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卜氏

(55)卜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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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先世获嘉人,元至正间,官三始赘居嘉兴,遂为郡人;至明隶秀水籍。后又有迁平湖的。

乙、官三一世不计外,六世13人,10见《府志》。

丙、婚姻两次。

丁、宗洛妻贺氏,族系不详,但知其入秀水《贤母传》。卜氏入清后著闻的人似尚有,但因世系不详,无法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