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序

自 序

作为法学学者,我研究互联网产业及其法律已有十年时间,说实话,至今为止,仍无法看清楚互联网的真实面目,就好比是在深夜中行走之人,点的灯笼也只能照清楚脚下的路。

不可否认,我们生活的真实世界正在经历一次前所未有的产业革命,不管人们是否对此有所察觉,所有人的生活都将因此而改变或者正在经历着变化。作为学者能够做的,就是研究这一切产生的原因,并记录下观察这一切的结果。

记录、检讨、反思和启迪都需要时间,若有可能,我宁可将这本书搁置起来,直至这次产业革命彻底结束。也许那样做,才会让这本书配得上书的名字。不过,纵观整个行业,至今也未能有人预测出大概时间,与其枕戈待旦,不如闻鸡起舞,先将本书付梓,供诸君参阅。

这本书的写作时间大约用了八年左右,基本记录了这些年我国互联网法律变迁的小历史。虽然这些记录或多或少带有我片面和不周全的些许观点,但也算是夜行者前进时留下来的路标,不论是对是错,踏雪留痕,都算是对未来发展的一点参照。

本书的名字我想了很久,最后决定叫《论互联网的精神》,主要原因有三个。

其一,本书写作和出版时间段正是互联网勃兴之时,类似于孟德斯鸠男爵撰写《论法的精神》这本书,在文艺复兴之后与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前的时代大背景。互联网并非仅是技术,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和哲学,它改变的并非仅是法律,还有人的品德与社会经济模式。互联网的挑战,源自旧思维与旧制度,但它挑战的不仅是过去,更多的是未来。

其二,我痴迷于孟德斯鸠男爵的写作风格,本书系致敬之作。且不论内容,单从写作叙述风格看,孟氏写作看似缺乏逻辑,东一块,西一块。孟氏《波斯人的信札》如此,《孟氏旅行记》也是如此,《论法的精神》更是如此。看似杂乱无章的风格,恰恰反映出写作时代变迁的发展速度,逻辑严密的鸿篇巨著无法及时呼应时代的日新月异。就是这大杂烩般的论著,却起到了灯塔的效果。

其三,互联网的精神并非单一,从科技、制度和法律到人性、品德和思维,从理性、宽容和热情,到傲慢、偏见和残酷,从宇宙万物到包罗万象,都深受这种精神的影响,甚至是左右。归根到底,互联网也是一种技术,现实制度必须与之相适应,制度与技术就成为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相互制约。技术走得太快,法律就会跟不上,所反射的技术之光就会失去界限,没有了规矩的人性,就如同暗室,君子才能慎独,社会大众能称得上君子的寥寥,缺乏法律的技术产生的恶,远比善要可怕。若法律制度走得更快,技术之光就会湮灭,法律本应具备保守的思维方式,与技术天生活跃很难相映成趣。因此,我尽力做到管中窥豹,基于法律的本质属性,来探测互联网的基本精神。

这本书的内容,源自本人这些年参与国家各部门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调研、研讨、论证、制定、完成课题等真实过程,源自无数次业内研讨、产业调研、企业走访的经历,源自在高校开设相关专业课的教学经验,源自作为律师、媒体评论员、各协会和学会等兼职的观察和研究结果,源自作为用户、玩家和消费者的相关体验。即便我尽力避免主观性对所观察的世界的影响,但也不可避免的让本书内容存在一定的偏见、错误和固执。如果本书中存在出乎我意料而冒犯他人的话,请你们相信,那绝不是我故意放进去的。如果本书的观点,确实存在谬误,希望您能不吝赐教及时指出。

本书的出版要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尹树东社长和丁春晖老师,本人生性懒散,若非出版社多次催促和精心排版,本书真有可能再拖个一年半载。

本书出版要感谢信息社会50人论坛的各位老师,我本来是研习法律为业,目光所及尽是条框,正是论坛的各位经济学泰斗,破格吸纳我成为成员,才有幸尝试以经济学和社会学角度重新看待这个世界。

本书出版要感谢各位媒体同仁,这些年各位同仁对我的催稿和采访压力,转变为科研动力,这几十万字的书稿才最终有了着落。

最后,当然要谢谢互联网江湖,或明或暗、或真或假、或生或死都将成为这个时代的标记,正是因为有了你们,才有了这本书。

朱 巍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