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信仰间的相遇
不仅在宗教的领地,而且在世俗文化之中,都存在众多的信仰共同体。在当今的世界,它们大多处于相互的交流之中,而且占据主导的是一种彼此宽容的姿态。但一些重要的例外也是存在的;一旦受到我们时代种种的政治和社会压力,这些例外情况多半会进一步加剧。这种例外首要的就是一切世俗政治类型的信仰。这不仅包括极权主义一类,也包括民主制一类,后者体现在对前者的反作用力和对自身的捍卫中。在宗教的领地也存在例外,那就是:罗马教会关于它对真理的排他性占有的官方教义,以及新教基要主义看待其他基督宗教形式和宗教形式的消极方式。不宽容作为信仰的特质是很容易理解的。如果信仰就是终极关切的状态,如果每一种终极关切必定要具体地表达自身,那么,该终极关切的特殊象征将会分有其终极性。它分有其无条件性,尽管它自身并非无条件的。这一处境既是拜偶像的源泉,也是不宽容的源泉。对终极者的一种表达会否定所有其他的表达。它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变得偶像化和妖魔化。这是在所有严肃看待自身终极关切之具体表达的宗教中都曾经发生过的事。这样的事在基督教中也曾经发生,尽管十字架这一象征会反对具体宗教——包括基督教在内——向终极的自我拔升。古典神秘主义的优势在于,它并没有严肃看待对一个人终极关切的具体表达,因此,它有可能侵犯每一种宗教所基于的那套具体象征。这样一种对终极者具体表达的冷漠的确是宽容的,但它缺少那种对实在在实存上所受到的扭曲做出转变的力量。在犹太教和基督教中,实在所获得的转变是以历史上的上帝的名义做出的。众先知中那种排他性的一神论、反对异教中受限制的诸神的那种斗争、《旧约》中的普遍正义和《新约》中的普世恩典等信息——所有这一切都使得犹太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对任何类型的偶像都无法宽容。这些正义的宗教、历史的宗教,加上对于唯一目的的期盼,是不可能接受印度那种神秘主义式的宽容的。它们是不宽容的,而且有可能会变得狂热和拜偶像。这就是众先知排他的一神论与神秘主义者超越的一神论之间的差异。
问题是:信仰与信仰的相遇所导致的,必定要么是无标准的宽容,要么是无自我批判的不宽容吗?如果信仰被理解为终极关切的状态,那么这种非此即彼就会被克服。每一种信仰的标准都是这一信仰所力求表达的终极者的终极性。每一种信仰的自我批判则是对展现其信仰的那些具体象征仅具有相对而言的正当性的洞见。
由此,我们可以明白悔改(conversion)的含义。“悔改”一词拥有让该词变得难以使用的内涵。它可以意指从一种终极关切的缺失(或更准确而言,隐匿)状态转变为一种对终极关切开放和自觉的意识状态的觉醒。如果悔改指的是这一含义,那么,每一种属灵的经验都是关于悔改的经验。
悔改还可以意指从一套信念到另一套信念的转变。[4]这一含义的悔改并无终极关切之意味。它或许发生,或许不发生。仅当我们在新信念中能比在旧信念中更好地维护该终极关切的终极性时,这一悔改才是重要的。如果实情真是如此,那么,悔改就变得极其重要了。
在西方世界中,信仰与信仰的相遇有一个最为重要的方面,那就是基督教与诸般形式的世俗信念之间的相遇。因为世俗主义从未缺少终极关切;因此,与它的相遇乃是信仰与信仰的相遇。在这样一种相遇中,有两种行动方式对于该情境而言是充分的,有两种则并不充分。对于这一情境而言充分的两种方式分别为:其一,对冲突中那些可以通过探究而获得的因素进行方法论上的探究;其二,对冲突中那些促成悔改的因素做见证。这两种方式相结合,就成为信仰与信仰的相遇中那种足够充分的态度。它认识到,终极关切并不是论证的问题;但它也承认,在对终极关切所做的表达中,的确存在服从于纯粹认知层面的讨论的诸般因素。有关信仰象征的每一次斗争,都必定会用到这双重的方式。这将消解对信仰的具体表达的狂热主义,同时又能将终极关切作为全身心的个人参与而予以肯定。悔改并不是来自盛行的论证,而是出自个人的顺从。
那种论证性的面向位于另一个层面。如果布道是为了力求促成那种让众人从一种信仰转向另一种信仰的悔改,那么布道就是要力求在人性之整体中促成信仰的统一。没有人能够确定,在人类历史进程中,这样一种统一真的会实现;但也没有人能否认,这样一种统一是所有时期、所有地区的人的欲求与盼望所在。但是,除了对终极自身与终极所借以表达自身的事物做出区分,再无任何方式能达到这种统一。通往一种普世信仰的道路正是众先知的那条古老道路,即将偶像崇拜视作偶像崇拜,并以真正终极者的名义拒斥之。这样一种信仰或许从未能够在“一个”具体象征之中表达自身,尽管提供能涵容一切的象征,以使人的信仰能在这一象征中普遍地表达自身,这是每一个伟大宗教的希望。仅当一个宗教能不断地意识到它自身诸般象征那种有条件的和非终极的特征时,这样一种希望才能得以证成。基督教在“基督的十字架”这一象征中表达了这种意识——尽管基督教的教会由于赋予它们对终极的特殊表达以终极性而忽略了该象征的这样一种含义。基督教激进的自我批判使得它最具有赢获普遍性的能力——只要它坚持将这一自我批判视作它自身生命中的某种力量。
[1]《约翰福音》第12章44节。
[2]蒂利希在此特意将“专注”的原文“concentration”写成“con-centration”,是为了突出这一行为实际上是让意识趋向中心(center)并专注于中心的活动。
[3]参见本章第一节提到的“上帝异象”。在那里,蒂利希指出,它是“超越信仰状态的”。
[4]在这一意义上,“conversion”又往往译作“改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