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有关对外直接投资的制度安排
21世纪,世界的新技术、新产业迅猛发展,新一轮产业革命、新兴产业正在成为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世界主要国家纷纷调整发展战略,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抢占未来经济科技竞争的制高点。2010年,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政府制定“十二五”规划和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根据相关部署和要求,我国将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时期。
(一)“十二五”时期关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安排
“十二五”规划的内容涵盖了“十二五”期间的重大经济和社会政策,包括这一时期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方向。涉及对外直接投资指导方针的有两大文件,包括国务院发布的产业改革与更新的“十二五”计划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投资的“十二五”计划。
国务院2011年发布的产业改革方案规划了与对外直接投资有潜在关系的五个优先事项:第一,在国内技术已经建立起来的、全球需求性较高的地区进行产品外购;第二,在具有产业优势的条件下建立海外产业集群;第三,在重要能源和自然资源的全球拓展和项目中合作,如石油、煤气、铁矿石、铀、铜、铝等重要资源及其他长期建设项目等,搭建一个稳定安全、多样化多渠道的自然资源供给系统;第四,建立海外地区的技术密集型研发中心,和国外的研发机构和创新企业合作创新;第五,与资金能力富裕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合作综合性的工程项目、并购与绿地投资、国际性知识产权的注册与登记、全球市场、销售网络和区域销售中心的建立、全球资源配置和价值链整合。
“十二五”规划阐述了中国政府政策的目的是巩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竞争力和独立性,其中“竞争力”指的是包括研发、市场、物流、品牌声誉、企业社会责任和管理等在内的能力的发展。规划鼓励私人企业进一步参与到对外直接投资的活动中去,尤其是中小型企业(SEMs),为促进私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政府之所以鼓励私人企业“走出去”,原因有二:首先,不论公司的所有制结构如何,政府强调总体上要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跨国公司;其次,私营企业呼吁国家和政府在对外直接投资的监管制度上对私营企业做出改进,政策和制度上做出有利于私营企业“走出去”的制度安排。
综合“十二五”时期的各种制度安排,可以全面了解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目标,包括具体的产业和活动,并能预测中央政府在具体项目上可能采取的立场。例如,在医药产业领域与当地的合作伙伴共同建立一个研发中心,建立合资企业。政府的制度安排使得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活动能够规范、高效地实施;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满足对外直接投资资格的那些企业得到政府在财政、金融、保险、信息和其他事项等方面的支持,更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
(二)“十二五”时期,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安排
“十二五”时期,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人才等措施将从各个方面推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1.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
(1)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支持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等。结合税制改革方向和税种特征,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加快研究完善和落实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
(2)强化金融支持。加强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结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扩大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发行规模。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建设,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创业企业的需求。完善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逐步实现各层次市场有机衔接。扶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资金规模,推动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健全投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2.完善技术创新和人才政策
(1)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构建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支撑服务体系,加大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对面向应用、具有明确市场前景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建立由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实施的有效机制。依托骨干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系统集成和成果中试转化,支持建设若干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工程化平台,发展一批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联盟成员构建专利池、制定技术标准等。进一步加强财税政策的引导,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https://www.daowen.com)
(2)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发明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和保护,鼓励国内企业申请国外专利。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建立公共专利信息查询和服务平台,为全社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针对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投资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尽快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的运用,完善知识产权转移交易体系,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建设。
(3)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发展规划,加快基础通用、强制性、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研制的速度,健全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协同跟进机制,在重点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同步实施标准化,支持产学研联合研制重要技术标准并优先采用,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
(4)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持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完善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人员职务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加大力度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依托“千人计划”和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建设,加快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强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企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3.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完善市场培育、应用与准入政策。鼓励绿色消费、信息消费、健康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加大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市场培育与引导力度,培育发展新业态。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优化市场准入的审批管理程序。
(2)深化国际合作。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丰富外商投资方式,拓宽外资投资渠道,不断完善外商投资软环境。继续支持引进先进的核心关键技术和设备。鼓励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扩大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融资。完善相关出口信贷、保险等政策,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在国外推广应用。支持企业通过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收购等方式,培育国际化品牌,开展国际化经营,参与高层次国际合作。国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
4.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完善相关市场开放机制,深化民间投资准入改革,鼓励各类企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行能效“领跑者”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节能量和碳排放交易制度,推进环保和资源税费、价格改革;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产品认证体系和再制造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建立健全推进三网融合的政策和机制,深化电信体制改革,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运营机构转企改制,按照分业管理的原则探索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电信、广电监管体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推动三网融合高效有序开展。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价格管理、集中招标采购、安全评价与监督管理等机制,制定实施有利于绿色生物产品发展的激励政策。加快制定民用航空工业法律法规,加快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空域灵活使用机制,优化航路航线和飞行繁忙地区空域结构,推进低空空域开放;完善卫星应用数据共享、市场准入等政策法规;支持智能制造装备首台(套)研发创新和产业化,探索首台(套)装备保险机制。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新能源发电补贴机制,建立适应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的电网运行管理体系;完善生物燃料、能源化利用农林废弃物的激励政策及市场流通机制等。
(2)加强统筹协调。有效统筹协调中央、地方和其他社会资源,促进军民融合,突出重点,集中支持规划明确的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与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等。加强与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发挥科技重大专项的引领带动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和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3)加强宏观引导。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对地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息引导和宏观指导,明确不同区域总体功能定位和重点发展方向。各地要结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从当地实际出发,重点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新兴产业,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强化行业和企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加强市场信息预警与引导,定期向社会发布战略性新兴行业产能规模、产能利用率及生产、技术、市场发展动向等信息。
(4)培育发展产业示范基地。依托现有优势产业集聚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和产业集聚,建设一批体制机制健全、市场活力大、产业链完善、辐射带动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极。发挥创新资源密集、创新环境良好区域的比较优势,完善创新创业体系,推进先行先试,培育若干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策源地。
(5)完善规划体系。根据规划提出的重点方向和任务,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及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制定实施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专项规划,明确实施内容和实施机制。鼓励相关省(区、市)联合编制区域性发展规划,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差别化、特色化协同发展。
同时,第十二个对外直接投资的五年计划,规划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未来发展方向,规划强调在推进对外直接投资的过程中政府应发挥的三大职能和作用:一是支持中国企业积极参与海外自然资源项目,确保可持续的、稳定的、经济的、安全的能源与自然资源的供给;二是加速技术更新;三是高效率地拓展海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