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沦陷区内的货币战

五、 河南沦陷区内的货币战

随着中日战事的扩大,河南成为国民党军与日军交战的前线。日伪在豫北、豫东沦陷区内发行大量“联银券”,对当地流通的法币构成巨大威胁,仅在安阳一带,“敌极力推行伪钞,我中央银行法币民众不敢使用,其他各银行法币亦不敢公开使用,且须贴水”。(67) 至1940年11月,据华北日军调研报告《联银券流通状况调查》之“河南省联银券流通状况”可知,当时“联银券”在河南的发行额为3100万元,流通额推定为2500万元。豫北民众对于“联银券”的价值虽然有所认识,在各县城及日军驻屯地,“对于联银券没有些许悬念,而欲求获得之”,而“在距离县城的远地,民众仍对旧币抱有极大信用”。豫东地区则因通货膨胀,民众对“联银券”的使用感到不安。尽管法币价值急剧跌落,却在当地仍保持较强购买力,“一般住民因法币的信用,强力推动其流通”。调查者认为,在豫东地区法币压倒“联银券”的状况将长期维持,法币地带将会逐渐蚕食“联银券”地带,日本军政当局必须设立对策机构加以应对。(68) 日军的调查报告记载各种货币在山东省内道县级区域的流通状况:

1. 豫北地区(69)

豫北地区法币较“联银券”稍有优势,其流通呈现相当活跃的态势。一般铁路沿线的诸县(如新乡、汲县、汤县、彰德、获嘉、焦作等),“联银券”的流通量很大。然而除这些县外,“联银券”为法币压制,豫北地区中临近国统区的诸县,“法币的信用依然不可侮”。

在汲县,法币仅在西北山地一带、县境附近流通,当地法币100元可兑“联银券”85元。

在获嘉县,“联银券”在县城各乡镇流通,法币在县境附近村落中流通,法币100元可兑“联银券”80元。

在淇县,全县三分之二地带有“联银券”流通,西部山岳地带则有法币流通。

在博爱县,在“接敌”地区法币流通盛行,县城内可见法币与“联银券”近乎相同的流通额;然而在县城外,法币则相当于“联银券”9倍流通量。

在修武县,县城附近的村落中有“联银券”流通,县城之外地区则法币流通,法币100元可兑“联银券”75元。

在武陟县,“联银券”仅流通于日军驻屯地一带,其他地区则法币流通,法币100元可兑联银券65元。

在封丘县,县城内不见法币流通,县城外大部分流通的货币则为法币,两币兑换近乎等值。

在安阳(彰德)县,县城附近几乎都是“联银券”流通,不见法币踪影。而县西部之第六区、七区及西北第八区因“治安扰乱”,则为法币流通地区。

在临潼县,“联银券”与法币等值流通。

在内黄县,县城内法币100元可兑“联银券”90元。离开县城十公里之地区,两币则等值流通。

在武安县,县城内几乎都是“联银券”流通,离开县城7公里之地区则“联银券”与旧币混杂流通。

在焦作县,当地几乎都是“联银券”流通;在北方山地能看到有法币流通,法币100元兑“联银券”60元。

在新乡县,县城及其附近不见法币流通。仅仅在南部县境附近村落中有若干法币流通,法币百元对“联银券”50元。

在泌阳县,作为沦陷区与国统区接壤之地,仅仅在日军警备地区有“联银券”流通,法币100元可兑“联银券”95元。

在延津县,县城内是“联银券”的天下,县城外则是法币的世界,当地汇市上两币等值。

2. 豫东地区

“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在开封设有分行,当地居民在商品交易上多使用现金交易。当地流通的货币主要为“联银券”与法币,杂票很少。在流通量上,“被(华北日军)指定为联银券地带以来,各县城不过稍能保持联银券地带之面子而已”。随着“联银券”出现通货膨胀征兆与汪伪政权的成立,法币流通日益活跃,“一般大众有以法币交易之倾向”。各地傀儡县政府发行的杂票,混杂于法币之中,“豫东联银券渐有为之侵蚀之虞”。据日军调查,在豫东地区流通货币种类中,有“联银券”、法币以及山东省曹县政府券、永城县政府券、太康县政府券、鹿邑县政府券、新四军系统货币等流通。1940年5月,“联银”开封分行中的“联银券”处理额约2300万元,推测豫东地区“联银券”的流通额约为1800万元,其中开封流通额为950万元,陈留为35万,兰封为25万,通许为15万,把县为35万,归德为700万元,其他各地总共约40万元。“联银券”仅在豫东道各县城内流通,商人极力避免持有“联银券”,到手的“联银券”几乎立即与物品交换,“联银券”不得不向其他地区流出。调查员感到,“(联银券)现在不过是作为各县城的表面通货而流通”。

表面上法币流通不被日本军政当局所认可,然而他们不得不承认法币“依然拥有强大的通货力量”。在县城之外,农民间半公开地将法币作为采购通货,尤其是大商人之间交易几乎都利用法币,豫东最大商品交易市场在归德—豪县间,“设定的联银券地带已渐受蚕食”。日军注意到,一些商人将物资运往国统区或抗日根据地,由此加快这些地区法币的流通。1940年初,归德地区的法币如“洪水”般暴跌,法币100元仅能兑换联银券120—150元。在物资运出的据点讲集—归德间设有可汇兑法币的小市场。开封县外用法币进行的秘密交易盛行,当地黑市中法币与“联银券”等价。陈留、兰封、把县流通的通货过半数都是“联银券”,通许县因受国统区的影响,法币处于优势状态,当地“联银券”仅在县城内及城门附近错落流通,商人在交易上虽然接受“联银券”,但随即兑换成法币保存。

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河南省内就存在诸多中小银行,战事兴起后,豫东地区仍流行大量杂币。此外,国共抗日县政府因地制宜,不少亦发行地方券,如曹县抗日政府向当地民众发行50钱、20钱、10钱的小额纸币,发行额约4万—5万元;永城县、鹿邑县抗日政府也发行小额纸币,永城县当地还流通新四军发行的地方货币;通许县豫东等十二区专员公署,发行一定数量的河南农工银行券作为难民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