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秩序与自由论

五、秩序与自由论

习总书记在阐述构建良好秩序原则时,强调了自由与秩序之间的关系问题,“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目前,网络传播的发展已经进入到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信息表达者,在这个人人都拥有“麦克风”的时代,网络逐渐演变成侵权的重灾区。网络暴力、人格侮辱、商誉侵权、暴恐信息、网络谣言等成为互联网发展红利带给世界人民的“副产品”。这些网络“负能量”和“副产品”是世界各国在信息化变革中所共同面对的问题,能否解决好,将直接决定网络发展的成功与否,涉及数以亿计网民和合法权益。

习总书记辩证的将自由与秩序统一到保护网民权益的中心点上,以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以法治秩序保障全体网民的自由。习总书记将网络法治化分成“依法治网、依法办网和依法上网”三个层面,辩证的把政府职责、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和网民权利义务结合起来,形成了网络法治的“有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