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前 言

宋代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使得方志編纂進入定型、成熟的重要時期,正如清代學者郭嵩燾所言“地志體例,經始於北宋,至南宋而始備”。雖歷經元、明、清、民國,方志體例的格局始終没有大的改變,可見宋代方志編纂影響之深遠。

宋代諸府、州、軍、縣每隔一段時間(一般爲三十年)便編修地方志,但至今存世者僅二十九種。江陰歷代方志記載,宋代就已編纂過《江陰軍志》,然而現存最早的完整方志是明《[弘治]江陰縣志》,宋志最遲可能於明正德、嘉靖以後就全部散佚,誠如清人朱廷鋐續纂《[康熙]江陰縣志》時慨嘆:“考舊志自宋以來,諸本俱亡失不可問。”因此,一旦《江陰軍志》被發現或整理,其意義不言而喻。在此背景下,江陰市圖書館開展了《宋〈江陰軍志〉輯佚》一書的編纂工作。

一、宋《江陰軍志》源流梳理

據《[弘治]江陰縣志》所録序文兩篇———即《紹熙中創編江陰志序》《紹定續修記》,可知宋《江陰軍志》創修於紹熙年間,紹定年間曾兩次續修。而依明《常州府志》(清抄本,據《上海圖書館藏稀見方志叢刊》定名,以下簡稱《[洪武]常州府志》,今人論證爲《永樂大典·常州府》,此處不作討論)的引文來看,應當還有慶元、景定、咸淳至少三次續修。

1.紹熙

南宋紹熙五年(1194),知軍施邁修,教授鄭應申、知縣徐綱纂,世稱“施志”。這是江陰歷史上首部以“志”命名、體例相對完備的地方志。從《紹熙中創編江陰志序》中可知,“施志”共十卷,分三十二門,資料詳實,條目井井。其後紹定續修皆稱“續添”或“添入”,可見均依托《[紹熙]江陰軍志》添入相關内容。

2.慶元

《[洪武]常州府志》卷十九徵引宋《江陰軍志》“招隱院新建鐘樓”條下有“已下碑記,慶元四年郡侯陳序已類叙,刊成《續志》”,故慶元四年(1198),知軍陳序可能有衹録碑文的續修之舉。

3.紹定

紹定三年(1230),知軍顔耆仲修,郭庭堅、蔣汝通編纂《[紹定]江陰軍志》。據《紹定續修記》所言,此次續修的方式是在《[紹熙]江陰軍志》的基礎上,“因其編目,隨類附入,視前志爲稍詳”,并增題詠一卷,共十一卷,仍分三十二門。

紹定五年(1232),知軍史寯之再度續修,命蔣汝通增補遺闕,簽判石祖文總其綱。據《紹定續修記》所言,重軍旅、俎豆二事,補江防、鄉飲等内容。

4.景定與咸淳

據《[洪武]常州府志》引文,宋《江陰軍志》不僅包括《[紹熙]江陰軍志》和《[紹定]江陰軍志》,還包括景定之後補入的内容,據此估計當時還有《[景定]江陰軍志》和《[咸淳]江陰軍志》。《[洪武]常州府志》引“景定續添”之文,因序、跋無存,不知係何年何人所續,主修或爲時任郡守孫應鳳;引《江陰續志》之文,皆爲紹定五年後至咸淳三年(1267)之事,主修或爲時任知軍趙孟奎。

因軍志“遺闕泯漫”,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教授朱子昌“重加校正,命工鋟梓”;明洪武九年(1376)知縣饒玄德“搜葺散亡,掇拾殘斷”,并據張彦翔藏本校對重刊。《[弘治]江陰縣志》編纂之時尚可見宋志原貌,但此後再没有相關記載。

二、輯佚價值

宋《江陰軍志》的輯佚甚至復原,不僅能爲江陰找到方志的源頭,也能爲全國呈現現存唯一比較完整的宋代軍志,其重要價值,王繼宗等學者已經有過詳細闡述,故不再贅述。這裏以本書卷第十三趙孟奎所撰《便民劄子》一文爲例,探討宋《江陰軍志》對於地方文史研究的意義。

《便民劄子》是趙孟奎到任半年後的奏章,他提出了六項希望得到朝廷允許的舉措。其中第一項爲“分縣治”,他提出,在崇仁鄉楊舍鎮設立新的縣治,以便更好地治理江陰軍。楊舍鎮是如今張家港市政府所在地,張家港市的前身是1962年成立的沙洲縣。可以看到,早在沙洲縣成立的近七百年前,就有了重新劃分行政區劃的提議。在論述“分縣治”的必要性時,趙孟奎花了較大篇幅描繪當時江陰的民風:“本軍雖曰小壘,地里曠遠,沿江一帶及對岸沙蕩,民居星散,土俗率多頑獷,全類淮鄉。每有期會,官司之令不行於都保,都保之令不行於田里,以抵拒爲得計,以不受追呼爲能事。只緣止有一縣,相去隔跨,雖鞭之長,不及馬腹。更有崇仁、長壽、白鹿、東西舜等鄉,地險民惡,離城郭尤遠,未嘗有輸王賦。每歲縣不得已,委官差使催督,亦不體悉,動是率衆趕散,謂之‘打局’。前任都監包良,被其縱火逐出,去歲巡檢張維,被其群毆折支。皆緣頑民恃遠,不知有官司,致滋長凶惡。詢之父老,采之寓貴,僉議皆謂合於崇仁揚(疑作楊)舍鎮添置一縣,以便控御、催科。”

很顯然,當時江陰民風頗爲彪悍,將下鄉催收租税的官吏都打跑了。這樣看來,“江陰莫動手”“江陰强盗”等俗語,其來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南宋時期,而敢於抗争的民風,也是江陰發生“抗清八十一日”的歷史淵源。

此外,趙孟奎在《便民劄子》中還提到了宗室俸禄是江陰軍支出的負擔之一,結合《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六十八“乙丑”條所載“宗子扰民”一事,可知江陰本地石橋趙氏、章卿趙氏爲宋代宗室後裔的記載不假。

宋《江陰軍志》的突出特點是條目内容多徵引他書,甚至整段徵引而不自作陳述。所徵引之書,今多散佚,殘文賴宋志得以保存,如《祥符圖經》、舊《經》、《十國紀年》、《條山記》、《南徐州記》、《源山須知》、《十道四蕃志》、《高麗入山傳》等。另外,本書卷第七《人物》門整段徵引《葛氏家譜》,可證家譜“補史”之作用。

三、本書情况

本書輯録各志、書徵引宋《江陰軍志》的内容依《[弘治]江陰縣志》所載目録彙編而成,故書名定爲《宋〈江陰軍志〉輯佚》,同一類目下的正文末注明相應的徵引出處。

1. 目録

《[弘治]江陰縣志》卷十四《諸志序例次第》中存《紹定志》十一卷目録:卷第一總叙、分野、風俗、形勢、道里、縣鎮、城社;卷第二學校(貢院附)、刑獄、户口、物産、財賦;卷第三郡守、軍治、官廨;卷第四年表、職田;卷第五坊市、倉庫(場務、酒坊附)、營寨(教場附)、亭館(遞鋪附)、橋梁;卷第六山阜、河渠(堰、閘、井、泉附);卷第七人物、科名;卷第八古迹、寺觀、祠廟;卷第九碑刻、題詠上;卷第十題詠下;卷第十一題詠(紹定續添)。本書前十一卷基本按此編排。《[弘治]江陰縣志》卷十四《洪武中重刊宋志序》又載,饒玄德“招集遺老、延至儒流,胥會於學宫,搜葺散亡,掇拾殘斷舊書,前、後、續編總一十三卷”。可知後人刊刻之時,有“後編”“續編”之册,即卷第十二《續修江陰志》、卷第十三《江陰續志》。本書整合《紹定志》《續修江陰志》《江陰續志》,共十三卷。

2.内容

本書中:有徵引“江陰志”而無“續”“添”字樣者,屬紹熙創編的内容;有徵引“紹定新入”“紹定添入”“紹定續入(人物)”字樣者,屬紹定三年所續添;有徵引“紹定壬辰增入”“紹定壬辰添入”字樣者,屬紹定五年再續添,重點詳載江防、民政、學事;有徵引“景定續添”字樣者,屬景定續添,除《人物》門,或另有紹定後奏章兩通(《[洪武]常州府志》徵引文末未注明“景定續添”或“咸淳續添”);有徵引“江陰續志”“咸淳丁卯添入”字樣者,屬咸淳三年續添。

前十一卷正文爲前編,録紹熙、紹定内容。卷第十二正文爲後編,即慶元續修,《[洪武]常州府志》兩處標注徵引《續修江陰志》之正文皆爲碑記文章,或因《[紹熙]江陰軍志》卷九《碑刻》只録碑名,不録其文,故此卷録碑文。卷第十三正文爲續編,即咸淳續志,録紹定五年後至咸淳三年之事。

本書《物産》門雖亦見於《[弘治]江陰縣志》卷十二、《[嘉靖]江陰縣志》卷六、《[咸淳]重修毗陵志》卷十二、《[成化]重修毗陵志》卷八等各志書,但均未見“宋志(云)”等有關徵引字樣,故僅保留目録,不摘録内容。

附録收録《至元中重刊宋志題識》《洪武中重刊宋志序》。

3.編輯原則

一是輯佚。較早引用宋江陰志的是《輿地紀勝》,但引用時多用己語,故不貿然摘録。《[成化]毗陵續志》徵引不多且也好用己語,故也不輕易摘録。《[弘治]江陰縣志》引用較多,且同時標明“宋志”“紹熙志”“紹定志”等字樣,内容上也較忠於原文。《[洪武]常州府志》則爲輯佚提供了主要來源。此外,參照當代學者研究著作,如《宋遼金元方志輯佚》之《江蘇省·江陰志》篇、《無錫方志輯考》之《江陰縣》篇等,又輯出《永樂大典》《重修琴川志》等文獻中相關内容。

二是校勘。所用文獻包括史、志、詩、詞、文集等;文字儘量保持原字,校勘作注脚;標點按意點斷,儘可能疏通文意。

(1)明顯訛誤之處如古詞彙、古地名、年號等進行改動,并標明依據或出處。

(2)缺文、不可辨、存疑之處不盲目增、删、改,但注明相關參考文獻或據上下文疑作何字。如模糊但可確定字數的,采用符號“□”代替,可考者直接補出并標注;若無校勘文獻對校,則作注存疑;不可辨或缺失者,則不采用符號而直接標注説明。

(3)徵引文獻有抄寫者添加的小字,徑改大字録入,并作注,如“然後敢瀝血忱呼籲”中的“後”字;正文中的原注爲小字的,保持原書格式。

(4)書中引用其他文獻的原文,儘可能核實出處,如有出處者加雙引號,若無法斷定者則不加雙引號。

4.難點

一是内容考證。《[洪武]常州府志》十九卷内,各處徵引《江陰軍志》類目錯雜繁瑣,不可算作一部完整的江陰志書,只是彙而不纂,加之爲清嘉慶間抄本,内容難免缺、誤。其他各志書、文獻也有錯誤之處。人力、物資有限,無法對所有存疑之處剖析是非、辨明正訛,無法做到“逢人必考、逢事必究、逢文必核”。

二是版本恢復。府志按類彙抄宋江陰之志時,非宋志原書的類目順序,《輿地紀勝》《[弘治]江陰縣志》更係摘引,今衹能摘、輯其内容而無法一睹全貌,部分内容也難以區分所述爲何年代,更無從詳考體例,無從確定舊時版本。

結 語

《宋〈江陰軍志〉輯佚》一書的編纂歷經兩年多時間,由宫昌俊對全書總負責并進行最終審定,曹磊負責全書統稿并組織修改。先後參與編纂、校勘工作的人員有陸新强(卷第十至十三、附録等),貢振亞(卷第四至六),方洪(卷第一至三),何思怡(卷第七至八),闞玲(卷第九)。

本書的編纂,受到《明永樂常州府志》(葉舟等點校)、《宋江陰志輯佚》(楊印民輯校)、《〈永樂大典·常州府〉清抄本校注》(王繼宗校注)等著作的啓發,得到本地專家(趙統、繆幸龍等)和組織(江陰虞門曹氏文化研究會等)的支持,在此一并致謝。

因學識有限,在整理、輯校過程中難免存在錯誤,期盼得到社會對本書的意見和建議,以助宋《江陰軍志》真正無限接近“復原”,發揮最大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