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对信仰意义的扭曲
将信仰理解为理智之事或意志之事,抑或视作由两者相互支撑而来都存在着困难;这些困难将我们引向了将信仰解释为情感(emotion)。这一解决方案在过去得到了来自宗教界和世俗界的拥护,今天这两方的支持者亦不乏其人。对于宗教界的捍卫者而言,在将信仰视作知识或意志的战场已然丧失之后,对信仰的理解退向了一个看上去颇为安全的立场。现代新教神学之父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就曾将宗教描述为无条件的依赖感。当然,在宗教中如此定义的“感受”(feeling)与流行的心理学中的感受所意指的并不是一回事。它并非含混多变,而是有着确定的内容:无条件的依赖,一个与我们所说的终极关切有关的短语。然而,“感受”一词会让许多人相信,信仰仅仅是主观上的情感,既缺少须认知的内容,亦没有须遵从的命令。
对信仰的这种阐释已然为科学和伦理学的代表人物所接受,因为他们将之视作从科学研究和技术化组织的各个环节中消除来自宗教一方干扰的最好方式。如果宗教仅仅是感受,它就是无害的。宗教与文化之间的种种古老冲突也可随之结束。文化所走的道路由科学知识来指引,而宗教则是每一个体的私人事务,它不过是其情感生活的一面镜子而已,并不能得出任何有关真理的主张。它与科学、历史、心理学、政治之间不可能存在任何的竞争。宗教被安全地置于主观感受的角落,对人的种种文化活动不再有任何的危害。
不论是宗教一方还是文化一方,都不可能遵守这样一份清晰界定好的和平协议。作为终极关切状态的信仰要求的是整体的人,它不可能被约束在单纯感受的主观性之中。它关切真理亦委身真理。它不能接受被置于单纯感受的这一“角落之中”。如果整体的人被攫取住,他的所有功能也会被攫取住。如果宗教这一方的主张被否定了,宗教本身也就被否定了。不仅仅是宗教一方不能接受将信仰限制在感受中,对于那些尤其钟情于将宗教推向情感一方的人来说,对信仰的这一约束也同样无法接受。科学家、艺术家和道德学家皆明确表示他们也有着终极关切。甚至在他们最激烈想要否定宗教的那些创造性活动中,他们的关切依然在其中得以体现。对于大多数哲学、科学和伦理学的体系所做的敏锐分析可以表明,终极关切在它们中的临在到底有多真切,尽管它们目前在与它们所谓的宗教开战的战斗中正处于领导地位。
这表明了对信仰的情感式定义的界限所在。当然,作为整体人格行为的信仰的确具有强烈的情感因素在其中。情感总是体现了整体人格对某种生命活动或精神活动的投入,但情感并非信仰的源泉。信仰在指向上是确定的,在内容上是具体的。因此,它既主张真理,也主张信念的委身。它指向无条件者,并在某种要求委身并证成其委身的具体实在中得以显现。
[1]这里的原文是“the subject of one's ultimate concern”,“subject”在此既是指终极关切的主题或对象,也隐含了这么一层深意,即终极关切的对象并不能仅仅是一个“对象”或“客体”(object),它必须同时还是“主体”。
[2]直译即“随信仰而来之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