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本位的价值取向
2025年11月27日
三、学生本位的价值取向
学生本位课程价值论者主张尊重学习者的本性与要求,主张学校的职能是“使人充分地培养成为名副其实的人,而决不能只是提供人力资源”。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每一位学生不论其知识多寡、能力大小,都有其独立的人格与尊严,都有其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都是能动的主体,都应平等地受到尊重。当课程选择真正尊重了学生的个性差异的时候,每一位学生的个性都会沿着自己内在的目的指引而发展,都会使自己独特的潜能和价值获得充分展现,由此形成的课程就是个性丰富的课程,就是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性化的课程。学校课程的价值就在于为每个学习者提供真正有助于人格完善、个性解放和成长的经验,学校课程要重视人的存在,重视人格的陶冶,强调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种价值观强调学生作为人的自由与独特性、整体性、自我指导性,认为学生理智的训练、心智的发展和完善比功利的目的更重要,人格的陶冶比知识的掌握更重要。这种强调学生个体自由发展的课程价值观,与强调满足社会需求的课程价值观相比,给了学生以自主的人的地位,学生已不再被当成是为适应外在的目的而被训练的对象,而是在学校和教师的帮助下完成一定阶段上自我实现的人。
从人的发展出发,罗素认为:“有四种特质共同构成了一种理想性格的基础,它们是活力、勇气、敏感和智慧。”是否有利于帮助学生形成这四种特质,这就是罗素为我们确立的课程价值判断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