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定型化契约示范稿

第十七节 中国互联网定型化契约示范稿

网络协议主要包括通用签约事项、必须记载事项和不得记载事项三种。网民协议的渊源在于大陆地区现有的互联网法律规范和政策,参照了外法域网络契约规定,采用的是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权益定型化契约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