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真理与科学真理
在其真实本质意义上的信仰与在其真实本质意义上的理性并不存在冲突。这包含着如下论断:信仰与理性的认知机能之间并不存在本质性的冲突。过去,人们总是认为,认知,无论采取的是何种形式,都是人类理性中最容易与信仰形成冲突的机能。当信仰被定义为知识的一种低级形式,而且人们是因为神圣的权威对其真理予以保证方才接受这一信仰的时候,人们尤其会如此认为。我们已经拒斥了对信仰含义的这种曲解,并由此而消除了信仰与知识的冲突中最常见的那些成因。但是,我们还必须进一步表明,信仰与认知理性的那几种形式——科学的、历史的和哲学的形式——之间的具体关联。信仰的真理并不同于这些知识形式中的真理含义。然而,它们所力求达到的都是真理,即由人类心灵的认知机能所充分接收的、在“真正实在”(really real)这一意义上的真理。如果人的认知努力错失了真正的实在,而将仅仅看似实在者视之为实在;或者它尽管击中了真正的实在,但以一种扭曲的方式表达出来,那么,错误都会产生。通常,很难说我们到底是错失了实在还是未能充分地表达它,因为错误的这两种形式是相互依存的。任何时候,只要有认识的尝试,所得到的不是真理就是错误,再不然就是介乎这两者之间众多程度不同的过渡形式之一。在信仰中,人的认知机能也在发挥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追问,信仰中的真理是什么意思?它的标准何在?以及它是如何与带有其他标准类型的其他真理形式相关联的?
科学力求描述和解释宇宙内部的结构和关系,只要这些描述和解释可以借助实验来检验,并通过定量的语言来计算。科学陈述的真理就在于,它能对这些决定实在的结构性法则做出充分的描述,并可通过重复性实验来对这种描述加以证实。每一个科学真理,无论是对实在的把握还是对实在的充分表达,都是初始真理,亦都处于变动之中。这种不确定性因素并不会对某个经过检验和证实的科学论断的真值造成削弱。它只不过是要防止科学的教条主义和绝对主义。
因此,如果神学家为了给信仰的真理提供一个退却之所而去指出每一个科学陈述中的这种初始特性,那么,这种通过反对科学真理来为信仰的真理做辩护的举动实在是一种非常差劲的方法。如果明天科学的进步导致这种不确定性领域缩减了,那么,信仰就不得不继续它的这种退却——这既无尊严亦无必要,因为科学真理与信仰的真理并不处于同一个意义维度。科学既无权利也没有力量介入信仰之中,而信仰也没有力量去干涉科学。一个意义维度是不能够干涉另一个意义维度的。
一旦理解了这一点,先前在信仰与科学之间所出现的那些冲突就会呈现出相当不同的面貌。这种冲突实际上并不出现在信仰与科学之间,而只是存在于某一种信仰与某一种科学之间,而它们无论任何一方都没有意识到各自的有效维度所在。当信仰的代表人物阻碍现代天文学的诞生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基督教的种种象征,尽管采用的是亚里士多德-托勒密式的天文学理论,却并不与这种天文学捆绑在一起。只有当“上帝在天上”和“人在地上”以及“魔鬼在地底下”这样的象征被认为是在描述神的存在或魔鬼的存在所居住的空间场所时,现代天文学才有可能与基督教信仰相冲突。另一方面,如若现代物理学的代表人物将整个实在化约为物质的最小粒子的机械运动,否认生命与心灵具有真正实在的品格,那么,他们就既从客观上也从主观上表达了某种信仰。主观上,科学成为他们的终极关切——并且他们已经做好为这一终极者牺牲一切(包括其生命)的准备。客观上,他们创造了出自这一关切的庞大象征,即一个让无意义的机械论将连同他们自己的科学激情在内的万有都吞噬掉的宇宙。在反对这样一种信仰象征上,基督教信仰是正确的。
科学只会与科学相冲突,信仰也只会与信仰相冲突;保持在科学限度内的科学是不可能与保持在信仰限度内的信仰相冲突的。这一点对于其他诸如生物学和心理学等的科学研究领域而言亦然。在进化论和一些基督教团体所信奉的神学之间的著名争斗并不是科学与信仰之间的争斗,而是某种科学与某种信仰之间的争斗:这种科学信奉一种剥夺了人之人性的信仰,而这种信仰的表达则为圣经字解主义所扭曲。一种将圣经的创世故事解释为是对过去某一时间曾经发生之事件的科学描述的神学,显然会妨碍到一种在方法论上可控的科学研究工作;而一种用更古老的生命形式来解释人类的延续,从而取消人与动物之间那种无限的和质上的差别的进化论,也不过是一种信仰而非科学。
对于当今乃至未来有关信仰与当代心理学之间的冲突,我们也必须予以同样的考量。现代心理学害怕灵魂这个概念,因为它似乎确立起一种科学方法无法接近的实在,而这有可能干扰到科学方法的结果。这种恐惧已然成形,心理学不应该接受任何不来自它自己的科学研究的概念。它的作用就在于尽可能充分地描述人的各种心理过程,并向针对这些描述随时可能出现的取代者开放。这一点不仅对于诸如灵魂、精神、意志等传统观念如此,而且对于诸如本我、超我、自我、人格、无意识等现代概念而言亦然。方法论的心理学如同其他任何科学追求一样,亦须接受科学的证实。它的所有概念和定义,甚至是最有效力的那些概念,都是初始性的。
当信仰谈及人生活于其中并能赢得或失落其灵魂的终极维度时,或者谈及人实存的终极意义时,它完全无关乎科学对灵魂概念的拒斥。一种缺少了灵魂的心理学无法否认它,一种赞同灵魂的心理学也无法肯定它。人的永恒意义的真理与那些完全属于心理学概念的真理并不处于同一个维度。在许多例子中,当代的分析心理学或深层心理学,与信仰的前神学表达和神学表达都存在着冲突。然而,我们并不难从深层心理学的表述中将那些或多或少获得证实的观察与基于对人的本性和命运所做的论断而建立的假说区分开来,后者显然是对信仰的表达。弗洛伊德从19世纪带到20世纪来的自然主义因素、他那关于爱的基础性的清教主义(basic puritanism)、他的文化悲观主义以及将宗教化约为意识形态投射的做法全都是有关信仰的表述,而非科学分析的结果。对于一位着手处理人及其困境的学者来说,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否认这种引入信仰因素的权利。但是,如果他要用科学的心理学这一名义去攻击其他的信仰形式,正如弗洛伊德和他的众多追随者所做的那样,那么,他就混淆了这些维度。就此而言,那些代表其他类型信仰的人对这些攻击做出反抗就是有道理的。在一个心理学论断中,要区分信仰的因素和科学假说的因素并不总是很容易的事,但这既是可能的,通常也是必要的。
信仰的真理与科学真理之间的这一区分,带来一种对神学家而言的警醒,那就是,不要试图用晚近的科学发现去证实信仰的真理。微观物理学使得一些有关宇宙可计算性的科学假说不再有效。量子理论及其测不准原理就具有这一效应。于是,宗教作家立即就要用这些洞见去证实他们自己有关人类自由、神的创造和神迹的观念。但是,这样一种做法,不论是从物理学角度还是从宗教角度,都完全没有任何根据可言。这些物理学理论并不与无比复杂的人类自由现象直接相关,而量子中所释放的力也并不与神迹的意义直接相关。神学以此方式来运用物理学理论,只会对科学的维度和信仰的维度都造成混淆。信仰的真理是不可能被物理学、生物学或心理学的种种晚近发现所证实的——正如它也不可能被它们所否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