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对外直接投资的支持逐步完善
中国政府通过金融和财政措施、风险管理、信息的提供、对外援助的国际支持和国际投资协定的缔结来支持对外直接投资。
(一)财政、外汇结算等政策支持
进出口银行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提供低贷款利率、快速审批流程和对外直接投资项目的灵活条款。国家发改委和进出口银行设立了一个海外投资专用贷款基金,为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提供信贷支持,为优先项目提供信贷支持。2006年2月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一项协议中,金融服务(包括贴现利率)扩展到:
(1)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2)其他受益于多边政府合作的项目;
(3)拥有充足资本、技术、管理知识和品牌的中央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
如果贷款是以人民币计算的,贴现贷款利率将以中国人民银行设定的基准利率为上限,如果以外币计算,则为3%。国家外汇管理局也逐步取消了对外直接投资购买外汇的限制;根据《境内投资机构外汇管理条例》,经商务部和发改委批准后,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再审批外汇的购买。
此外,中国政府还通过财政部和商务部共同设立和管理的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对外直接投资项目提供直接补贴。符合条件的项目包括:建设国外研发中心和机械设备制造设施;投资中国建立的海外经济贸易区;投资自然资源。
国家税务总局还提供了一系列税收减免,以支持中国的“走出去”战略,包括定期减免公司和个人的收入税,以避免双重征税;中国企业对海外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收入的减税;对经过科技部认证的高技术企业征收特别企业所得税。
201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并立即开始实施新的外汇政策,即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账户,允许中国企业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使用人民币进行海外投资来减轻外汇风险。只要申请企业是在允许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账户的省份注册的非金融企业,且东道国允许以人民币结算外国直接投资账户,就可以直接使用人民币进行海外投资。
(二)安全生产条例
2010年8月,商务部与其他多个部委及政府机构共同发布了《中国投资企业和境外组织安全生产条例》,这一政策模式延续至今。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在中国境外子公司工作的雇员,其中包括外国公民。
(三)境外企业文化建设
2012年5月,商务部与多个部委及政府机构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国企业海外企业文化建设的意见》。该文件的目的是促进企业的社会责任文化,促进与当地社区的融合和高质量管理。
境外企业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树立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境外企业文化建设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国家形象的塑造和国家软实力的提升。(https://www.daowen.com)
(四)海外企业融资和投资环境管理
银监会2012年发布的绿色信贷指导要求中国银行对海外项目融资的环境标准进行监督。2013年2月,商务部和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2013年3月,商务部发布了《规范对外投资合作领域竞争行为的规定》,建议建立一个记录国外企业不道德行为(如贿赂、不公平定价、串通投标、诽谤和虚假公司报告)的信用体系。
根据国资委2012年5月颁布的《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临时监督办法》,中央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将受到国资委的特别监督。通过这一政策,国资委力求确保国有企业在国外的经营中必须支持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并与中国产业结构转型的目标保持一致。国有企业必须向国资委报告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内部准则。这些内部准则包括管理其公司事务的原则、管理团队及其职责、投资决策和治理的内部程序、海外风险管理、投资业绩评估和审计以及关键人员,以及监督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内部准则。这一政策加强了国资委的监督能力和监管程序。
(五)风险管理
截至2018年9月,中国共与131个国家或地区缔结了145份双边投资协定,除了其他国际投资协定所提供的保护外,中国海外投资也可以通过各种保险产品和服务获得来自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保护。在中国内地注册并以境内经营为主要经营地点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上述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资金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可向中国保险公司申请投资保险。符合保险条件的项目包括新的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以及现有的、扩大的和不断变化的项目。保险公司承保因征用、限制资金的转移和转换,战争造成的损害,战争导致的无法经营和违反合同承诺等原因而直接造成的海外资本的收益损失。
(六)对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的支持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的调查,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制度安排对国有企业更为重要,相比较而言,比较有利的政策是:
(1)涉及外汇的相关政策文件;
(2)简化通关等审批手续;
(3)提供关于海外投资机会的信息;
(4)通过保护侨民的安全进行风险管理。
201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实施意见》,采取如下措施:加强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财政和资金支持,如国际特别合作基金贷款和税收减免;简化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审批和管理措施;改善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公共服务,例如培育全球品牌;保护外国侨民和民营企业的国外资产。
为了鼓励对外直接投资,商务部、发改委和外交部合作,出版了《国际投资与合作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按国家、行业和项目列出了各时期的投资机会,以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流动。《指南》的发布表明中国政府推荐在东道国优先考虑的领域范围内鼓励对外直接投资,而寻求投资机会的中国投资者可能可以从东道国提供的各种激励中获益。
对于寻求自然资源的大型对外直接投资项目,政府可能还会担任中国投资集团(由多家公司组成)的领导职责,并向这些集团的成员以及其他成员传播关于各种投资和合作机会的信息。此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政府机构每年会对国家投资环境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调查,并建立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意向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