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警惕“管制俘虏理论”
2025年10月30日
四、必须警惕“管制俘虏理论”
从经济学角度说,如果存在市场准入,那就需要行政许可,有了行政许可,就必须要求监管部门进行价格管控,存在入门门槛和价格管控的市场,就不能发挥市场规律。一方面,管制部门必须维护已经取得资质者的获益,或者保障其获得因“购买”资质的回报,这必然导致数量管控,出租车领域的数量,必须要达到“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数量管控和价格管控的效果,导致了市场供需矛盾,直接制约了城市发展,限制了城镇化进程。
按照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施蒂格勒在1971年《经济管制理论》提出的“管制俘虏理论”,关于监管者对被监管者的管制,从长远看,管制部门的监管最后会被被监管者所“俘虏”,沦为既得利益的维护者,成为垄断利益利润的分配者。当然,这个理论是建立在各种经济学“假设”基础上的,可能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管制形态。不过,俘虏理论却给“互联网+”的发展提了个醒,在工业4.0革命中,对待旧利益和旧观念时,监管部门需要有大局观和大势观,应该以创新的态度去面对这些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