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畝[71]
乾道六年准轉運司牒拋買草料,據江陰縣申,所管良信等十七鄉,地界隘窄,止管私田、省田共一百二十五萬餘畝。紹定三年數:大甲□,小甲□。田畝紹熙五年數:乾道六年中[72]准轉運牒拋買草料,據江陰縣申,所管良信等十七鄉,地界隘窄,止管田共一百二十五萬餘畝。紹定三年數:會到江陰縣數,良信等鄉私、省田共一百二十五萬三千六百二畝有零。
以上《[洪武]常州府志》卷四《財賦》徵引“紹定續添”
【注释】
[1]《[弘治]江陰縣志》卷二《學校》“云”之後有“歟”字。
[2]《[弘治]江陰縣志》“在”之前有“舊”字。
[3]“觀風門東”,《[弘治]江陰縣志》作“觀風門外”。
[4]“景祐三年”,《[弘治]江陰縣志》作“景祐中”。
[5]“博士”,《[弘治]江陰縣志》作“知軍”。
[6]“此”,《[弘治]江陰縣志》作“軍治之東南”。
[7]“侯”,原作“候”,據上下文改。
[8]“枏”,原字殘,據下文改。另,本書卷第三《郡守》有“王柟,朝奉郎,(嘉泰)元年十二月到”,《[弘治]江陰縣志》亦作“柟”。
[9]“紹興”,疑當作“紹定”。
[10]“廊”,《[弘治]江陰縣志》卷九《名宦·守令》作“即”。
[11]“一”,《[弘治]江陰縣志》作“壹”。
[12]“肄”,《[弘治]江陰縣志》卷二《學校》作“於”。
[13]“間”,《[弘治]江陰縣志》作“閑”。
[14]《[弘治]江陰縣志》“以”之後有“左”字。
[15]《[弘治]江陰縣志》“充”之後有“軍學”二字。
[16]“命”,原作“今”,據《[弘治]江陰縣志》改。
[17]“具”,《[弘治]江陰縣志》卷九《名宦·守令》作“見”。
[18]“燕席有序,登樂無筭”,《[弘治]江陰縣志》作“燕席序登,爵樂無筭”。
[19]“百二十千”,《[弘治]江陰縣志》卷二《學校》作“一百二十貫”。
[20]“榷”,原作“權”,據上下文改。
[21]“登”之後疑闕“雲”字。
[22]“希”,《[弘治]江陰縣志》卷五《刑獄》作“稀”。
[23]“并”,《[弘治]江陰縣志》作“各”。
[24]“伯”,《[弘治]江陰縣志》作“百”。《[弘治]江陰縣志》“石”之前有“餘”字。
[25]“祥符舊書數”,《[弘治]江陰縣志》卷四《户口》作“《祥符圖經》舊數”。
[26]“紹熙”,《[弘治]江陰縣志》作“紹興”。
[27]“紹熙五年……”句原在“乾道六年……”句之前,據《[弘治]江陰縣志》改。
[28]《物産》,雖《[弘治]江陰縣志》卷十二《物産》、《[嘉靖]江陰縣志》卷六《食貨記第四下·土産》、《[咸淳]毗陵志》卷十三《風土·土産》、《[成化]重修毗陵志》卷八《食貨三·土産》均有涉及,但未見徵引宋志字樣,且内容所屬朝代不可辨,故此處不作輯録。
[29]“夏税”,《[成化]重修毗陵志》卷七《財賦》作“夏租”。
[30]“四”,《[弘治]江陰縣志》作“五”。
[31]“撿”,《[弘治]江陰縣志》作“檢”。
[32]“五”,《[成化]重修毗陵志》作“玖”,《[弘治]江陰縣志》與本書同。
[33]“户”字原闕,據《[弘治]江陰縣志》《[成化]重修毗陵志》補。另,二書均無“闋”字。
[34]“秋税”,《[弘治]江陰縣志》作“秋租”。
[35]“零”,《[成化]重修毗陵志》作“畸”。
[36]“錢”字原闕,據《[弘治]江陰縣志》《[成化]重修毗陵志》補。
[37]“二”,《[弘治]江陰縣志》作“叁”,《[成化]重修毗陵志》與本書同。
[38]“二”,《[弘治]江陰縣志》作“三”。
[39]原“兩”作小字,疑後補。
[40]“拘催”二字原闕,據上下文補。
[41]“”,原作“秦”,據《[弘治]江陰縣志》改。
[42]“烈塘”,《[弘治]江陰縣志》作“利城”。
[43]“物力錢”三字原闕,據[弘治]江陰縣志》補。
[44]和,《[弘治]江陰縣志》作“加”。
[45]和,《[弘治]江陰縣志》作“加”。
[46]“□□”,《[弘治]江陰縣志》作“四十”。
[47]原“貫”作小字,疑後補。
[48]“五等户”句,《[弘治]江陰縣志》在下文“視此爲據”之後。
[49]“分”,《[弘治]江陰縣志》卷四《貢賦》作“厘”。
[50]“息”,疑當作“悉”。
[51]“定”,《[弘治]江陰縣志》作“首”。
[52]“鳩工”,《[弘治]江陰縣志》作“爲金”。
[53]“少”,《[成化]重修毗陵志》作“以”。
[54]“五千”,《[成化]重修毗陵志》同,《[弘治]江陰縣志》作“伍拾”。
[55]《[弘治]江陰縣志》“上”之前有“夏税”二字。
[56]《[弘治]江陰縣志》《[成化]重修毗陵志》“綿”之前均有“上供”二字。
[57]“每年起發”,《[成化]重修毗陵志》無。
[58]“碩”,《[成化]重修毗陵志》作“石”。
[59]“勝”,疑當作“升”,《[成化]重修毗陵志》亦作“勝”。
[60]《[成化]重修毗陵志》“營田”之後有“秋料”二字。
[61]“麥”,原作“夌”,據《[成化]重修毗陵志》改。
[62]“七”,《[弘治]江陰縣志》作“四”。
[63]“七”,《[弘治]江陰縣志》作“九”。
[64]此條《[成化]重修毗陵志》無。
[65]“一”,《[成化]重修毗陵志》作“二”。
[66]“揍”,《[成化]重修毗陵志》作“凑”。
[67]“息”,原作“恩”,據《[成化]重修毗陵志》改。
[68]“三”,《[弘治]江陰縣志》作“三百”。
[69]“勝”,疑當作“升”。
[70]“額”,《[弘治]江陰縣志》作“賴”。
[71]此條文字多有重复,無參照文本,故照録。其中“大甲”“小甲”後皆有空,疑缺載其數,按《[弘治]江陰縣志》卷四《户口》有“紹熙五年數:大甲五百拾壹,小甲陸千柒百捌拾叁。”
[72]中,疑當作“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