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冀沦陷区内的货币战
上文虽然大致展现了日本军政当局将“联银券”作为货币武器的构想与实践,然而其中仍有一些问题有待我们作进一步思考。作为货币武器的“联银券”,逐步走向崩溃的推手是什么?它在华北基层实际是如何流通的?又受到何种阻力?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从区域与微观的视角作进一步考察。
1939年4—5月间,日军华北方面军某个军官关于“联银券”在华北流通状况的报告,引起日本军政当局的注意。他发现,虽然1945年3月后日本军政当局严禁法币在华北占领区内的流通,然而“联银券”的价值仍暴跌三四成,“这如实证明若金融工作不能与治安工作并举,则绝不会成功”。他对此分析道:
现状乃联银券的流通,仅限于都市地区与铁路沿线我军所占领的地区,若进一步进入内地,联银券则完全不能流通,仅能通过法币进行物资交易。在此治安现状之下,坚决禁止法币流通,其结果必然导致联银券地带与法币地带之间出现通货断绝。作为物资生产地区的敌匪地带与作为消费地区的都会之间,在通货上形成断绝关系,若无原本应禁止流通的法币,就无法采购物资。出现与目的相反的现象,由此导致物价腾贵。(19)
这个军官揭露了当时“联银券”流通区域仅限于日军控制下的都市与铁路沿线的实情。他的“点”“线”论在战后经常为学界所引用,用以说明日本对华北通货工作乃至殖民统治必然走向失败的本质。不过,若考察这一报告的语境,似可发现,其更侧重强调日军“治安”工作对于“联银券”流通的重要性。
研究发现,一些日军部队对于促使“联银券”流通采取了诸多策略,这些策略作为日军治安工作中的“重要经验”,被保留于华北派遣军所编写的《治安工作经验蒐录》中。我们首先考察1938年3月至1939年6月间察哈尔、河北两省内的货币战情况。这一阶段,中共晋察冀边区政府尚未发行边币,当地的货币战主要围绕“联银券”与法币及地方杂币展开;而解读1939—1940年日本各地特务机关收集、编写的《联银券流通状况调查》,则有利于我们了解这一时期“联银券”在华北沦陷区内不同区域流通的实相。
在日军莲沼兵团所驻屯的察哈尔省大同市灵丘地区,日军主要通过物资交易推广“蒙疆券”等日系货币,从而将该地区纳入日圆金融体系,“该地区在地形上与其他地区不同,直至事变前,与南方保定方面的交通联系密切。若中止与此方面的交通,则会出现物资困难。通过敌匪地区进行物资交易,蒙疆券与彼等的货币价值为二对一。因此政府要形成商队,直接采购物品并将之廉价卖出,以此保持日圆的价值,形成日圆经济圈”。(20)
在河北晋县地区,日军篠塚兵团在采购当地重要物产棉花时,向民众强制推行“联银券”,“以产业开发为目的,购入本地主要物产棉花(将之作为火药及被服原料,我军对其其运出极为重视),为了将经济战引向胜利,我军用联银券支付,使住民以联银券作为购买力,采购缺乏的物资,以此讲求联银券普及与价值提升,致力于把握民心”。(21) 在此过程中,日军遭遇不小阻力,主要在于当地金融机构的缺乏,“事变发生以来,因并无银行机构,在经济工作顺利开展之今日,在商品交易、物价抑制、货币兑换乃至宣抚工作方面,自然有诸多不便之处。故而痛切感到设立(银行机构)之急务”。(22)
在同一兵团控制下的冀县,当地日军部队已意识到,“经济工作的前提必须从货币工作开始”,故将“联银券”的普及工作置于治安工作的重心。从报告中可见,当地日军部队采用诸多方法,工作可谓细致:如军队及棉花交易必须以“联银券”支付;合作社交易完全通过“联银券”进行;设置法币收购处;宣传“讨伐”地区的老票可延期采购;为使民众明了“联银券”为何种货币,发布“联银券乃华北民众的救世主”之类的传单;颁布金融扰乱管理办法;禁止流通老票,一经发现即对之处罚等。报告中所摘录的“老票”,应是指原察哈尔省财政厅发行的某种地方货币。值得注意的是,递发传单是日军向当地民众宣传“联银券”的主要策略,如上文所提到的以冀县伪县长名义发布的传单,其中强调“华北的通货与日本的通货同一基准”、“联银券的价值亦坚持与日圆等价关系”、“旧法币伴随国民党战败,其价值日益暴跌,若以联银券整理统一旧法币,在减轻对华北民众的打击上,乃是愈发紧要之事务”、“应速将旧法币与联银券兑换”等,(23) 着重在于宣传“联银券”与日圆的等价关系。
在日军野津部队控制下的无极县,当地日军鼓励以“联银券”采购物资,并使伪县公署及其他亲日团体广为宣传。当地日军对抗日武装采取严密的经济封锁工作,“虽然取得相当效果,但也增加村民的困苦,从而导致治安工作出现障碍”。(24) 在深县,须藤部队则发现“联银券”在县域层面难以流通的一些原因,其报告颇具代表性:
事变发生以来,本地遭到中国军队及土匪掠夺,经济上已相当疲弊,特别是处于物资缺乏尤甚的状态。因此个人将粮食及其他物资散藏于地方,不愿将之售出。由此物资日益难以流通,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本地,其状态更为严重。即使有钱也买不到物资,军队使用的苦力从事道路工作,比之得到纸币,他们更喜于分配到物资尤其是粮食。因此无论如何巧言说明联银券的价值,他们的头脑中不仅不会对此关注,而且目前在敌匪地带不如说纸币联银券并无价值。所有的经济工作都将走向堵塞,除等待时机到来之外,别无手段。目前,难以预期深县经济是否会急速发展。若将廉价的必需物资大量聚集,并销售于普通民众,则不仅为人民之幸福,退而言之,也会增加联银券的价值,开启本县经济复兴之端绪。在特产较少的本县,更感有此必要。(25)
对当地日军而言,货币的价值需要物资来支撑,若货币本身无法流通,则以物资替代货币的“物物交易”现象就会在民间滋生,“在联银券无法通用之地,给予物品(烟、中国酒等)作为工资,就有很大的效果”。(26) 在梅津部队驻屯的中扬村,法币“未断其影”,而“位于第一线的纸币联银券流通价值尚低”,在当地日军看来,根本原因在于物资对货币支撑力的疲弱,“作为防止旧纸币流通的策略,在于市场管理与民需物资方面。甚而衬衫、袜子、帽子等杂货都需要有丰富的供应。关于民需物资的供应,第一线附近且一次都未实施,在中国人中间联银券也就毫无使用价值,此乃令人困扰之现状”。(27)
在邯郸地区,八路军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与日伪统治区犬牙交错,当地成为中日货币战最集中的区域。日军在当地通过宪兵队、伪警务局发起“旧币(法币)与新币(“联银券”)兑换促进活动”,然而“联银券”兑换成绩并不佳,“当时八路军方面宣传为‘新币在日军的驻屯中流通,日军移动或撤退后就会丧失流通力,要让旧币如以前般流通’”。在日伪的恐怖统治下,日军宪兵队对“藏匿法币”的村落强行搜查,一经发现,即强制村民兑换;伪警务局则对当地反复宣传、劝告。至1939年4月末,当地“联银券”的兑换额达34万元,除县境附近的村庄外,“隐匿旧币者几乎已无发现”。(28)
“宣抚”工作的手段之一,即通过分配或低价销售日常用品等物资,笼络沦陷区内人心,这一工作往往又与货币工作相结合,成为日本对沦陷区实施殖民统治的主要方式。在石家庄附近的藁城县,当地日军感到:
将日军驻屯地作为物资供应的据点,讲求各种手段,使一般民众得以廉价采购,有必要使住民沐浴于日军恩惠。为此,所有物价都有必要由军方进行综合统制。现在藁城县西端接近石家庄的大市场,物资能够自由从石家庄购入。合作社的物资在采购时比石家庄普通商店的价格更高。在此情况下,日军驻屯地只要不允许购入物资,民众也就不能采购,然而城外各村却得以自由从石家庄采购,反使日军驻屯地感到不便。故而特别有必要由军方统制物资的价格。(29)
栾城县是抗日武装与日军反复拉锯之地,按当地日军观察,货币工作推行不畅之原因,在于民间仍保存大量法币与杂币,“村民对于拥有新纸币感到极度恐慌。他们在土匪进入村中被要求‘将钱交出来’时,若拿出的是新币,就会被视为汉奸而受到迫害。这里的村民虽然嘴上说没有旧币,但是多少都藏有一些。如栾城般多出土匪的地方,最近探知从石家庄来的商人在县城外市场中高价收购旧纸币,在货币兑换铺里将原本按六折兑换的旧币,不按折扣兑换,甚而以更高价格收购,对于兑换铺应进行一并检举,并加以严格管理”。当地日军发现,法币在民间仍存在较高信用,“也有与藁城县境接壤附近的农民,来销售棉花而要求对方用旧币支付的情况。这也说明在敌匪地带新币难以流通的实情。事实上,前往当地采购棉花的商人,若不携带旧币,就根本无法采购”。(30)
而在邻近的新乐、正定、获鹿等县,当地日军致力于“联银券”的流通,并逐渐增加“联银券”的流通量,由“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处借入“联银券”1万元,在新乐东、长寿两地开设旧币交换所。(31) 获鹿县系河北省与陕西、绥远之间的物资交换聚集地,各种旧币杂用于当地。伪县政府“讲求所有的手段方法,致力于对其清理,然而旧通货之流通依然不绝其踪迹”。作为对策,日伪当局从“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石家庄分行借用4万元,从4月起开设旧币交换所,然而民众交换者多为“冀东银行券”,很少有希望兑换法币者。(32)
在徐水县等冀中地区,日伪当局的货币工作同样不畅,民众恢复至“以物易物”的原始形态,“(金融方面)在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两年间,因各村皆被征发大笔军事费,故而已陷入极度穷困状态。又因敌军胁迫,联银券并未充分普及,市场处于物物交换状态”。日伪当局利用当地“维持会”与商会,“乃在维持会财务股中特设一负责旧币偿还的机构,并与商会等合作推行。现今日用品虽然不足,然而准备通过商会与徐水、保定的新民会联络,采购廉价物资。此外,使商会每十日对物价进行调查,严格取缔暴利现象”。(33)
经过一年余的货币战,从华北日军总结的若干“经验”中,可见货币战在察冀沦陷区底层开展的实情及所受阻力:
1. 禁止旧纸币的流通,以使联银券统一,派遣县财政股职员前往管内各地宣传的同时,使其携带并兑换联银券。然而很多乃不换纸币,通过六成之兑换率并不能充分实现兑换,如果将来兑换率无法变更,则这一工作将难以实施。
2. 各地物价差异甚大,应督励县商务会及其他机构,讲求调节,并迅速决定公定价格,以获良好结果。
3. 要尽快交换旧币。鉴于现今新旧两种法币混淆、不正常的经济状态,应尽快兑换旧币,以求联银券的流通。
4. 中国民众之大部分,乃极端下层阶级,即使经营生业,也处于毫无资本之状态。俟将来治安恢复,此点应充分加以研究。
5. 联银券的普及,在偏僻之地尚未多见。在警备队驻屯所在地,至少应派遣特种机构,或讲求手段,必须将之彻底推行。此外不可将纸币屡屡变更。中国人对于纸币的有效价值,常常怀有细致警惕心理。要使民众了解新币的价值,第一线的工作并非容易。若变更纸币构图大小等,对于经济工作将产生不小影响。(34)
可以看到,至1939年6月,尽管日伪当局利用宣传或强制等手段,推行“联银券”统一工作,然而“联银券”在察冀沦陷区内的流通并不顺畅,法币与“联银券”混杂流通的现象于各地普遍存在,这与法币在华北沦陷区内具有较高信用力,以及当地民众贫瘠的经济状态密切相关。
面对以上现状,日本军政当局亦不得不承认,“联银券”事实上在察冀沦陷区内无法发挥完全的通货功能。除底层民众购买力较低之外,天津租界中大量法币流通的现状,同样使日本军政当局感受到极大威胁,“即受到法币第一次对外价值下跌带来的攻势,经由天津租界法币得以流通,伴随民众对联银券的不信任,已难以达到所期的目的。换言之,联银券在华北治安区内,在物资的征发上虽然能够略微发挥军票的功能,然而治安区之外不仅依旧是法币流通的地带,且其与天津租界也有一脉联系,推定其流通额与联银券等额甚至超过,达到5亿至8亿元的规模”。(35) 天津租界内法币流入日军所划定的“非治安区”,从而与“联银券”在流通领域产生激烈竞争,这一现象引起日本军政当局的忧惧。
尽管已穷尽所有金融手段强化“联银券”价值,“联银券”仍不免受法币贬值的影响,导致华北物价指数急剧攀高。日本军政当局认为,祸端在于天津英法租界的存在,“天津英法租界内的外国银行及中方银行、钱庄,并未服从于联银的统制之下,不仅从事投机、搅乱金融,且隐蔽于治外法权之下,与法币流通的内地匪区地带相联系,明里暗里阻碍华北经济建设工作。即内地敌匪区域生产的棉花、小麦粉等农作物一旦集中于租界,通过中外商人之出口,并将出口所得进口棉产品、小麦粉、武器等,再从租界流出供应敌区地带,且其流通关系全部通过法币进行。因天津租界之存在,故敌匪地带也存在,法币也就得以维持作为贸易通货的功能。基于此关系,可以得出结论的是,租界问题若不解决,联银就不可能完全称霸华北,确立华北货币机构之地位”。(36) 华北日军司令部在1939年6月提出的“对天津通货工作方案”中,就提到“绝对禁止法币的流通”、“值此次租界工作之际,要以法币的绝对禁止流通为最大目标而倾注全力”且“联银券要成为租界内的唯一国币”、“即使是以法币债务,也要一切以联银券支付”。(37) 不久,日本军政当局以天津租界的一起治安事件为借口,于6月14日对天津英法租界实行封锁,日本军政当局的这一行径,是其对华北沦陷区内强化货币战力度的必然举措。
至1940年9月,尽管日伪当局大大加强“联银券”工作,然而现实中除一般铁路沿线地区及日军驻屯地周边之外,民间仍有大量法币流通,在所谓“匪区地带”与“治安地带”之间的居民,一般交易中仍使用法币或杂币。据日本军政当局的推算,华北各省“联银券”流通额约5.69亿元,其中河北省流通量最大,达3.19亿元;山东省为1.31亿元;山西省为0.67亿元;河南省为0.67亿元;苏皖两淮地区为0.09亿元。(38)
从华北日军各地特务机关调查结果汇编而成的报告《联银券流通状况调查》中,我们大致可以了解冀省各区域货币战的实际情况:
1. 冀东地区(39)
冀东地区是河北沦陷区“联银券”工作开展最为顺利的区域。如《联银券流通状况调查》报告之《河北省联银券流通状况》部分所指出的,该地区在卢沟桥事变前即处于“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统治下,因伪满“满洲中央银行”发行的“满银券”大量流入,“处于半日圆经济圈的经济环境中”。在该地区的“联银券”工作,“伴随治安的恢复,极为顺利进行”。“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在唐山、山海关机秦皇岛设有分行,4月末“联银券”在该区域的发行量达3300万元。“联银券”在冀东沦陷区内全面流通,尽管有一部分法币为民众保存,但不被认为具有流通力,而晋察冀边区、晋冀鲁豫边区发行的边币也较为少见。虽然“冀东银行券”、“蒙疆券”与河北省银行券在长城沿线村落中有一定量的流通,然而自1940年6月起,日伪当局即对之禁止,而由傀儡民政组织“新民会”加以回收。据1940年9月天津特务机关的调查,冀东沦陷区内货币流通情况以昌黎县与迁安县为代表。在昌黎县,“联银券”的流通量占货币流通总量的95%,“满银券”为4.9%,其他未及0.1%;在迁安县,“联银券”的流通相当普及,其他纸币则极少,以县城为中心的东南地区除“联银券”之外并无其他纸币流通。
2. 津海地区
该区域内“联银券”的流通状况要低于冀东地区,“华北经济中枢天津的货币统一工作,因各种理由而不如预期般进展。天津英法租界尚视旧币为法币,以英美资本的外国银行、中央、中国等重庆政府系统的银行为中心,继续拥护法币,对于联银券维持等价乃至高价”。然而除天津租界之外,在天津市及近郊一带“联银券”已完全流通。至1940年4月末,处于铁路沿线及公路干线位置的城市及县城所在地,“联银券”为民众广泛使用,而在中间地区则主要流通法币与河北省银行券。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中共晋察冀边区所发行的边币已纳入日军的视野,成为其重点“讨伐”的对象。在沦陷区与抗日根据地交界区域,民众使用法币与河北省银行券,而边币流通已达10县之多,在东光、武邑、景等县,冀南银行券,即“冀钞”大量流通;一些杂币如地方农村合作社票、抗日文化会联合会券等,也有小额流通,边币与杂币之流通额达到每县约20万元。据日本特务机关推算,津海地区内货币流通量,最多为河北省银行券,其次为法币,再次为“联银券”。
按日军调查结果,自1939年6月日本军政当局对天津租界实行隔离封锁以来,“天津租界内外一律流通联银券,租界内的公租公课也是以联银券收取,然而英法租界仍将法币视为国币而认可其流通。租界内法币的流通额极少,中外银行拥有的法币推定为4000万—5000万元,旧法币存款据称为约7000万元,此外地方银行发行的杂券也有约8000万元”。
“联银券”在天津地区的扩张受到法币势力的阻抑,“1940年4月末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天津分行的发行量为1.36亿元,天津英法租界的法币现虽与内地隔离,然而第三国资本的银行及重庆系统的中国银行拥护之,仍将之作为贸易通货而使用。这些银行与银号均与上海市场保持联络,维持残命,成为华北通货统一上最大毒瘤”。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进占天津英租界,日本军政当局对持有法币者按原票面额的25%、法币存款按存额的40%,强制将法币兑换成“联银券”。从国民政府的调查来看,此后尽管法币在当地流通逐渐减少,却始终并未绝迹。(40) 事实上,“伪钞流入市面,人民亦不愿亦不敢以法币交付日人也。故日伪在华北所收得之法币,实属不关重要。平津之法币,虽被吸收者有限,但目前之在北平及天津之非租界区法币,几全绝迹。然则从前在市面流通之法币,何去何从,此一可注意之问题也。事实上仍有一部分法币被收存于富户家中。此外另有二途,一为流入乡间游击区,一为流入天津租界。天津法币之流入乡村,有二原因:一为平津为市场而乡间为生产区域,平津每日之消费物品,来自乡间者多,故法币往乡间流动;一为商人收集后运往乡村调回日人所发行之伪钞,从中获利”。(41)
4. 保定、真定、顺德等地区
保定、真定、顺德等地区的地形颇为复杂,既有平原地带,也有山川河流区域。在日军调查报告中,“联银券”与法币、边币的流通在不同区域形成截然对立之势,体现货币战在该区域复杂的面相。
在日军控制的铁路沿线地区,也即所谓的“联银券势力圈”内,“新币制的意图得以贯彻,联银券一体化工作不断推进,然而隐秘中也有使用其他纸币的倾向。即住民必需的物资完全通过我‘势力圈’得以供给,由此他们认识到联银券具有很大价值而迫切使用之,然而又不得不担心敌人无休止的地下工作而使用敌性货币或旧纸币”。
在各主要河川流域地区,“除处于我‘势力圈’之外,地理上乃敌方间谍潜入最为活跃之区域,敌性纸币在当地的流通乃自然之事。因每年恒例的洪水侵袭或土匪掠夺,民众生活疲弊,联银券的流通势力被大举侵蚀。即最近在滂沱河、潴龙河流域联银券也极度不足,为了采购物资,急剧流向石门或保定、定县方面,加上物资几乎殆尽,其流通额日益低下。即使是在该地区特产上市的季节,也仅仅呈现微量增加的倾向”。
在山地地区,“因物资缺乏尤甚,购买力很小,几乎不见联银券流通。只有日军驻屯地周围及与铁路临近村落,在治安圈内村落内的交易才会使用联银券。即使该地区内的联银券势力,也会在秋季谷物、棉花收获期之外,因特产减少而渐渐向铁路沿线及平地方面流出,其流通额不断减少。敌方的阻碍工作最显著者,在于山地地带。其中在内地,敌人在征税时强要联银券,且他们在采购物资之际发行敌方货币,或在反对纸币统一工作与除奸工作的名义下,积极从事联银券的吸收策略。敌方的反对纸币统一工作即使在我‘势力圈’内也相当活跃。其势力不可轻侮,不可忽视其与各地敌性通货之间强行交换的事实。且伪县政府(此系日伪当局语境下对抗日县政府的称谓)以土著资本家组织乡公所或银行等,通过滥发不法纸币来妨碍联银券的流通,其阻碍工作可谓多种多样”。
在日军势力不及的所谓“敌匪地区”及与之接壤地区,“该区域居民之多数,因缺乏日常必需物资,对他们而言,与其希望以通货交易,不如进行物物交易。各种敌性通货大多都以极小额的纸币进行,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使用极为方便,相反联银券小额纸币较少,细节之处对于住民的影响甚大。河北券的信用度很强,在接敌地带民众受到敌人的压迫较少,民众与其说是喜欢河北券,不如说对联银券也持欢迎之倾向。中国、交通、中央等各种法币如今仍被广泛利用,在匪团地区邮局中汇款的情况与联银券等额处理,从我军驻屯地向敌地的汇款也是以法币支付”。
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天津英法租界为日本接收,法币在华北失去最重要的据点。而在日军汇编的《经济封锁月报》中,大体能够看到一些沦陷区内货币战的侧相。据日军调查,法币及边币在“未治安地区”、“准治安地区”流通,其中法币流通额约3亿元,边币流通额已达数千万元。
在冀东、冀中地区,“联银券”的势力较强。1942年8月,如丰润县境内的“联银券”流通额达388.5万元、安次县境内的为100万元、武清县境内的为170万元、宝抵县境内的为120万元、宁河县境内的为100万元,以上各县为日本军政当局所认定的“联银券”完全流通区域;而在沧县境内,“联银券”流通额为200万元,法币50万元。在新海县境内,又分“治安区”与“敌区”,“联银券”在“治安区”内的流通额为35.11万元,在“敌区”内的为3万元;法币在“治安区”内的流通额为3.1万元,“敌区”内的为4.13万元,这两县可谓“联银券”占较大优势的区域;在枣强县境内,“联银券”的流通额为10万元,法币为50万元,边币为30万元,该县可谓“联银券”弱势区域。在冀东沦陷区与蒙疆接壤地带,晋察冀边区银行发行的边币大量流入冀东沦陷区内,“其发行量据称达到约200万元”,而边币流通范围之广,几乎遍布冀东、冀中沦陷区,即使处于“联银券”势力之下的北京地区,在所谓的“非治安地区”,也有少量边币流通。按当地民间汇兑行情,“联银券”100元可兑约“蒙疆券”120元、边币330元、法币500元。(42) “蒙疆券”名义上与日圆、“联银券”等值联系,然而在冀东地区购买力存在差距,意味着日圆金融体系内部出现裂痕。另一方面,这一汇兑比值反映出边币在该区域的价值要超过法币,侧面说明其在当地具有较强购买力。
在冀西、冀南地区,除涞源县之一部、阜平县、涉县、林县地区(该区域为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所辖——笔者注)外,日伪当局严禁法币、边区券(主要为晋察冀边区银行券、冀南银行券)及杂券流通,然而在“治安区”之外,仍有相当数量的地方货币流通。与沦陷区相对,抗日根据地严禁“联银券”的流入,边区县政府“对违反者采取严罚主义,似具有相当奏效”。日本军政当局对这一区域实行严酷扫荡,“联银券”势力随之扩大。边币的使用地域在京汉、津浦两线的中间平原地区及京汉线以西,以至山西省境的地区,其他地区概法币占优势。“联银券”与法币、边币的兑换比值,大致在“联银券”100元兑法币、边币200—500元。日军第41师团驻屯的冀西、冀南地区(含德县、故城、宁津、吴桥、景县、枣强、冀县、新河、宁晋、南皮、东光、阜城、武邑、衡水、交河、武强、深县、束鹿、晋县、献县、饶阳、安平、深泽等县)是边币流通额最多的地区,其额达1000万元左右,法币也有相当量的流通。(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