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定位 完善机制 优化服务——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策略研究

精准定位 完善机制 优化服务——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策略研究

中共常州市委党校 王定新 谢添轩

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社会对科技创新的需求更加迫切,而落后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导致我国传统研发机构跟不上新兴产业发展速度,越来越多的研发组织开始呈现虚拟化、网络化、跨国化等特点。随着科研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开始重视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本文首先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义和特点进行介绍,并重点分析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的运行管理模式,同时结合市域实际情况,对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提出思路。

一、 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义及特点

(一) 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义

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承载着将市场需求、体制内外科技资源、资金、人才、产业技术开发进行融合的职责与功能(三融合,融体制、融资源、融市场),可以打破各类组织的边界,让资源流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需求流)起来,解决在原来边界分明的组织中无法解决的问题。

(二) 新型研发机构的特点

1. 体现政府导向的功能定位

新型研发机构创立的初衷,就是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新型研发机构的启动资金往往是由政府直接提供的。在当地政府支持下,新型研发机构结合当地特色产业进行科研创新,促成科研成果转化,从而增强当地企业和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如江苏省(苏州)纳米产业技术研究院、江苏省(昆山)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为当地智能机器人产业、纳米产业、小核酸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地方政府也会加强整合企业、研发机构、高校等资源,制定一系列扶持或者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当地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2. 去行政化的治理模式

从宏观角度来说,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单位性质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其主要治理模式为院所长负责制。新型研发机构的院所长主要负责管理经营机构的日常活动,由内部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担任决策机构,执行委员会担任执行机构。这种治理模式使得新型研发机构能够更加快速有效地把握市场动向,第一时间根据产业需求形成科研成果转化。

3. 灵活多变的运营机制

新型研发机构大多由企业、事业单位、高校及研究院等联合组成,因此其运营机制也体现出多种特征。此外,由于市场瞬息万变的特性,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活动具有高效率和高产出两个特点,以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新型研发机构会参考企业建立自身的管理方式,动态考核、合同制、末位淘汰等管理制度在目前的一些机构中均有所体现。

4. 产学研融合的协作模式

新型研发机构能够获得巨大成功的关键在于产学研高度融合的协作模式。将政府的引导作用、规划职能与企业的市场优势、产品优势以及高校、科研机构创新研发的优势有效结合起来,一方面克服了体制内思维闭塞、流程烦琐的弊端,另一方面也激发了企业、高校的创新动力,实现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 国内外新型研发机构分析

(一) 史太白经济促进基金会

1. 机构简介

史太白经济促进基金会(以下简称“史太白基金会”)于1868年在德国成立,是史太白技术转移网络的联盟组织,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技术转移机构之一。史太白技术转移网络包含转移、研发、咨询、教育、培训等各个环节,其工作和本质就是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知识和技术转移,促使学术界与商贸界之间建立有成果、有效率的合作。史太白基金会是德国非营利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典型代表

2. 组织架构

史太白网络组织架构如图1所示。史太白基金会是整个史太白网络的中枢,设有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理事会由22名理事和22名候补理事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史太白基金会的工作标准。执行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和6名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史太白网络的构建和保障网络持续稳定发展。史太白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主要承担史太白企业及附属机构的管理工作,并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史太白企业及附属机构则在制定好的发展理念和原则标准下各司其职,以私营企业的方式解决公共需求。

图示

图1 史太白网络组织架构图

3. 经费来源

早期史太白基金会的主要经费来自政府。1971年史太白基金会重建初期,德国巴登-符腾堡州政府每年提供1.8亿德国马克予以资金支持。1983年起,当地政府开始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购买科研服务、设立科研项目等方式资助史太白基金会在各个大学里建立技术转移中心。1999年起,史太白网络完全步入市场化轨道,不再接受政府财政补贴,政府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史太白网络的技术转移活动。

4. 人才引育

在人员管理上,史太白网络以大学教授、科研机构专业人员为基础,根据项目涉及的学科专业,灵活选取研究人员。一方面,大多数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是基于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起来的,史太白网络为各个领域的专家教授提供了优秀的科研合作平台,双方达成了双赢的良性循环合作关系;另一方面,成立于1998年的史太白大学创立了“双元制教育”模式,要求学生将自己的科研项目转移到相对应的企业里,只有技术转移成功,为企业带来利润,才能最终获得学位。这种教育模式不仅为史太白网络带来了经济效益,同时也在为史太白网络不停地输送技术人才,从而使得史太白基金会的人才网络日益壮大。

5. 管理模式

史太白网络历来奉行的是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创新管理模式。一方面,发展理念和发展目标高度集中,史太白网络中大多数机构都在名称前面冠以“德国史太白”,秉持着由史太白基金会统一制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原则,接受史太白技术转移有限公司管理考核。另一方面,史太白各技术转移中心各个研究机构相对独立,既能通过基金会得到项目和任务,也能自主开拓市场,直接承接客户委托的项目,提供灵活、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 弗朗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

1. 机构简介

弗朗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以下简称“弗朗霍夫协会”)成立于1949年,是联邦德国为了早日走出战争阴霾,提高应用科技研究水平和加快经济复苏而建立的科研机构。目前弗朗霍夫协会在德国设有75家研究所和研究机构,是当今德国政府重点支持的三大科研机构之一(另外两大科研机构是马普协会、德意志研究联合会)。

2. 组织架构

弗朗霍夫协会组织架构如图2所示。会员大会是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负责选举理事会员、审查年度报告以及修订章程;理事会是协会决策机构,主要负责明确协会科研方向和政策纲领,以及执行委员会人事任免;执行委员会是协会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拟定整体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学术委员会是协会的内部咨询机构,主要负责向执行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内部科研管理人员的学术评议;高层管理者会议是协会的协调和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评定执行委员会的决策意见,由执行委员会委员及下属各学部负责人组成;学部下属研究所是协会项目实施的科研单位,自主运作,实行所长负责制。

图示

图2 弗朗霍夫协会组织架构图

3. 经费来源

2021年弗朗霍夫协会的年度科研经费预算为28亿欧元,经费来源主要有两种,“非竞争性资金”和“竞争性资金”。“非竞争性资金”主要包括德国联邦和州政府的财政拨款,约占经费预算的三分之一;“竞争性资金”主要是指协会通过竞争获取的联邦政府和国际组织的科研经费,以及来自其他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的委托合同,约占经费预算的三分之二。

4. 人才引育

弗朗霍夫协会各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大多为合同制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合同期满后必须离职或者再签订一份不定期合同。这种人员管理模式提升了内部人员的流动性,有助于培养科研人员自身的积极性和上进心,同时方便各个研究所根据项目需要自由地挑选人才,调整科研规模和团队人数。

  5. 管理模式

弗朗霍夫协会充分吸收地方高等院校的科研技术资源,积极吸收大学生参与到科研项目之中,既提供了优秀的科研平台,也培养了后续的科研力量。此外,协会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实施专利战略,除了通过发放专利许可证来获得专利本身的收益外,还开发专利获取收益。创建“弗朗霍夫基金”,推动技术创新的有效传播。

(三)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1. 机构简介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深清院”)建于1996年12月,是由深圳市政府和清华大学共建的科技创新基地、以企业化方式运作的事业单位,它开启了我国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探索。深清院的战略目标为“服务于清华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于深圳的社会经济发展”,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9亿多元,孵化企业2600多家,培养上市公司25家。

2. 组织架构

深清院按功能架构可分为研发平台、人才培养、科技金融、孵化服务、创新基地和国际合作六大板块,其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如图3所示。深清院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由深圳市政府和清华大学双方共同设立,下设院务委员会为执行机构,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及研究院所。

图示

图3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的科技创新孵化体系

3. 经费来源

深清院建设初期,由深圳市政府和清华大学双方共同注资1亿元作为建设启动资金。后来深清院打造了无财政拨款的创新机制,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帮助企业获取资金:第一,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信息,并协助其申请科技三项经费等各种科技基金;第二,以研究院的部分资产为高科技企业做担保,以申请银行贷款;第三,创立深圳清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风投企业,直接对研究项目进行风险投资活动。

4. 人才引育

人才方面深清院除了有清华大学作为支撑,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外,也高度重视培养产业化所需要的各类人才资源。2002年开始实施“特聘岗位制度”,薪资因人而异,重点招收海外博士和行业领军型人才;2003年成立博士后工作站,制定相应的人才政策吸引优秀人才;设立企业家培训中心,满足企业高素质人才需求,培养行业所需的专业人才。通过这些方式,深清院不仅为企业输送了大量的科研人才,也为园区营造了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5. 管理模式

深清院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支撑体系、投资体系和扩展体系这三大体系。支撑体系由研究所、人才培训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管理服务。投资体系通过申请项目基金、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方式,缓解企业在创新创业时期的资金压力。扩展体系主要包括扩大孵化规模和提升服务功能两个方面,目前深清院已建设了深圳清华信息港、珠海清华科技园、力合科技园等多个创新孵化基地,同时还与海外多个研究中心建立了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创新孵化载体。

(四) 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

1. 机构简介

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苏州医工所”)成立于2012年11月,是由中国科学院、江苏省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主要研究方向为生物医学仪器、试剂和生物材料。自建立以来,苏州医工所始终秉持“忠诚务实合作创新”的发展理念,定位于“面向生物医学的重大需求,开展先进生物医学仪器、试剂和生物材料等方面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工作,引领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的发展,建成医疗仪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成为不可替代的国立研究机构”。(https://www.daowen.com)

2. 组织架构

苏州医工所由科研系统、管理系统和产业系统三个板块组成,其组织架构如图4所示。科研系统围绕医用光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用电子技术、医用声学技术和康复工程技术等研究方向,设立了6个研究室和3个研究中心;管理系统包含综合管理处、战略规划处、科技发展部、计划与质量处、成果转化处、人事教育处、资产财务处等7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提供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产业系统包含依托苏州医工所成立的科技企业,目前已经孵化项目公司59家。苏州医工所设有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本单位科学研究计划和评议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

图示

图4 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组织架构图

3. 经费来源

苏州医工所一方面参与国家、中科院及省市各类课题项目及企业委托项目,争取科研经费进行项目研发;另一方面,通过再融资、资本运作等方式引入风投、PE或产业资本等社会资本,推动项目产业化。

4. 人才引育

苏州医工所除了对外引进人才外,自身还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资格。现有博士生导师42人,硕士生导师67人,设有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培养点,光学工程、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工程4个学术型硕士培养点,以及机械、电子信息2个工程博士培养领域和机械、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3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此外,研究院还与郑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等签署联合培养协议,为机构输送不同领域的科研人才。

5. 管理模式

经过长时间的探索与实践,苏州医工所摸索出了一套以研究中心为依托、工程技术为核心、知识产权为纽带、资本(投资基金)为辅助,将成果转化多要素(政府、医院、企业、成果、资金、知识产权等)紧密结合的成果转化模式。该模式下,苏州医工所从全球遴选医疗器械项目,根据项目各方投入情况确定股权明晰的项目公司后,项目以工程化外包形式进驻苏州医工所工程化平台,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要求,开展专业化的医疗器械工程化工作,从而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助力创业企业顺利度过死亡之谷,直至获得CFDA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或)生产许可证。最后,通过再融资、资本运作等方式引入风投、PE或产业资本等,将项目公司推向产业化阶段,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五) 共性分析

1. 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不难发现,这些新型研发机构的投入机制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将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有机协调起来。政府通过引导为研发机构找准自己的定位,提供启动资金和优惠政策,保证研发机构前期的平稳运行;企业提供敏锐的市场嗅觉;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优秀的科研团队和科研成果。这种投入机制能更好地降低投入风险,减少科研成果转化为市场需求的成本损耗。

2. 灵活性的组织架构

区别于传统研发机构,这些新型研发机构中各个部门独立性更强,组织架构更为灵活。上层组织由院所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等构成,主要从宏观角度制定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宗旨和发展方向;其下扁平化设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企业孵化器等部门,实现了功能的明确划分以及内部关联互补。在这种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下,研发机构的功能更为全面,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效率也更高。

3. 一体化的运作机制

在这些新型研发机构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人才引育不再割裂开,而是形成一体化的运作机制,从而更好地整合资源,形成产学研一体化,既有高新技术成果的产出、高科技企业的孵化,也有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实现了从创新理念到产品再到市场的快速转化,提高了创新的效率。

4. 创新型的人才引育机制

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基础是高素质的科研人才。这些新型研发机构虽然定位不同、发展理念不同,但都发挥自身所长引进和培养人才。通过产学研融合,将精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服务管理的人才集中起来,形成人才高地,从而更好支撑自身顺应市场的发展。

三、 常州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建设困境

(一) 常州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发展

常州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建设起步较早,在江苏省处于领先地位。2006年11月,常州第一个新型研发机构——南京大学常州高新技术研究院成立。随后,北京化工大学常州先进材料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常州轨道交通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等新型研发机构相继落户常州。常州遵循江苏省委、省政府“一区一战略产业、一县一主导产业”的规划布局,结合自身优势产业发展情况,紧扣“战略性人才+战略性技术+战略性市场”的创新关键要素,构建符合自身发展特色的新型研发机构,内容涵盖“五新三高两智能”新十大产业链中的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核心产业。截至2020年10月,常州市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达1260家,新型研发机构达39家。

(二) 常州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相关政策

近年来,国家逐渐开始重视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中央、省及常州陆续出台多项有关新型研发机构的政策。中央层面,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强调要“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实行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市场化运作,发展多种形式的先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9月,科技部制定《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让地方政府在“基础条件建设、科研设备购置、人才住房配套服务以及运行经费”“采用创新券”“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等方面对新型研发机构予以支持;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支持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层面,2016年江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使江苏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确立了行动纲领。市级层面,常州全力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相继出台了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全力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保驾护航。2017年,常州出台《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制定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启动建设和竣工验收的标准体系,并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绩效评价考核,每年的奖励资金在500万元左右;2018年初,出台《常州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依据创新水平、投资规模给予每个新型研发机构最高500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2019年10月,出台《常州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对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并在市内成功转化的企业、机构、个人给予奖补,奖补金额最高分别为50万、20万、10万元。

(三) 常州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基础

常州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具有良好的基础。一方面,常州经济实力雄厚,具有良好的工业制造基础;另一方面,常州高度重视创新能力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提供氛围支撑。目前,常州已先后引进和建设南京大学常州高新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常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江南石墨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42家,其中,与中科院共建9家,与大学共建12家,与央企共建5家,签约并建设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8家。截至2019年底,常州新型研发机构累计获得江苏省科技厅支持32家,获得省级以上建设经费支持累计近7亿元;获得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16个,争取省项目建设经费6175万元;获江苏省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立项2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44家。

(四) 常州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随着常州社会经济、科研实力不断提升,常州新型研发机构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然而在应用实践中,其管理和运行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从而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

1. 人才引育培训制度不完善

在人才引进上,常州舍得花钱的企业不多,而且缺乏承载高端人才的创新研发平台,对领军型人才的吸引力不够,特别是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引育难度较大。同时,目前的新型研发机构中高层次领军型人才以外来兼职为主,对机构缺乏归属感,导致投入的精力和时间不足,不利于研发机构的长远发展。此外,部分新型研发机构用校(院、所)长等“大咖”挂名,研发人员以校(院、所)科研人员为主,他们更为注重科研成果的产出,而不是科研成果的转化,从而导致新型研发机构在运作时产生指挥分歧与资源浪费。

2. 功能定位尚不准确

新型研发机构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教资源优势,根据需求导入高校、科研院所本身的科技成果,并推动科技成果进一步孵化、转化,最终实现产业化。然而,目前常州大部分新型研发机构多以政府、高校重点参与的机制运行,两者对市场需求精准把握的能力稍显欠缺,相较于前两者,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因此普遍存在市场发育不够、政府干预过多的问题。这直接影响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从而导致新型研发机构出现缺乏长期规划、动力不足、效率不高、组织效果不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差、整体规模偏小等问题。

3. 政府服务方式有待优化

近年来,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速度虽然较快,但由于出现的时间尚短,自身定位比较模糊。因此,政府方面相配套的政策和服务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尽管常州市出台了部分文件,但还没有形成比较系统全面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缺乏相对应的顶层设计。此外,税收优惠政策、市场融资渠道、项目管理方式等都需要多加关注。新型研发机构是一种新兴的研发机构,不应该拘泥于政府出项目、企业出钱、高校和科研院所出人的模式,必须结合当地经济、产业特点寻找合适的方向进行强强联合,树立明确目标,系统性地建设研发机构。同时,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关注与考核,丰富沟通方式,强化政府在其中服务主导的角色。

4. 体制机制不够健全

新型研发机构经常采用的模式是项目入驻式运行,在这种模式下,多数成员随着项目的入驻而入驻,随着项目的结束而离开,人员流动性非常大,这样很难形成稳定的机构文化和组织精神,加剧了组织文化建设的缺失。此外,对于科研人员来说,其在完成工作之外,更注重个人职位、职称晋升。新型研发机构优异的软硬件条件无疑为其产生科研成果提供了重要环境。目前,新型研发机构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监管机制、惩罚机制尚不健全,不可避免地为部分科研人员谋取私利提供了机会,如不能及时制止,就会偏离新型研发机构的使命与目标。

四、 常州高质量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策略

常州市《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十四五”时期,常州要高质量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发展,争创更多专业领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所。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模式发起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高校、企业、园区等合作共建一批“专业+研发+孵化”功能叠加、“技术+管理+资本”一体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事业单位性质的研发机构改革,对市参与建设的事业单位性质科研机构、大学附属教学科研单位等,鼓励其设立多元化投资的混合制运营公司。优化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机制。

(一) 完善人才引育培训制度

人才是第一资源,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建设。首先,常州应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研发机构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机构功能,提升研发创新水平,促进资金、人才、成果及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集聚。支持创新领军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行业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打造一批能面向产业化应用的国内一流科研条件和技术水平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提高对领军型人才的吸引力。其次,选好新型研发机构筹建负责人至关重要。筹建负责人要有使命感、开拓精神,能够完善管理研发机构各方面科研人员,同时也要懂技术、会经营、善协调。此外,还要注重培育本土化的团队,避免过分依赖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团队带来的不稳定风险,这也有利于逐步形成自身的积累,推动机构的持续发展。最后,要建立涵盖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的人才管理机制,吸引优质人才进入机构,解决科研人才工作创新中的后顾之忧,对于成绩突出的成员给予职务、物质上的奖励;推行“双聘制”,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中优秀的科技型企业家分别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签订聘用协议,校企共引、共育、共享高层次人才。

(二) 明确机构功能定位

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自身定位。一个合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位应包含现代学术科研发展的建设平台、创新型人才的孵化平台、科技创新与成果的转化平台等。要规划好机构功能、重点研究领域和学科发展方向,按照“围绕产业链完善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金链”的要求,主要解决产业链中游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产业孵化等问题。既要紧密贴合地方重点培育发展的产业方向,也要与合作科教单位的优势学科衔接互补。一方面,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吸引和支持更多的高校、科研机构与全省企业开展合作,提高区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企业也应以积极的态度寻求与政府、高校的协同合作,拓展思路与视野,强化自身在新型研发机构中的创新主体地位。在实际运作中要坚持市场化导向,推进科研成果的产出与产业化。新型研发机构不同于以往的科研机构,它打破了体制、身份的限制,其科研工作的重点也不是攻关国家课题,而是致力于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将其转化为研发市场需要的东西,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此基础上,进行科研工作要注意研究方向、科研成果与社会需求的匹配性。要增强对市场动态的把握,引入新鲜血液,合理发挥企业主体的作用,实现产业需求与科研工作的对接。搭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促进技术转化与创新应用,实现科技与资本的良性互动。一定要从地方产业发展的需求出发,引进适合当地产业和企业发展、有特色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优势要进行充分调研,尽可能按照“一区一战略产业、一县一主导产业”的创新发展要求来引进资源。

(三) 优化政府服务方式

常州应总结近年来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其制定相关政策;肯定新型研发机构在产业创新、科技研发方面的作用,为其发展扫清障碍,规范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与发展目标,保障与其成立初衷不发生偏移;健全财务扶持制度规章,使之既能保障新型研发机构的资金需求,又能杜绝资金浪费。此外,常州应积极解决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中遇到的资金问题,使之可以在其优势领域顺利开展科研工作,产生成果,并进行推广与转化,形成当地特色品牌。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运用税收手段等方式为其提供财政辅助,为其运作提供便利,这样既能促进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又能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障财政科技投入,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向、方式和重点,重点支持科技创新载体、重大研发平台建设、集聚全球创新要素、重大研发项目前期扶持等。积极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激励企业、社会组织等以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资助、公益捐赠等途径投入科技创新。开放服务机制,面向地方产业、企业等的需求提供开放服务,包括合同研发、检验检测、仪器共享等。对接交流机制,定期组织举办专题对接交流活动,与地方企业开展对接洽谈,推动科技成果在地方企业转化和产业化。

(四) 完善新型研发机构运行体制机制

新型研发机构中的大多数科研人员仍属于高校员工,其同时拥有自身的教职。因此,在制定新型研发机构战略目标时,要合理兼顾机构目标与个人目标的一致性。由于新型研发机构属于新兴机构,其激励制度常多于惩罚制度,加上其环境、硬件条件多优于校内,故容易滋生不良习惯。基于此,在制定目标的同时,要构建科学的绩效考核方案,激发并监督成员进行科研工作。构建人才引进与激励制度,激发新型研发机构成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集聚向心力。构建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主体、各部门在组织中的定位,结合涉及领域、研究方向分别构建符合其特点的管理机制。构建市场化机制,整合资源,发挥企业优势,缩短科研成果转化周期,形成科研成果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构建物资管理机制,合理运用硬件环境,在不降低效率的前提下降低运行成本。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监督问责机制,对发生违反科技计划、资金等管理规定,违背科研伦理、学风作风、科研诚信等行为的新型研发机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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