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世界

日耳曼世界

在这个对象那里呈现出一种多样性的困难。近代史那里的主观困难在于,它一旦与我们比较接近,就不会像一种完全消失的过去那样使我们毫无偏见。更大的困难是一种客观的困难,因为我们将要在这里从历史中首先获得理念本身,然后获得绝对终极目的的实现所应当克服的特殊性。客观的困难是由于特殊的、主观的意志怀有的目的在这里得到满足而形成的。两个方面的统一不能从一开始就存在,毋宁说它们最初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但毕竟又彼此得到中介:客体通过意志的主体性和各种特殊性的满足得到中介,这些特殊性也只有在符合绝对的东西时,才能够实现它们的目的。最终的目标是自在自为的存在与特殊目的的统一。

起初,特殊性还不能与绝对的终极目的统一,毋宁说,各种特殊的目的仍是不同的,特殊的意志最初认不清它的绝对终极目的,并且处于斗争之中。它希求这个目的,但认不清这种冲动,即它的真正的内心东西,它纠缠于各种特殊的目的,因而与自身处于斗争之中。在这种斗争中,它反对自己真正希求的东西,并且通过与绝对的东西作斗争而促成绝对的东西本身。因此,起促进作用的因素是最初具有自己的有限目的的特殊意志。真正的东西是被驱使着达到绝对终极目的的存在。意志是由真正的东西所驱使的,但这种被驱使的存在、冲动最初是模糊的东西,所以我们这时通常必须恰恰以那种与在各个民族的历史中表现出来的情形相反的方式来评判业已发生的存在。现在成为一个民族的不幸的东西和已经构成历史的不幸的东西,被这个民族和历史称为这个民族的最大幸运,而幸运却被当作最大的不幸遭到反对。法兰西人说:“La vérité,en la repoussant,on l'embrasse”{人在拒绝真理的时候,恰恰是在拥抱真理}1。这种情况就发生在欧洲历史中,因为[当]它拒绝真理时,不过是在实现自己的最终目的。欧洲已经在这样做,所以近代人就在血雨腥风的斗争中这么费尽心力。因此,近代世界的意志是一种模糊的意志,真理就存在于这种意志的不易看透的地方,[这种意志]与自在自为地存在的东西作斗争,在通常不存在真正的东西的地方不停地操劳,并得到满足。

在这段历史中首先必须看到,理念作为掩藏起来的内在东西,通过各个民族的相互抵触的意愿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它以天意的方式进行统治,以致它所完成的东西与各个民族所希求的东西往往是对立面。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里,理念不是这样分离的,毋宁说,他们对他们想要和该要的东西更多地具有正确的、真实的和毫不含糊的意识。

与近代史相关的是各种情况的偶然性的假象,是形形色色的事件的更迭,这些事件最终获得、产生一个结果,而这个结果其实早已是内在的冲动,它表现为一种奇妙的东西,因为这些情况的目标先前是一种掩藏起来的东西。这些情况的重要性必须加以考虑。各个事件和偶然东西的地位的重要性将是极为不同的。表现出伟大天才的特殊事变和艰巨事业,从理念的角度加以考察,可能毕竟还是显得微不足道,必须被降格到极其微不足道的地位,因为它们没有任何结果。这就是将会在此表现为外在历史的东西具有的关系。

假如我们想要更多地将罗马世界的特征运用于各个[近代]国家,就会得出如下结论:各个国家的自由特殊性的发展是以这样的方式属于这种特殊性的,即这些国家毕竟仍处于统一、联系之中。[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基本特征。

第一个要点是各个国家谋求主权和彼此的独立自主,在这当中获得它们首要的尊严。这种顽强的品性是欧洲和希腊世界所共有的。历史必须从这方面在教会与国家的对立上考察各个特殊国家自身的发展,然后考察体制方面。但在所有这些国家的所有差异性中,毕竟也存在所有日耳曼原则的共性。鉴于这种共性,独立自主也必须仅仅被看作形式上的原则和形式上的法。一种像希腊与波斯之间的绝对差别,是不存在的。各个基督教国家彼此之间仅仅在形式上是有差别的。任何国家在它被别的国家征服、吞并时,都只是在形式上失去它的独立性,而不是失去它的宗教和法律这种具体的东西。至于原则在什么程度上就不单纯是形式上的,这取决于其他的一些规定。

实现这种独立性的第二个要点是各个国家达到自身统一的方向。各个国家作为特定的国家,最初都产生了一种指向彼此的方向,一种促成各个王朝的战争、敌对和结盟的关系。这种方向是一种特定的关系。但各个国家达到一种普遍统一的方向,是与过去作为希腊人的霸权的东西相符合的。但在欧洲掌握霸权的是精神,精神寻求一种独特的统一方式,就像我们在查理大帝统治时期[和]十字军东征中所看到的和在近代作为神圣同盟的一种统一一样。这两个方向,即特殊关系的[方向]和普遍统一的[方向],是两个根本性的方面,并且这种独立性与这种统一性的关系是时而一个方面占上风,时而另一个方面占上风。

达到这两点的第三个要点在于,所有欧洲国家作为一个统一体又具有一种对外的关系。全部的基督教国家都是指向外部的。至此为止,各个时期都是与以前的和后来的世界历史民族的关系,但现在世界的原则借助基督教得到了完善,最后的审判日已经来临。虽然教会指向彼岸,虽然它一方面是一种对未来的准备,但{另一方面}只有对各种特殊性而言,对各个作为特殊东西的个体而言,永恒才是一种未来。而教会即便在当下也在自身拥有上帝的精神,它对罪人说:“你的罪得到了宽恕”2,然后他自己就在尘世像在天堂一样幸福地生活。个体就这样获得享受。基督教世界作为这种在自身的完善过程,相对而言不可能具有任何对外的关系,所以这时在这种关系中要表现的就是自在的外在东西已经得到克服。对基督教世界而言,这种以这样的方式指向外部的关系暂时是[伊斯兰教]世界。伊斯兰教还仅仅是作为一种非本质的环节持续存在的。基督教世界已经环绕全世界,统领着全世界。它对欧洲人来说是一种圆满的东西,还没有被统领的东西要么不值得费神,不值得统领,要么仍被规定[为]有待统领。所以,对外关系不再构成各个时代{的内容},因而不再是决定性的东西,本质性的革命发生在内部。这就是一般地加以考察的三个方面。

现在我们在考察整体的计划之前,需要考察开端的本性,更确切地说,首先涉及罗马世界,然后涉及日耳曼世界。

在罗马世界方面,开端具有这种特征,即不是自身业已完善的民族接替先前的原则颠覆罗马世界的,而是一波接一波涌进来的蛮夷带来了灭亡。在罗马世界,我们当时发现彼此全然疏离的存在、完全抽象的外在性,而现在冲过来反对这种外在性的是完全抽象的强度,它颠覆了罗马。有教养的希腊向亚洲世界致以臣服的敬意,有教养的罗马世界又向希腊世界致以臣服的敬意。不同的是现在的臣服,这种臣服是通过隐蔽的强度反对敞明的外在性进行的。

在日耳曼世界方面,开端也就此得到规定。一个现在加以塑造的世界历史民族不可能以家长制的方式产生出来,不会以家长制的状况为出发点,这是我们自希腊以来就看到的。如果说希腊人是友好地联合起来的,罗马人是作为盗匪抽象地联合起来的,那么在日耳曼人这里就绝对地存在这两种不同的原则,存在一种双重的东西——这是绝对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形成过程——整体必须从这种双重东西中统一起来。在这里,类型不同的非等同性构成开端。在这方面表现出三个主要形态,其一是世俗形态,[其二]是德意志形态,其三是东方形态,即斯拉夫形态。

至于{日耳曼的}历史,民族大迁移构成它的开端。具体的东西在此无须加以考察。一波接一波的浪漫主义民族像潮水般地涌来和散去,毫无建树。其他一些定居下来的民族不是亚洲人,而是日耳曼人,他们从北边来自多瑙河,从东边来自莱茵河,部分地是受到了文明世界的诱惑,因为他们[已经]逐步结识了文明世界的胜利者。日耳曼人已经在法萨卢斯战场上作为士兵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们已经熟悉文明世界的财富,包括舒适生活、宗教和法律。但这些民族一部分也是[被]一些亚洲民族用暴力驱赶到西边和南边的。

业已形成的各个帝国,现在要扼要地加以列举。这些国家的一部分,即西部和南部的国家,是世界历史所通晓的,是一些由罗马长期占领和发展起来,形成文化、行业、艺术和生活的国家,其中有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兰西。6世纪末,阿勒曼尼人和斯维比人已在那里定居下来。后来,法兰克人的帝国崛起,它从下莱茵河和下德意志开始,向法兰西进发并坚守在那里。然后第三是不列颠,盎格鲁人和萨克森人,也包括部分诺曼人,迁到那里,他们摧毁欧洲所有的沿海地区,或者在那里定居下来。另外,必须提到意大利,在那里东哥特帝国在特奥德里希和托提拉统治下获得了一种伟大的荣光和假象,因为在这里罗马人的伟大、他们的文化似乎与异邦人结合了起来,然而为时不久。东哥特帝国昙花一现,迅速瓦解,紧接着是来自潘诺尼亚的伦巴德人这个源于斯堪的纳维亚沿海地区的哥特民族,他们这时定居下来。人们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找到哥特人的起源,因为他们在往下迁移时最初是向东罗马帝国进发,然后向西罗马帝国进发的。后来,伦巴德帝国臣服于法兰克人,下意大利被诺曼人占领,教会也立刻获得、保有独立的财产。一个勃艮第帝国由法兰克人建立起来,这就有了在后期得到维持的趋势:在法兰西与德意志之间形成一道隔墙。这些国家全都具有一种独特之处,即蛮夷与有教养者相互混杂。整体在这种巨大的反差中消耗殆尽,当然蛮夷通过摧毁所有东西和破坏大部分文化,已经使得这种反差不那么尖锐;在意大利,两个民族就是这样的整体,但融合成了一个民族。

相反地,德意志纯粹地保持了独立。只有它的边沿地区,也就是只有内卡河和多瑙河,成了罗马的。确切地说,德意志的东边和北边始终是自由的,在自身是一个民族,尽管它们不是一个国家和整体:它们是一个民族,也就是说,本身是一个民族,但又不是同一个民族,在每个邦国都有一个民族;阿雷曼、图林根、巴伐利亚、萨克森等等,都是区分开的。

此外在东部,一些斯拉夫民族随后不久就沿着易北河安置下来,在他们中间马扎尔人,即后来的匈牙利人,穿过萨克森和巴伐利亚,从南部渗透进来。在更远的东部,即希腊的西部,有俄罗斯人;在东南部,阿尔巴尼亚人、阿兰人和保加利亚人——起源于亚洲,是亚洲蛮夷——在那里待下来。在各个民族的这些相互冲突中,许多民族消失了,很少留存下来。这部分斯拉夫人没有作为东方民族进入历史的领域,东方民族甚至在晚近时期都仍然是一个专注于自身的民族。

我们现在打算进一步地探讨各个国家的不同规定性。这些国家和民族的一部分是从罗马和日耳曼的气质中发展出来的。所以,有意愿的和有自我意识的生命的整个精神定在,在其根源上是一种分开的东西。以此为根据形成的差别也最容易表现在语言中,这种语言是古罗马因素或更加古老的本土因素与日耳曼因素的一种混合产物。我们可以把这门语言称为罗曼语,在意大利之外,它的使用范围是法兰西、西班牙和葡萄牙。

这些国家的另一部分是一些在其根源上没有任何混杂的部分,三个合为一体的国家是德意志、斯堪的纳维亚和不列颠,在仅仅是岛屿的地方,罗马文化只能渗透到边沿地带。渗透进去的萨克森人更多地与本土因素发生了联系;[他们]就这样与遇到的一些古老民族——这些民族的国王是沃利斯的亚瑟——进行融合,这是一个对他们具有更多同质性的因素。罗马人从不列颠撤走已经有40年了,萨克森人才进入不列颠,他们首先占领了肯特,在12世纪才占领了康沃尔。后来,诺曼人侵入。但所有在这里发生关联的事情都更多地是一种同质的东西。这些民族的特殊性以及这些特殊性的基本规定就是这些民族的文化的未分开、未分割的统一性,就是这种未打破的紧密性和主观性。这种紧密性在历史上从一开始就立刻表现出来,而这种差别在{各个国家的}孕育和发展中出现得比较少,[这]是必然的。但两个国家在进展程度方面的这种差异性也是不可否认的。

在宗教和法律方面,任何东西都在第一类民族那里更早地表现出来,比基督教的传播要早得多,也比体制的巩固来得更早,因为这些民族是蛮夷与有教养民族的一种混合。东哥特人的法典早在5世纪就被编写出来。所以,这些民族总体而言在文化上是领先几个世纪的。在文学方面,第二类民族更加独特,但并不是说,那些法兰西、意大利和西班牙的民族使所有人都想起罗马文学。在德意志,伟大的诗人在后期才产生,但这第二类国家的发展程度依然是独特的。这种差别是一种基本规定,这种规定总是在接近尾声时才越发深刻地显露出来,因为完善的教养只是各个原则的全部深邃之处的显露。于是,在后来的各个时代这些差别就极其分明地显露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