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古代巴族自外迁入及入境后的情况
《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的记载是先叙廪君之族出自夷水武落钟离山,在四姓中取得领导地位,乘土船而出夷水,这说明他有迁徙的事实;次叙秦惠文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次叙板楣蛮在秦昭襄王时为除白虎之害,而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最后叙高祖为汉王时,发
人北定三秦,秦地既定,仍还巴中,复其渠帅不输租赋,余户岁入
钱,口四十,世号为板楯夷。《巴志》也说到巴子“先王墓在枳”,枳即今之涪陵,地当涪陵水(今称乌江)入江之口,而恩施都亭山有巴蔓子墓,正可说明巴族自夷水迁入四川。四川川东地区在巴人未迁入以前,其古老居民当为濮人,证之以《益部耆旧传》所载“楚襄(应作威)王灭巴子,封废子于濮江之南,号铜梁侯”的记载,也可以看得出一些眉目。《寰宇记》卷137载“石镜县,本汉垫江县(今合川),……铜梁山,在县南九里”,此乃巴地,而竟被濮江之称,可见濮江一名,应早于垫江,即最初曾为濮人所居,故合川古有濮子国的传说。左思《蜀都赋》所称“左绵巴中,百濮所充”,是有其历史根据的。
巴族迁入四川之后,最初是住在涪陵,所以《巴志》说巴子的先王墓在枳。其后顺长江上下游发展,下游曾以“平都”做过他的据点,“沮”做过他的畜牧场。其在上游,则以三面濒江二水汇流的形势扼要之区,作为他的主要统治的中心。其后,为楚所逼而退据垫江、阆中,所以《巴志》说:“巴子时虽都江州,或治垫江,或治平都,后治阆中,……畜牧在沮,今东突峡(即铜锣峡)下畜沮是也。”《水经注·江水》:“又迳东望峡,东历平都(今丰都),峡对丰民洲,旧巴子别都也。”今丰都下游,尚有“巴折梁”的地名,可能为“巴子梁”之讹,而相传至今。
巴族定居的区域,《巴志》有简括的叙述:“其地:东至鱼复(今奉节),西至僰道(今宜宾东境),北接汉中(即汉水流域),南极黔涪。”《寰宇记》卷136则云“南极牂牁”,牂牁为固定之专称,比黔、涪二字较为具体,与《巴志》所称“涪陵郡,巴之南鄙”,情况是一致的。既然有这样一个范围,西与蜀邻,东与楚接,为保持整个利益,不能不与蜀与楚发生利害关系。再从北面的汉水流域一些命名和文物遗迹来看,可能汉中是一段瓯脱地而为秦楚巴蜀争夺之区。最初秦人的力量并未超越秦岭,而巴族在汉水上游已占势力,蜀的力量亦曾由褒北向攻秦至雍,而褒汉之地,应早为蜀人所据,与巴亦有争夺。南郑以东之地,有时附属于庸。其后庸国为秦、楚、巴会师击破,三分其地,庸属汉中之地,又入于楚,至是巴楚在汉中地区亦成争夺之局,其后秦力南渐,南郑又为秦蜀交争之区。但巴蜀力量,后来究不如秦楚之日益强大,遂逐渐退出汉水流域。巴则固守大巴山脉,蜀则固防石牛道蜀口,以此汉水支流还有好几处以巴名见称,或直叙其为蜀地的。《水经注·沔水篇》载:
沔水(即汉水),东过南郑县南,县故褒之附庸也。周显王之世,蜀有褒汉之地,至六国,楚人兼之。怀王衰弱,秦略取焉。……有廉水出巴岭山;……北注汉水。……汉水右合池水,水出旱山,山下有祠,列石十二,不辨其由,盖社主之流,百姓四时祈祷焉。
汉水又东迳胡城(应在南郑东)南,义熙十五年(公元419年)……城崩,半许沦水,出铜钟十二枚。刺史索邈奉送洛阳,归之宋公府。……汉水出于二水之间,右会磐余水,水出南山巴岭上。
汉水又东迳小大黄金谷,……又东合蘧蒢溪口,水北出就谷,在长安西南。其水南流,迳巴溪戍。……汉水又东,右会洋水,……洋水导源巴山,东北流,迳平阳城。《汉中记》曰:本西乡县治也。(https://www.daowen.com)
又东迳直城(今汉阴县西)南,又东迳千渡而至虾蟆颐,历汉阳
口而届于彭溪龙灶矣。
值得注意的是由南郑到安康之间,有多处记载与巴蜀有关的地名和一些文物事迹。汉水以南的支流发源于巴岭巴山不足为奇,而特异的是汉水以北之子午河道,竟蒙“巴溪”之名,汉高祖率
民还定三秦,系出“故道”而暗度陈仓,不由此子午谷道。而子午谷道,汉世已立专称,《水经注》舍专称而用古名,此或为得之当地自古相传之地名,犹之汉水当地呼为“沔水”而以沔水名之,故汉水亦被“巴”水之名。此可以反映在殷周之世,汉水流域早为巴族聚居地区。下至战国时代,《战国策·燕策》苏代对燕昭王说,“楚得枳而国亡,齐得宋而国亡,……秦正告楚曰:汉中之甲,轻舟出于巴,乘夏水而下汉,四日而至五渚”,不是偶然的。《巴志》谓:“巴楚数相攻伐,故置扞关、阳关及沔关。”沔关应在沔水之上,虽然这是后来的事,但也不能说过去就非事实,由“彭溪”这一命名看来,亦足以作为佐证。再从文物记载来谈,成都子城西通衢,有石笋百二株,见唐杜光庭之记。新繁飞来石,1938年冯汉骥先生曾游其地,尚见其巨石成列。此皆为新石器时代末期大石文化之遗迹。南郑旱山下亦见列石十二。新津于1945年间曾出土具有虎纹之铜钟三枚,现藏四川省博物馆,而汉水之胡城亦出过铜钟十二枚。是则南郑在秦未强大以前,曾为蜀人所据。这些都为将来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一些可以寻找的线索。
巴楚相攻,在《春秋》经传已有记载:如公元前789年,巴师与楚伐申,因受惊而攻取楚之那处,翌年并败楚师于津;公元前477年,巴人伐楚围鄾;公元前377年蜀(巴)伐楚取兹方,都是经过剧烈的战斗。从此以后即缺少巴人的记载,也许巴人逐渐式微下来,楚便乘势向西扩张,而夺得巴之枳。巴人的阳关亦为之不保,扞关更不用说了。
《巴志》亦提到“巴蜀世战争”,惜无具体记载。但“蜀王别封其弟葭萌于汉中,号苴侯”一事,不能不说是巴蜀敌对之争,于此透露一线消息。巴为楚逼,远引阆中,势如强弓之末,没有应战的力量,只好结好苴侯。而蜀王意在乘隙灭巴,扩张力量,以备北方强秦之来侵,因而怒伐苴侯,以此招来秦师,与巴同归于尽,也可算巴蜀的最后一次冲突。由于巴蜀世有战争,双方部族中也留下裂痕。《太平御览》卷166引《郡国志》云:遂州有青石县(今玉溪镇),“昔巴蜀争界,历岁不决,汉高祖八年(公元前199年)山为自裂,如索所界。巴蜀之民,惧天责罚,乃息所争”。李膺《益州记》所记亦同。由此一事,正可反映出巴族在成长中是经过不懈的斗争,终于为强邻所逼,没有建立起强大的国家。
巴族在春秋之世,正如《巴志》所说,“楚主夏盟,秦擅西土”,不得与于会盟,而成为楚的附庸。即与其他国家交好,亦须取得楚的领导和承认,如在公元前703年,巴子欲与邓为好,而楚使道朔偕之以行;楚有军事,巴必随之出征,如公元前689年楚子使斗廉率兵攻申,巴师即应战从征;公元前611年巴人从楚师灭庸等,均足以说明巴族在春秋时代一直受到逐渐强大的邻邦楚国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