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腐败的管控

六、腐败的管控

腐败的管控这一指标反映了在多大程度上公共权力被用于为私人利益服务,包括小规模和大规模的腐败,以及精英和私人利益对国家的“俘虏”。

政府对腐败的控制度越高意味着一国政府的腐败程度较低,政府工作透明,不公平竞争的现象就会比较少,母国企业进入东道国时可以享受相对较公平的竞争环境。

表6.6为“一带一路”沿线63个国家和地区从2010—2018年的腐败管控的数据,表中的数值越大,说明该国对腐败管控的力度越大。

表6.6 2010—2018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腐败的管控概览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续 表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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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6.6的数据来看,在阿富汗、阿塞拜疆、孟加拉国、伊朗、伊拉克、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老挝、黎巴嫩、巴基斯坦、俄罗斯、摩尔多瓦、马尔代夫、尼泊尔、叙利亚、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和也门等国家和地区,这一分值较低。腐败的管控不力对企业的经营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