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拉德克利夫-布朗也许会反对我们上文从他的分析中所得出的结论,因为直到他临终之际,他依然在顽固坚持他有关结构的经验主义概念,我与他的通信就可以证明这一点。[1]不过,我们相信,我们并没有歪曲他的想法,反而刻画了他1959年演讲为我们开辟的那条出路所具有的魅力。即使他本人或许没有将此贯彻始终,但这依然可以见证他富于思想的头脑,尽管年事已高,疾病缠身,但他仍然表明,他有能力获得重生。
尽管拉德克利夫-布朗有关图腾制度的第二理论在人类学文献中显得非常新颖,但他却不是这一理论的发明者;对于那些与严格意义上的人类学思考相距甚远的前辈来说,他也几乎不可能受到他们的启发。由于我们已经从他的理论中辨识出了一种唯智主义的特征,所以我们才会感到吃惊,柏格森竟然也持有非常相似的观点。在《道德和宗教的两个起源》一书中,我们会发现在某些方面与拉德克利夫-布朗很相近的理论大纲,我们也很有兴趣对此进行一番考察。这也提供了一个机会,从而提出一个与观念史有关的问题,该问题将会把我们带回到关于图腾制度的思考所隐含的假设,也就是说,一位因为赋予感性和经验以重要意义而闻名的哲学家,在探讨人类学问题的过程中,怎么会发觉自己与那些在所有其他方面都与其理论地位非常接近的人类学家截然对立呢?
在《道德和宗教的两个起源》中,柏格森通过动物崇拜间接地考察了图腾制度,他认为,图腾制度是一种精灵膜拜的形式。图腾制度不能与动物崇拜相混淆,但是,它同样预先假定了“人是用并非与宗教完全不同的虔敬态度来对待某种动物,甚至是植物物种的,有时候,他们也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没有生命的物体”。[2]在土著人的思维中,这种虔敬似乎与他们把这种动物或植物与氏族成员等同起来的信仰有关。那么,我们又该怎样解释这种信仰呢?
我们所提出的解释范围处于两个极端的假设之间:一个假设是列维-布留尔所说的“参与”,以不温不火的方式来对待用不同语言表达的多重含义,我们可以用动词“在”来转达这样的意思,但其中的含义对我们本身来说却是模棱两可的;另一个假设是涂尔干的假设,把图腾还原成某种标志的作用和氏族的简单指称,但是,这并不能解释图腾制度在运用这种制度的人的生活中所占有的地位。
上述两种解释都不能使我们简单明确地解答因明显偏爱动物和植物物种而产生的问题。所以,我们不得不去追究:人们在感知和概括植物和动物的过程中,究竟采取了何种特别的方式:
当动物的本性似乎被集中于一种独特属性的同时,我们可能会说,动物的个性被消解在属中了。认识一个人,意味着将此人与他人区分开;但是,认识一个动物,通常是确定它究竟属于哪一个物种……动物缺少具体性和个性,本质而言,动物表现为一种属性,所以,动物本质上也表现为一个类。[3]
正是这种类的直接知觉,既可以通过个体来刻画人与动物或植物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图腾制度这种纯粹的物”。事实上,追求真理,必须通过上述两种极端解决方法之间的折中方式来实现:
如果一个氏族被说成是某种动物,那么我们由此推不出任何结论;但是,如果同一部落的两个氏族必然是两种不同的动物,那么这样的事实所具有的启发性就多得多。我们可以设想,这要求注明这样一个事实:在语词的生物学意义上,这两个氏族构成了两个物种……为一个氏族赋予了一种动物的名称,为另一个氏族赋予了另一种动物的名称。在所有这些名称中,每个名称就其本身而言,都只是一种称呼,但把它们放在一起,就是一种断言了。实际上,它们意味着,两个氏族具有不同的血缘。[4]
对我们来说,我们不必自始至终追随柏格森的理论,因为这样一来,我们的根基并不很牢固。柏格森把图腾制度看作是一种外婚制的手段,外婚制本身就是一种本能的作用,这种本能试图防止发生在生物学上非常有害的近亲结婚现象。然而,如果确有这种本能,那么诉诸制度就将是徒有其表的做法。而且,这里所采取的社会学模式也将与启发它的动物学处境产生激烈的矛盾:动物是内婚的,而不是外婚的;它们聚在一起,仅仅在物种的范围内繁衍。倘若图腾制度的基础是生物倾向和自然感受,那么“特别地确定”每个氏族,“特别地”将它们彼此划分开来,就会造成适得其反的结果:也就是说,每个氏族都会像生物物种一样,必然是内婚的,而氏族也会彼此形同陌路。
柏格森很清楚这些困难,所以他急于在两个方面修正他的论证。他在依然认为需求的实在可以对人们加以限制,以防止同族通婚的同时,承认并不存在与之相应的“实际和能动的”本能。自然通过心智,通过唤起“能够像本能那样决定行为的想象表现”,也可以满足这一点。[5]不过,除了这会导致一种纯粹的形而上学外,这种“想象表现”也会像我们曾经看到的那样,依然具有某种内容,而且这种内容恰恰是其所谓的对象的对立面。也许,正是为了绕过上述第二个难题,柏格森才不得不把想象表现还原为一种形式:
所以,当他们(两个氏族的成员)宣布他们是两类动物的时候,他们所强调的并不是动物性,而是二元性。[6]
尽管拉德克利夫-布朗与柏格森各自的前提有所差别,但柏格森所宣布的正是拉德克利夫-布朗的最终结论,而且,这一结论早在20年前就已做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