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府职权
权力是人类社会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一种不可缺少的力量。[1]在近代以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一元的,所有的国家权力由统治者一人所掌握,并没有立法、司法以及行政三权之划分,即“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意志和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2]。三权的划分是一国权力制衡的有效措施,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政府职权作为政府机关实现一国行政的工具,它是行政的核心和实质内容。没有政府职权,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就不可能有效展开,行政管理目标也无法实现,因而对政府职权进行研究十分必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