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族的别称及同时代杂居的部族

二、巴族的别称及同时代杂居的部族

据史籍所载,巴族的称谓随其时代与居住地区的不同,而称谓亦为之各异,但在用字上“巴”之一名比较成为通称。巴族被秦灭后,记载有关巴事者,方不立巴之专名,或称为“夷”,或称为“蛮”,自蜀汉后,僚族自牂牁迁入,又以“夷僚”并称,此其大概情形。

常璩《巴志》关于巴之用词,亦有小的界限,又以其援引古籍,多照旧引用未改,如称曰“巴人”,是本《尚书·牧誓》“逖矣!西土之人”。此也是《春秋》经传原来的称谓。称之为“巴氏”,是本《世本》,指其族属而言。称之曰“巴国”,是以它是一个共同居住,占有固定的区域的独立的部族。称他为“巴王”,这是指其首领。称他叫“巴子”或“巴子国”,这是依照周代阶级社会上层的等级而称之,正如《巴志》所谓:“古者远国虽大,爵不过‘子’,故吴、楚及巴皆曰‘子’。”这是时代意识的反映,是可以理解的。除此以外,再谈几个不同的名称,而实质上均为“巴族”。

殷墟出土的甲骨,有“巴方”一名,见《战后京津新获甲骨集》。据胡厚宣先生研究的推论,应在殷西北,约当陕西境内,而绝非在今日的重庆。顾颉刚等所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将“巴方”一名暂置于汉水流域黄金峡地段而未加肯定。假如图的位置大体不误,这个巴方是与四川地区相连的。在殷武丁时,应当说是已服役于殷。“巴方”之名,在殷卜辞中出现,可知在公元前13世纪时,已有“巴方”的记载,这是值得重视的。

到了公元前11世纪初期,周武王伐纣记载更为具体。据《尚书·牧誓》:

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逖矣!西土之人,……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

在此西土八国之中,有彭、濮而无巴,而古籍又常以巴、濮并称:

自武王克商以来,巴、濮、楚、邓,吾南土也。(《左传·昭公九年》)

巴、濮之人,自称“阿图示”。(《方言》)

可是绝少以彭、濮连称,也许当时彭人为巴族之一支族。过去的彭人,或如《水经注》卷27《沔水篇》注:

汉水又东径直城南,又东径千渡而至虾蟆颐,历汉阳图示口而届于“彭溪”龙灶矣。……又东径魏兴郡广城县治王谷,谷道南出巴僚,有盐井,食之令人瘿疾。

据杨守敬《水经注图》,彭溪乃今四川城口北通紫阳之任河(即大竹河),巴僚为巴渠郡僚中之简称。《水经注·江水》谓朐忍之彭水,系出巴岭南僚中,又其东为汤溪,翼带盐井百所,此即今之云安盐场。有的盐缺碘质,食之令人在颈项发瘿瘤之疾。设此说为不谬,是则牧野会师之彭人,应即彭溪之彭人,而以巴之一支族见称,与古籍巴、濮并称是相合的。因此推测牧野会师之彭人,即后来见称于《春秋》经传的巴人。武王灭殷之后,不到三十年间,成王大会诸侯于东都洛邑,氐、羌、巴、蜀、濮、夷西南诸族皆往,当时有巴人而无彭人,亦可得其解释。

《巴志》《范书》均提到秦昭襄王时,秦、蜀、巴、汉境内白虎为害,伤害千余人,秦乃重募国中有能杀白虎者,赏邑万家,并赐金帛。时“朐忍夷廖仲、药何、射虎、秦精等,乃作白竹弩,登楼射杀白虎。一朝患除,王嫌其为夷人,不欲加封,乃刻石为盟约,复夷人顷田不租(不收田租),十妻不算(不抽人口税),伤人者论(处罚),杀人雇死倓钱(赎罪钱)。盟曰:‘秦犯夷,输黄龙(珑)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这一段记载,《范书》应本之《巴志》,所不同者,《巴志》所称为“朐忍夷”,《范书》称之为“阆中夷”。朐忍、阆中,皆同为巴郡的辖县,亦即同为巴族所居。朐忍即今之云阳,以地产蚯蚓故名朐忍。《范书》谓:“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此说明“白虎”为白虎族的族徽,即其图腾信仰。

至高祖为汉王时,王巴蜀,阆中人范目说高帝,为募发蜀民,定秦有功,封目为长安建章乡侯。帝将讨关中,图示民皆思归,帝嘉其功而难伤其意,遂听还巴。复其渠帅:罗、朴、昝(范书作督),鄂、度、夕、龚七姓不输租赋,余户乃岁入图示钱,口四十。到了汉世,称他们为“板楯蛮夷”,那更是随时代变易,称谓亦随之而变。

“板楯蛮”一名,是就他们使用的板楯而给的称谓,《释名》卷7:

盾,遁也,跪其后辟以隐遁也。大而平者曰“吴魁”,本出于吴;……隆者曰“须盾”,本出于蜀。……以缝编板谓之“木络”,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为名也。

这足以说明当时四川所出之“须盾”,在汉代是出名的,与吴盾媲美,因为是用木板组成,一般用的称为“木盾”,即“板楯”,特殊者蒙上犀皮的,那就叫“犀盾”了。巴族在此时善于制造这种武器,使用这种武器,所以就称他们叫“板楯蛮”亦即“板楯蛮夷”。再看《南齐书》卷35《蛮传》:

蛮俗:衣布,徒跣,或椎髻,或剪发,兵器以金银为饰,虎皮衣楯,便弩射。

这个蛮,应指《范书》所载东汉初之“潳山蛮”和“巫蛮”,他们被先后迁往江夏界中,称之为“沔中蛮”,他们亦习惯于用竹弩用板楯,也就是《宋书》中居住豫州(今黄冈)巴水上的“西阳蛮”。他们到了这个时期,用金银盛装他们的武器,最特别的是在他们使用的楯上,还要蒙上虎皮,装饰他们历代相承的族徽。弩以射敌,楯以保身,在两军阵前冲锋陷阵,是能发挥最大战斗力的,这就说明了巴族“天性劲勇”。《释名》又说:“彭排:彭,旁也,在旁排敌御攻也。”《急就篇》颜师古注:“盾,一名图示(音伐),亦谓之‘干,即今‘旁排’也。”《庶物异名疏》:“诸葛孔明军令曰:帐下及右陈(阵),各持‘彭排’。”由此可知“彭排”“旁排”是蜀中盾的别称,是地方的方言。由此更可理解周武王牧野誓师说:“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这里用干的,即用盾的人,安知其不是巴族,而被称作“彭人”。他们当了先锋在阵前舞动旁排,唱出庄严的歌调,乘殷人不提防的一刹那,一直冲上前去,杀得殷人倒戈而逃,赢得绝对的胜利,为周灭殷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因此受到汉高祖特别欣赏,才令乐人学习。当时导演的人,当然是渝水(即今发源于仪陇,流注于渠河之流江)左右居住的 图示民。这种舞,就叫“巴渝舞”。

究竟周代所称的“彭人”,与汉代所称的“板楯蛮”,是否同一族类?从使用的同一武器和居住地区有其联系来看,是可以这样说的。《水经注》卷33:

江水又东,彭水注之。水出巴渠僚中,东南流,径汉丰县(今开县)又南,径朐忍县西六十里,南流注于江,谓之彭溪口。

按彭溪口,即今云阳县属之双江镇,一称小江,即旧之小彭驿。地以“彭”称,彭即彭排;人以“板楯”称,而“板楯蛮”即“朐忍夷”之异称。这是不会有好大问题的。渝水图示民所舞者,又名之曰“巴渝舞”,也足以说明“巴”之一名为“彭”,为“图示”,为“板楯蛮”,为“朐忍夷”,为“阆中夷”,也是不会错的。

附带还要对“宕渠”一名谈几句与板楯立名有同样关系的话。《国语·吴语》“奉文犀之渠”,韦昭注云:“渠,楯也。”《巴志》:“长老言宕渠,盖为故‘ 图示国’,今有‘图示城’‘卢城’。”此亦足以说明巴族使用“板楯”是一种特殊技能,成为一定标志。宕渠地方,是他们居住之地,这就是命名之由,而宕渠实介于陕西任河地区之彭溪与朐忍彭溪之间的中心地区,也就是与华夏族交往比较隔绝的地区,保存原始习俗最多的地区,这种情况,是可以想象的。(https://www.daowen.com)

图示民”“ 图示城”的“ 图示”之一名,应起于汉世,汉时“朐忍夷”每岁“户出‘图示钱’,口四十”,以其口算钱不如汉人每年征取一百二十钱之多,故称此为“ 图示钱”,而人亦遂蒙上“ 图示民”之称,其所聚居之地也就称为“ 图示城”了。旧籍所载:

东有巴、图示,绵亘百濮。(扬雄《蜀都赋》)

巴有图示人,剽勇,高祖为汉王时,募取还定三秦。(《文选·蜀都赋》注引《风俗通》)

夷人岁入图示钱,口四十,谓之图示民。(谯周《巴记》)

均足以说明这一命名的由来。至《晋中兴书》说:

图示者,廪君之苗裔。巴氏之子务相,乘船而浮,众异之,立为廪君,子孙列布于巴中。秦并天下以为黔中郡,薄其赋税,人出钱四十,巴人谓赋为图示

此是将 图示与白虎同居既久,混为一谈,未与分清。《常志》卷9《李特志》:“……祖世本巴西宕渠图示民,……自巴西之宕渠迁入汉中,魏武定汉中,……移于略阳(今甘肃清水县北)北土,复号曰‘巴人’。”可知巴自被秦灭亡之后,还建立过 图示人的政权。

重庆市博物馆曾得到一件羊纽方寸金印,汉篆阴文有“汉归义图示邑侯”六字,篆文朴茂,绝非赝品,是地方文物中极富有研究性之珍品。“图示邑侯”三字,见《三国志·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巴七姓夷王朴胡,图示邑侯杜图示,举巴夷图示民来降”。又《文选》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有“巴夷王朴胡,图示邑侯杜濩,各率种落共举巴郡以奉王职”,是与史实相应的。“归义”二字亦与《范书·笮都夷传》:和帝十二年(公元100年),“旄牛徼外白狼夷率种人十七万口,归义内属,诏赐金印紫绶,小豪钱帛各有差”。亦相符合。但就其印文来说,印的颁发,可能时间还要早些,可能沿用旧名而加以承认。查1935年《云阳县新志》卷22,知此印为清光绪中(公元1890年前后)于云阳县南境双河口夹沟坝出土,其地当云阳、万县、奉节三县接壤之地(现改隶奉节),农人锄地,得大铜洗,中盛五铢钱万余并此印,县廪生刘家祐保卿以米数斗易之。由此更知在汉世封建政权下,“图示民”一词已成为巴族之统一称谓,不必限于渝水地区。

以下再将当时同居或杂居的部族,也略提几句,但此中情况复杂,非片言可以说明,容另文详论。现仍从《后汉书·南蛮传》所记谈起。

一种是长沙武陵蛮,他们相传有“槃瓠”的神话,以狗具有五彩的毛为其族徽,作为他们的图腾信仰。他们穿五色尾形的衣服,以獭皮为冠,男女自相匹偶,称渠帅为“精夫”,彼此相呼为“姎徒”。他们居处的石室,在今泸溪县西的武山。据隋黄闵《武陵记》所载:山高可万仞,山半有槃瓠石室,可容数万人,中有石床与槃瓠行迹。干宝《晋纪》谓槃瓠之后“凭山阻险,每常为害,糅杂鱼肉,叩糟而号,以祭槃瓠,俗称赤髀横裙,即其子孙”。从这一类的记载看来,信奉槃瓠传说的部族,是另有区别,而其文化也比较落后的。也许两族在古代即有交往,如巴濮人自称“阿婸”,槃瓠族相呼“姎徒”,有其交互影响的痕迹。后来“槃瓠”讹为“盘古”,现在瑶族,最流传盘古的神话和伏羲兄妹的神话,这可说明有些历史联系。瑶族一名,最早见于《梁书·张缵传》:“(湘)州界零陵、衡阳等有‘莫徭蛮’者,依山林为居,历攻不宾服,因此向化。”《隋书·地理志》更述及他们住在湘西杂居的情况,说到“长沙郡又杂有夷蜑,名曰‘莫徭’,自云其祖先有功,常免徭役,故以为名。其男子著白衣裈衫,更无巾袴;女子青布斑衫,斑布裙;通无鞋图示。姻嫁用铁铦锛为聘财”,连当时的穿着也有所描写,与《南蛮传》槃瓠的记载是相似的。这谈的是瑶族有此情况。

又《范书》章怀注引:

廪君之先,故出“巫诞”也。

“巫诞”,《寰宇记》作“巫蜑”,“蜑”为族名,“巫”应据应劭谓“夷水出巫,东入江”之说,作为地名解释,也可想象当时夷水流域,即今长阳清江流域,廪君之族与蜑族共同居住,以别于汉族,称之叫“夷”,水也称为“夷水”了。图示族的习俗未有记载,可能早与之俱化。所不同者,也许蜑族水上生活要多一些,因此有了区别。蜑之一名,在三国时,已见称述,《吴志》卷10《黄盖传》:“武陵蛮夷反乱,攻守城邑,乃以盖领太守,……自春迄夏,寇乱尽平。诸幽邃巴、醴、由、蜑邑侯君长,改操易节,……郡境遂清。”此称之“巴蜑”,应为五溪夷水居住之族类。嗣后《巴志》常以“夷蜑”“獽蜑”并称,直至北周时期,云阳境内,尚以“蛮蜑”并称。《蛮书》卷10引《夔府图经》谓:“‘夷蜑’居山谷,巴夏居城郭,与中土风俗礼乐不同。”《晏公类要》谓“‘白虎’事道,‘蛮蜑’人与‘巴’人事鬼”,这说明白虎夷已经汉化而信奉道教,蛮蜑与深山的巴人还保持原始信仰而信的是鬼,也就显示了他们之间的文化是有差异的。土八国之“卢”。但当时是居住在湖北襄阳境中,《水经注》卷28《沔水篇》:“襄阳县故城,楚之北津戍也。……其土,古鄢、鄀、卢、罗之地。”又中庐县,亦释为“即春秋庐戍之国”。庐即卢,其后卢为楚灭,其族式微,也许迁往宕渠,与巴族同化,卢城变成历史的名称,别无殊俗可记。

“濮”之一名,旧籍记载数见不鲜,分布面亦大,自湖北西境以及四川东南部,都有其史迹可述,而且在西南部族中记载亦最早,或称“濮”,或称“百濮”,足见其包含族系之多。假使从葬制作为观察,崖棺葬应为濮人的习俗,即《常志》所称之“濮人冢”,那就与巴族之“船棺墓葬”显然有别。濮之一名,至汉代已少见称,而常见者为“僰”,《吕氏

《巴志》说“其属有濮、图示、苴、共、奴、獽、夷、蜑之蛮”,这可反映当时以巴见称的这一整个联合的部族,内中尚有不同族系,如濮、蜑与奴之类。蜑已略如前述,奴之一名,别无记载。《巴志》宕渠郡是故图示国,晋时还存在有图示城和“卢城”,也许“奴”即“卢”,而为曾经参加过牧野会师西春秋·恃君篇》“‘僰人’野人,篇(编)笮之川,……多无君”,正如图示贾所谓“各走其邑”。僰人亦为崖棺的葬制。可能周代所称的这种“濮人”,与汉代所称的这类“僰人”,同为奴隶主和封建主虏掠和奴役的对象,服虔谓旧京师尚有“僰婢”。濮与僰虽先后名称有异,但仅发声小有转变。应是同一族属,是可以这样说的。

《巴志》常以“獽蜑”并称,可能獽蜑共同居住一处,生活习惯是极接近的。《蜀志》广都县曾载巴郡之獽蜑送病卒之巴郡太守朱辰归葬原籍,他们临葬举行了“鼓刀辟踊,感动路人”的葬仪,与唐世所记的巴族的葬仪,没有大的区别。《水经注·江水》谓“江水东迳‘壤涂’而历和滩”,这在今万县境内;又云鱼腹故城东傍“瀼溪”,其地在今奉节,这两处至今仍留瀼溪之名,可能曾为獽族所居,是没有疑义的。

“苴”之名,可由《蜀志》载蜀王别封弟葭萌于汉中号“苴侯”一事,得其解释。再以谯周《古史考》所释“益州‘天苴’,读如‘苞黎’之‘苞’,音与‘巴’相近”。《汉书·司马相如列传》载相如喻蜀父老文:“略斯榆,举‘苞蒲’。”二者对音,从谯周之说,苴即巴之异读,那么,“苞蒲”即“巴濮”,是苴应属于巴族支系,以其居住于苴,在当时的汉中境,故称之曰“苴”。假使这一解释为不误,就可以说明昭化宝轮院出土的船棺墓葬与巴县冬笋坝出土的为同一类型,这更是有力的证据。

“共”之一名更无记载,也许如《寰宇记》卷120所载:唐麟德二年(公元665年)移洪杜县治于“龚湍”,即今酉阳之“龚滩”,或以其地曾为龚人居住,就称他叫“龚”,“共”应即“龚”字。

以上是谈巴族与其他部落或部族古代杂居的情况,由于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杂居,为部落联盟创造了条件,促进部落间经济文化的加强,促进了部落的混合和同化,以及部族的形成。古代巴族成为偌大的部族,应当是这样发展起来的。

常璩《蜀志》亦载有“滇、僚、图示、僰”,在蜀的区域内,也杂居了不同的部族。在常璩之时,有僚族是事实,因僚在刘后主时,即被引入汉中。这些部族中,有的成为统治者奴役或贩卖的对象,如《蜀志》所引的《秦纪》所谓“僰僮之富”,这中间也存在一种阶级的严重压迫。这里附带说明一下《蜀志》所载“保子帝攻青衣,雄张‘僚僰’”这一僚族的问题。时人引用此文,作为推翻“蜀本无僚”的成说。但我疑“僚僰”二字,可能为后人所窜改,或非常氏旧文。兹就《蜀志》所称“周赧王元年,……以张若为蜀国守,戎伯尚强,乃移秦民万家实之”,与张仪所称“夫蜀,西僻之国,而戎翟之伦”的情况比较来看,古之青衣,即东汉之汉嘉郡,其地为今之芦山,其接邻多为氐羌之族,据《后汉书·西南笮都夷传》所载:延光二年(公元123年)春,“旄牛夷”攻陷零关,可见青衣西面的旄牛夷人,还拥有一定的势力。旄牛夷,古代或称之为“戎”,因此我疑帝攻青衣雄张“僚僰”二字,或为“戎僰”。唐凤迦异《德化碑》有“势连戎僰”之语;《舆地纪胜》卷163叙州府载黄山谷《杨子建集叙》以“戎僰”连称,是其例也。蜀中有僚,应为蜀保子帝以后的事。《水经注·江水篇》谓彭水“出巴郡僚中”,清水“出巴岭南僚中”,显然是说后来僚人入住巴人旧壤。《魏书》对“蛮僚”分别立传,从历史的经过和地理情况来看,是可以这样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