体的具体特点为转移的;而评价性的认识则不同,由于评价是对客体与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的认识,因而主体的客观存在状态,包括主体的需要、特点以及其他的规定性等,作为价值关系的构成要素也就必然会对评价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使评价结果依主体的具体特点而转移。

第三,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的知识性认识。评价是关于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认识,是对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的判断。人们能否正确地做出这种判断,取决于人们所具有的相关的知识性认识,包括对客体的属性、本质和规律,也包括对主体的规定性、需要和发展规律等的认识。只有当人们对主体和客体都有了正确的知识性认识之后,人们才能依据这种认识做出关于主客体间价值关系的正确评价。

2.实践是检验评价结果的标准

价值评价的特点表明,评价并不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认识活动,而是具有客观性的认识活动。只有正确地反映了价值关系的评价才是正确的评价。实践是检验评价结果的标准。一般说来,由于评价性的认识与知识性的认识一样,它们都是由人们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需要而产生的,都是为实践取得成功服务的。成功的实践既表明知识性的认识是正确的,同时也表明评价性的认识是正确的,表明评价正确地反映了客体对于主体的价值关系。

(三)价值评价的功能与树立正确价值观的意义

1.价值评价在实践中起着激励、制约和导向作用

首先,价值评价作为人们对自身的客观需要和要求的主观反映,作为人们对价值现象的认识,是推动着实践不断实现价值的精神驱动力量。

其次,价值评价作为实践的主体尺度是实践活动发展的规范因素,它要求实践活动必须努力消除盲目性和随意性,必须服从于实践目标的实现,即服从于实践满足人们客观需要这一根本目的。

最后,价值评价作为实践活动的目标是实践活动发展的导向因素,它制约着实践活动朝着更充分、更全面、可持续性地满足人们日益增

长着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的方向发展。

2.树立正确价值观的意义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人和事物的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的观点的体系。

价值观对人的行为起着规范和导向作用。价值观不同的人们,行为的取向也会不同,甚至可能截然相反。马克思主义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评价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归根结底是以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彻底解放为标准的。

正确的价值观是先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在实践中形成的,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对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促进作用。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价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中国共产党鲜明地提出了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答了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这一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是全国各族人民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

(四)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

1.真理和价值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面临的“是不是”与“该不该”的问题就涉及真理与价值的关系问题。

就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来说,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从自然界获得满足自己需要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而改造自然界以满足需要,就必须尊重和服从其中的客观规律,认识和把握关于自然界的真理,否则就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所以,实践作为人类有目的的物质活动,一方面要求人们按照世界本来的面目和规律去认识世界,并通过这样的认识去把握真理;另一方面又要求按照人自身的需要和目的去改造世界,使世界合适人类生存和发展。真理和价值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统一是一个历史过程,是在历史发展中具体地实现的。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在实践基础上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对价值的追求同样是具体的、历史的。

2.真理和价值的相互制约、相互引导与相互促进

真理和价值的相互制约表现在:

一方面,价值的实现有赖于对相关真理的把握,真理的发展水平制约着价值实现的程度。

另一方面,真理在实践中被验证的过程,则有赖于价值在实践中被实现的状况。价值的实现表明,在实践中所遵循的关于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真理。

真理和价值的相互引导表现在:

一方面,实现价值是人们追求真理的目的,满足人们需要的价值追求引导着人们去探索相关真理,所以认识活动的指向是受价值追求的指向规定的。

另一方面,真理的不断发展也引导着人们进一步提出新的价值追求,人们在哪一个领域中获得的真理越多,人们就会在哪一个领域中提出更多的价值目标,因此真理的发展同时也影响了价值发展的方向和程度。

真理和价值的相互促进表现在:

一方面,真理的发展促进价值的实现,也就是说,真理的发展可以促使人们更深刻、更全面地理解其生活条件和发展方向,从而使人们的价值追求更合理,更符合人类自身发展的必然性。

另一方面,价值的实现又推动着真理的发展。人们对价值的追求越自觉、越合理、越深入,也就表明人们对真理的把握越全面、越深刻,同时也就越能够激发起人们探索真理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