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必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2.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1)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它们共同构成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
(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人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动基层直接民主的新创造、新实践。
2)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优势
(1)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具体地、生动地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各环节。我国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些环节扩大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反映了全过程民主的具体形式。社会主义民主有效防止了西方民主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既保证了人民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保证了人民在民主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权利,是全过程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充分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质和优势。
(2)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延展了民主的内涵。必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3.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1)爱国统一战线的内涵
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工作的原则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坚持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
2)新时代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任务
(1)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职能。
(2)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4)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做好统战工作。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广聚天下英才,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