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倘若拿人们认为是错误的范畴当作我们讨论的论题,那么只因为关注这一论题,就通常会带来某种风险,也就是对现实抱有幻想的风险。为了克服一种模糊不明的障碍,人们就得使轮廓显露出来,在这里,其实人们想做的一切就是证明这些轮廓也是虚幻的,可在攻击一种毫无根基的理论时,批评者首先应该给予其足够的尊重。随意焕发出来的幻觉,人们总希望能够永远祛除掉它,但是,幻觉的消逝只是为了重现,而且比人们最初构想它的样子距离我们更近。
也许,比较明智的做法是淡忘掉这些过时的理论,而不是唤醒逝去的东西。但是,就像老阿克尔王说的那样,历史不会造就毫无用处的事件。[1]如果说一个今天看来似乎是虚假的问题,却曾经让伟大的头脑长年绞尽脑汁,那是因为他们模糊地感受到,尽管某些现象曾经被随意归类,分析得也不够充分,但依然值得引起人们的兴趣。如果我们首先不同意逐步调整已经无路可循的行程,由此引导我们寻找并帮助我们发现另一条路径,那么,我们怎能期望为了提出一种截然不同的解释,而自己处理这些现象呢?
我们必须强调,尽管我们对图腾制度一词所指称的实在持有怀疑,但我们依然采用这样的说法,因为许多学者都对图腾制度做过这样的理解,我们将讨论的正是这些学者的理论。如果我们经常把它放在引号里,或者在它的前面罩上“所谓”一词,那么这种做法是很不妥当的。论证的需要为一些词汇赋予了某些特权。可是,引号和形容词通常都会带来隐晦的理解,读者只能受到误导,以可能与上述公认的立场完全矛盾的叙述和表达为基础,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
弄清了这一点,就让我们试着从客观的角度和最一般的方面,来确定图腾制度的语义场,我们发现,有好些现象都被归于图腾制度的名义下。
无论哪一种情况,我们所采用的方法都包含有以下几个步骤:
(1)将我们所研究的现象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术语之间的关系,无论这些术语是实际的还是假定的;
(2)绘制一张有可能将这些术语相互置换的图表;
(3)把这张图表当作一般意义上的分析对象,唯有在该层面上,这样的分析才能够带来必然的联系,带来其他现象之间最初只能有唯一可能的组合的经验现象,以及我们事先就必须重构的整个体系。
从意识形态的角度上说,图腾制度这一术语包含有自然和文化这两个序列之间的关系。在自然序列中,一方面是范畴,一方面是特例;而组成文化序列的是群体和个人。所有这些术语都是随意抽选出来的,是为了在每个序列中区分集体和个体这两种存在模式,也是为了不将两个序列彼此混同起来。不过,在这一准备阶段中,任何术语都可以使用,只要它们彼此有别就可以。
自然 范畴 特例
文化 群体 个人
这些术语两两之间有四种组合方法,均属于不同的序列,这样可以满足初步假设的最低条件,该假设就是以下两个序列之间的关系:
1 2 3 4
自然 范畴 范畴 特例 特例
文化 群体 个人 个人 群体
对这四种组合中的每一种组合来说,在一个或多个人群中,都有相应的可观察得到的现象。依照“社会”模态和“性”模态,澳洲图腾制度设定了一种自然范畴(如动物物种或植物物种,抑或某类物或某类现象)与一种文化群体(如胞族、分区、次分区、膜拜群体或者是由同一性别成员组成的集体)之间的关系。与第二种组合相应的,是北美印第安人的“个体”图腾,个人通过身体上的磨炼,试图与一种自然范畴融为一体。第三种组合的例子,是居住在班克斯群岛上的莫塔人,莫塔人认为孩子是某种动物或植物的化身,当母亲最初发现自己怀有身孕时,她就会找到或吃掉这种动物或植物;阿尔衮琴人的一些部落也有这样的组合,他们坚信新生婴儿与他们在家舍中发现的动物之间有一种很特殊的关系。在波利尼西亚和非洲,我们可以发现群体—特例的组合形式,在这里,某些动物(如新西兰的守护者大蜥蜴,以及非洲极其神圣的鳄鱼、狮子或猎豹)是受到社会保护和尊崇的对象;也许,古代埃及人也有同样的信仰,这种信仰也有可能与西伯利亚的翁衮(ongon,即“神偶”。)有关,即使它们不是实际存在的动物,在群体看来,它们也是有生命的活物。
从逻辑上说,这四种组合是平等的,因为它们都是同一步骤的结果。可是,图腾制度却只包含前两种组合形式(而且,人们对此还争论不休,一定得搞清楚哪一种组合是原初的组合,哪一种是派生的),其他两种组合仅仅与图腾制度有间接的联系,其中,有一种是准备的形式(弗雷泽就是这样来看待莫塔人的),而另一种则不过是一种残余而已。甚至许多作者干脆把后两种组合彻底丢掉了。
图腾制度的幻象首先就是属于同类现象的语义场发生扭曲所造成的结果。我们选取这一语义场中的某些方面,是以牺牲其他方面为代价的,这样一来,我们就为这些方面赋予了它们本不具有的原初性和陌生性;这是因为,我们通过把它们从其不可分割的体系中抽离出来,从而使它们看上去显得很神秘。难道这些方面就有别于其他方面,至少比其他方面具有更多的“呈现力”和凝聚力吗?我们只要从人们最初考察图腾制度的几个例子入手,就可以明确看到,这些方面的明确指涉,不过是基于一种错误的实在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