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的经济发展
1956年在中国大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农业、手工业个体所有制基本上转变成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公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基本上转变成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公有制。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资本家不再是原来企业的所有者,而是按照他们的能力被接受为企业的职员,国家对公私合营企业可以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进行管理。原私人企业的工人摆脱了雇佣劳动者的地位,成为企业的主人。加上几年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全面开展,国营经济有了巨大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经济已经占据主体地位。反映到国民收入的结构上,1956年同1952年相比,国营经济的比重由19.1%上升到32.2%,合作社经济由1.5%上升到53.4%,公私合营经济由0.7%上升到7.3%,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合计达92.9%。在工业总产值中,社会主义工业由56%上升到67.5%,国家资本主义工业由26.9%上升到32.5%。在商品零售额中,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由42.6%上升到68.3%,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和由原来的小私商组织的合作化商业由0.2%上升到27.5%,私营商业由57.2%下降到4.2%。这标志着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起来。
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随着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建立起来的。1956年,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一五”计划建设也取得巨大成就。工业方面,钢、生铁、钢材、水泥、纯碱、客车、棉纱、棉布等几十种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增长迅速。工业技术水平也有很大提高,建立了一系列旧中国根本没有的新工业部门,我国已经能够把自己制造的许多设备、材料用以发展工业,装备农业和交通运输业,加强国防工业。这些大规模的工业建设,绝大部分由国家投资和经营,属于社会主义的性质。农业方面,由于国家增加了投资和贷款,农业合作化过程中,主要农作物生产和农田水利建设,仍取得很大成绩。1956年,工业总产值(包括手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51.3%,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确立奠定了物质基础。
经济是整个社会的基础。伴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确立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因适应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而得到加强和改善,进一步促进了以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的经济建设的发展。
案例来源:节选自《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六章。标题为编者所加
课堂讨论:
结合案例,谈一谈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案例点评: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极大地提高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通过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这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分不开的。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这是中国几千年来阶级关系的最根本变革。
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使占世界人口1/4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又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它进一步改变了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增强了社会主义的力量,对维护世界和平产生了积极影响。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的系统回答和正确解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在中国的正确运用和创造性发展的结果。它不仅再次证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性,而且以其独创性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