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 獄

刑 獄

軍有兩院,縣亦有獄,所以防奸禁邪,不可缺也。然民淳訟簡,抵冒者希[22],故狴犴多以空告,比之他郡,是爲樂國。歷觀圖志,大率以獄院繫于官廨,或略而不書,非所以重明謹之意。故特出之。

軍院,軍治之西南。郡守顔奏院耆仲重修,并創建鞠讞之廳。

司理院,軍治之東南,郡守顔奏院耆仲重修,并[23]創建鞠讞之廳。

縣獄,紹定二年林知縣庚重建。舊無囚粮,自前知縣余右司鑄至林知縣,前後共籍到二伯石[24]

以上《[洪武]常州府志》卷八《古迹·官寺》徵引《江陰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