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对经济效率的激励研究——基于产业结构和城市生产率分析

绿色发展对经济效率的激励研究——基于产业结构和城市生产率分析

中共常州市委党校 周犀行

一、 研究背景

绿色发展作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指导方向,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深入人心。2015年,中央提出了包括绿色发展在内的五大发展理念。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长江经济带提出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绿色发展的相关政策未来会不断完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将越来越明显。

在绿色发展的进程中,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处于关键地位,“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长江经济带乃至更多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基调,但我们也认识到,“不搞大开发不是不要开发,而是不搞破坏性开发,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机协调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这一点对于江苏省来说格外重要。作为长江下游的主要省份之一,江苏省对于生态保护责无旁贷,而作为中国经济总量排名第二的省份,江苏省也承担着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2019年5月,江苏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提出,要以生态环保工作的全面提升来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因此,江苏各城市如何在绿色发展的背景下优化发展路径、合理发展分工、提升发展效率,最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将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方向。

围绕这一重要领域,本文主要从城市生产率和产业结构的视角,讨论以生态保护为特征的绿色发展水平与经济效益之间的激励关系。首先通过文献梳理,介绍和讨论城市绿色发展和提升效能的相关理论思路;然后提出实证研究的回归模型设定,介绍相关数据来源和数据处理方式,并进行计量回归结果的分析;最后根据实证分析结果和当前发展实际,提出江苏进一步以绿色发展提升城市生产率的相关对策建议。

二、 文献梳理与理论思路

近代以来,人们对于经济发展的认识主要集中于财富的积累、产能的扩大、技术的进步等方面,生态环境即使受到注意,但当与前者相比的时候也往往处于边缘化的位置。在发展早期这一问题可能并不十分严重,但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增长越来越逼近生态边界(ecological boundary conditions),传统发展理念的不可持续性就会变得越来越明显。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理念,进入21世纪以来,这一理念的影响力与日俱增。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提倡下,绿色发展的理念逐渐深入我国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把绿色发展纳入了我国的新发展理念体系,绿色与创新、协调、开放、共享一同成为我国经济发展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长三角区域是我国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对长三角区域来说,绿色发展理念在突出“绿色”的同时,如何做好“发展”的文章显得尤为重要。从已有研究看,主要是从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等角度考察。长三角区域内的绿色协同效应在稳步增强,但存在区域内的不平衡,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丁显有、肖雯、田泽,2019)。在协同发展中,把创新驱动与绿色资源相结合,并突出中心城市辐射作用,是合理构建长三角一体化布局的有效方式(曾刚、曹贤忠、王丰龙、叶雷,2019)。此外,长三角城市群在生态协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污染转移的问题(尤济红、陈喜强,2019),整体性地提升区域绿色发展水平。

进一步深入考察实现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过程,本文认为,对于一个区域以及区域内的一个城市来说,主要涉及分工和生产率两个问题。劳动分工能够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城市分工也能够提高区域发展效率,而城市生产率的提升又存在多种影响因素。接下来简要梳理有关城市分工和城市生产率两个问题的文献研究情况。

城市分工的研究方面,文献主要包括分工测度、促进分工、分工影响等几个方面。首先,分工水平的测度与比较帮助我们了解城市分工的基本情况。从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城市群分工程度远远高于东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同时城市分工水平与城市等级高低明显相关(赵勇、白永秀,2012;齐讴歌、赵勇,2014)。其次,要促进城市分工,需要减少政府干预,加强区域一体化的努力(赵勇、魏后凯,2015),但政府干预的影响也存在不同情况,在不同空间分工状态下政府干预对地区差距有不同的影响。最后,过往文献提供了城市分工可以产生的多方面积极影响,包括扩大中等城市规模并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黄乾、江鑫、钟世虎,2018),提高城市资源配置效率(刘胜,2019),提升制造业产业效率(宣烨、余泳泽,2014)等,这些文献丰富了城市分工的经济意义。

城市生产率的研究方面,文献主要探究了多种影响城市生产率的因素,主要有产业集聚、产业结构、城市规模和环境规制等。杨仁发、张殷(2018)认为,制造业集聚抑制了长江经济带内城市生产率的提高,而服务业集聚则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对产业集聚进行了分类分析。马洪福、郝寿义(2017)认为,产业内转型升级是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劳动生产率变化的主要因素。柯善咨、赵曜(2014)将产业结构和城市规模进行了协同考察,发现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组成的产业结构下,城市生产率与城市规模呈现倒U型关系。通过以上研究,城市和产业特征对城市生产率的影响机制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框架。考察环境规制对城市生产率的影响主要从城市间关系入手。地理距离接近的城市容易形成以邻为壑的生产率增长模式,而经济距离接近的城市则更容易产生促进创新的“波特效应”(金刚、沈坤荣,2018)。城市间的环境规制合作越发重要。就城市个体特征来说,环境规制会使得大城市实现生产率提升的可能性大大高于中小城市(孔海涛、于庆瑞、张小鹿,2019)。

在城市分工和城市生产率两方面的文献研究中,围绕城市和产业特征的研究相对丰富,而从绿色发展角度研究城市分工和城市生产率的还相对不足。一是从绿色发展或者说生态环保因素出发的城市分工研究较少,过去由于对工业或者制造业的普遍重视,各城市在工业领域的产业比重都比较大,但现在,随着绿色发展的推进,城市间的分工可能发生新的变化。二是环境规制对城市生产率的影响主要以考虑“波特效应”和“污染避难所效应”为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带来的更广范围乃至全局性的生态保护,可能导致“污染避难所”的消失,使得产业转变产生新的趋势,这将给城市生产率变化提供新的影响因素。

三、 绿色发展对城市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随着生态保护意识的提升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各地区的环保要求都会明显提高。“污染避难所”的空间会越来越少,相关企业通过搬迁来规避环保压力的余地逐渐消失。相关企业的选择只有两种:一是自身技术创新,满足环保要求,同时提升企业效率;二是进行产业调整,改为投资没有环保压力的其他产业。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产业调整,这种内涵式的变化都将在城市生产率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本部分主要从实证的角度来考察生态保护对城市生产率提升的影响情况。

(一) 模型设定

本文的研究以城市生产率为被解释变量,主要考察生态保护水平的提升对城市生产率是否存在促进作用及促进的程度大小。实证模型以城市面板数据为基础,具体形式如下:

Yit01Greenit+βXitit(1)

式(1)中,i和t分别表示样本城市和观测值的年份。Yit表示城市生产率,具体来说本文将采用两种方式反映:一是城市人均GDP,这是最常见的城市生产率形式(柯善咨、赵曜,2014);二是城市劳均GDP,劳动生产率越来越多地受到关注,也被越来越多的研究采用(梁婧、张庆华、龚六堂,2015)。本文将地区生产总值除以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作为劳动生产率的代表。本文将这两种计算方式都纳入下文的实证回归和分析中,以保证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Greenit为绿色发展指数。本文将通过多项指标加权统计计算每个城市的绿色发展指数(具体计算方法后文详述),通过对多方面指标的考虑,尽量综合体现城市生态保护效果的影响。

Xit表示控制变量。本文实证研究中采用的控制变量主要有三个:一是产业结构。前文已经提到,生态保护要求和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会使得城市产业结构发生变化,因此产业结构与绿色发展水平直接相关,不进行控制则会产生严重的内生性和估计偏误。此外,产业结构也是城市生产率,特别是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影响因素。在本文的研究中,主要将城市第三产业产值与第二产业产值的比例作为城市生产率的代表(梁婧、张庆华、龚六堂,2015)。另外两个控制变量分别是城市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这两个变量主要用来反映对外经济与政府干预对城市生产率的影响。

εit表示服从正态分布的误差项。

(二) 数据来源和数据处理

本文实证研究采用的数据为2015—2019年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其中实际数据年份为2014—2018年。前文提到的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产值、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变量在《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都有直接反映,这里主要介绍本文中核心解释变量——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过程。

近两年来,江苏省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在《2020年度江苏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苏考发〔2020〕1号)明确的指标体系中,生态环境高质量作为单独的考核领域,大体包含了单位能耗、环境质量、治理水平、污染排放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在学术研究中,一般也把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绿色生活等领域的指标作为评估绿色发展水平和构建绿色发展指标的主要方向(郝淑双,2018)。

本文一方面考虑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则依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现有的变量,同时兼顾观测值样本量的要求,在计算绿色发展指数中具体采用了7个变量,分别是: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烟尘排放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用电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其中前4项指标均除以工业生产总值以反映单位产出下的数值大小。这样,7项指标中,产均工业废水排放量、产均工业烟尘排放量和产均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3项指标主要反映城市污染排放水平;产均工业用电量主要反映城市单位能耗水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项指标主要反映城市环境治理水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主要反映城市生态质量水平。基本覆盖了政府考核和学术研究对绿色发展的要求。

为了能够将不同的指标进行加权综合,首先需要对以上7项指标进行标准化,本文采用的基本标准化方式如下:

标准化分数=(图示)×100(2)

如果是负面指标(污染排放量)则用100减去式(2)的计算结果。通过这种方式标准化后,城市在每个指标的得分区间为0—100分,最差的城市得0分,最好的城市得100分。该计算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拉大城市之间的得分差异,从而有利于提升回归系数估计的准确性。

在得到7项指标的标准化分数之后,即可通过加权平均的方式获得最终的绿色发展指数。关于权重的设定,本文主要参考《2020年度江苏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和过往文献的研究,将单位能耗水平、污染排放水平、环境治理水平和生态质量水平的权重分别设为0.3、0.3、0.2和0.2,然后按照式(3)即可计算得到本文采用的各个城市的绿色发展指数。

绿色发展指数=0.3*单位能耗水平分数+0.3*污染排放水平分数

+0.2*环境治理水平分数+0.2*生态质量水平分数 (3)

表1中是本文实证研究中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到,各变量都保持了充分的差异性。其中,绿色发展指数的区间为28.5—97.9分,反映出城市间绿色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图示

(三) 计量结果分析

本部分首先考察在全样本范围内绿色发展水平对城市生产率的影响。整个样本包含了273个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因为采用了城市面板数据,本文在计量中使用了随机效应和固定效应两种估计方法,具体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绿色发展对城市生产效率的影响估计

图示

  注:括号中为系数的稳健性标准差,***、**和*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

表2中第(1)与第(2)列中的城市生产率用人均GDP代表,第(3)与第(4)列中用劳均GDP代表。从估计结果来看,不同估计方法中绿色发展指数对人均GDP和劳均GDP都体现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以固定效应估计结果为例,绿色发展指数提高1分,可以使得人均GDP提升629元,使得劳均GDP提升7476元。此外,产业结构比的系数也全部显著,产业结构向第三产业移动也会显著提升城市生产率。

我国各地的发展具有明显的不均衡性,发展特点不尽相同,各地绿色发展水平对城市生产率的影响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考察和比较不同地区绿色发展的影响差异,对于有针对性地发现地区发展问题、提出地区发展建议具有重要的意义。考虑到长江经济带引领绿色发展的突出作用,以及江苏所处的区位,本部分的实证研究分别对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长三角两省一市(上海、江苏、浙江)和江苏省四个范围的子样本进行了考察。表3和表4分别为不同区域样本绿色发展水平对人均GDP和劳均GDP影响的估计结果。

表3 不同区域绿色发展水平对人均GDP的影响估计

图示

  注:括号中为系数的稳健性标准差,***、**和*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https://www.daowen.com)

表4 不同区域绿色发展水平对劳均GDP的影响估计

图示

图示

  注:括号中为系数的稳健性标准差,***、**和*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

表3和表4中第(1)列是作为对照分析的全国样本估计结果,第(2)到第(5)列为不同区域的估计结果。

从表3的结果来看,各个区域中绿色发展指数对人均GDP都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具体从系数值上看,长江经济带区域内绿色发展指数的正向影响略高于全国水平,长三角区域内绿色发展指数的正向影响明显高于全国水平,而不含安徽的苏浙沪以及江苏省范围内绿色发展指数的正向影响最高,大约是全国水平的5倍,是长三角三省一市的2倍以上。在产业结构比的估计结果中,长江经济带和苏浙沪地区产业结构比对城市生产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苏浙沪地区的影响程度大幅高于全国以及长江经济带区域。

从表4的结果来看,除了长三角三省一市的样本外,其他范围的样本中绿色发展指数都对劳均GDP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从系数值上看,长江经济带区域内绿色发展指数的正向影响略低于全国水平,苏浙沪地区和江苏省范围内绿色发展指数的正向影响同样最高,大约是全国水平的7倍。在产业结构比的估计结果中,各个区域中产业结构比都对城市生产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从系数值上看,江苏省和苏浙沪地区的影响程度最大,长三角三省一市区域次之,长江经济带最低,略高于全国水平。

根据上述实证结果以及前文的分析,关于绿色发展水平对城市生产率的影响,本文认为可以得到以下三点结论:一是长江经济带在整体范围内绿色发展水平的经济效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还没有体现长江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转型的要求。二是苏浙沪地区绿色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相对较好,而在长三角区域内安徽省两者的结合程度还明显低于苏浙沪地区。三是苏浙沪地区绿色发展对于产业结构向第三产业移动的促进作用相对明显,其他地区的产业转型相对来说还存在较大压力。

四、 绿色发展背景下提升城市生产率的政策建议

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绿色发展的要求将会与日俱增,江苏省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区域,应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在绿色发展的进程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生产方式的转型。因此,本文着重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议:

(一) 以绿色发展为契机,增强新型产业培育效能

绿色发展的要求确实给部分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少的约束条件,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绿色发展也是培育新型产业的良好契机。对于已经进入或者说接近工业化后期的江苏省来说,把较为雄厚的制造业基础转变为技术更加先进、创新更加活跃、产出更加高效的区域乃至国际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是江苏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绿色发展就为这种转变提供了一个方向,也提供了一种动力。随着生态保护标准的不断完善,政府、企业、行业乃至整个市场都会不断思考新要求下的产业转型问题,产业转型的内生动力会不断增强。而如果政府同时加强对新型产业的培育和引导,则将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认识到绿色发展带来的新型产业存在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新型产业需要不同的培育方式。第一类是由原有产业通过环保提升、技术改造产生的新型产业。这类新型产业虽然从产业分类、产品特征来看与原有产业差别不大,但仍应该属于被鼓励和支持的新型产业。因为从产业发展的规律来看,很多重要工业门类不应该也不可能被完全代替,它们需要的是优化和升级。培育这类新型产业,政府的引导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在绿色发展背景下,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明确的产业标准、发展规划,为企业指明发展方向,也可以通过产学研平台建设、资金优惠措施,为企业的升级改造提供支撑。第二类是在绿色发展过程中演化产生新型产业。这类新型产业可能在过去的发展中并不存在或不受重视,但在绿色发展下将会有广阔的空间。这类新型产业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对于培育这类新型产业,环境的营造是更为合适的方式。让个人、企业、市场在发展中创新产业形态,创造产业分工,在新分工的不断诞生和细化中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这种“斯密式”的发展路径通过斯密提出的“看不见的手”来实现最为有效。政府可以通过“负面清单”等各种制度保障,为企业创新提供充分的氛围支撑,从而实现企业创新数量和质量的最大化。

(二) 深度融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提高发展地位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总体方案已经通过,该示范区必将成为我国探索绿色发展实践和区域一体化实践的重要基地。目前该示范区包含青浦、吴江、嘉善三地,横跨上海、江苏和浙江两省一市。虽然江苏已经有一个县区纳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但江苏绿色发展和区域一体化的进程依然需要不断推进。关于进一步融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本文认为主要有两个维度:一是在绿色经济建设水平维度的融入。国务院对示范区的批复提出要“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这一要求不仅仅是对青浦、吴江和嘉善提出的,更是对整个长三角地区提出的。江苏可以通过绿色标准构建、品质城市建设以及前述的新型产业培育等“练内功”式的自我提升,实现与示范区的对接和融入,以高水平的发展来争取更多的地区被纳入示范区或者获得相关发展规划的认可。二是在区域规划与合作维度的融入。国务院的批复提出了要建设“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这种合作不仅仅是示范区本身,江苏也可以积极谋划,通过其他途径进行一体化合作。例如,有学者提出“G40健康生态走廊”的概念(张学良、杨羊,2019),认为应该将上海、南通、常州、南京等地的生命健康产业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从而取得绿色发展的更大效果。江苏也可以鼓励更多的城市尝试以此方式参与到与上海和其他城市的协作中。再例如,目前长三角已经把安徽纳入进来,江苏的部分地区就处在长三角范围内的跨行政区域位置,充分利用这些地区的优势,积极与周边地区加强合作,认真进行相关规划,也可以使得这些地区成为长三角跨区域绿色发展的典范。

(三) 着力预防产业转移风险,提升区域污染防治贡献

区域一体化虽然带来了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但也可能带来污染排放的新风险。以长三角为对象的研究显示,随着一体化范围的扩大和程度的提升,污染排放会随着产业转移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转移到发展程度较低的地区,显著地提高了部分地区的污染排放总量(尤济红、陈喜强,2019)。从江苏的情况来看,江苏省在全国及长江经济带中都属于比较发达的区域,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面临着双重风险。第一重风险是从先进地区接受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可能引入了一些具有负外部性的产业。虽然从当前实际来看,这种负外部性并不一定表现在污染方面,但先进地区转移产业的附带风险始终存在。本文认为,要防范产业引入的风险,一方面要严格相关标准,管控引入产业质量;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对策是争先进位,提升江苏省的发展水平,让江苏自身成为先进产业的孵化地,从而实现先进产业的自我产生、自我培育、自我发展,这样才是防范产业引入风险的根本之道。第二重风险是向后进地区转移产业的过程中,可能把较大的污染排放同时转移,影响了区域环境质量,与整体的绿色发展理念相悖。本文认为,防范产业转移的风险既是江苏绿色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江苏提升在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贡献、增强江苏影响力的有效途径。防范产业转移风险的关键方式,一是推进本地产业的升级改造,让本地的相关企业减少污染转移的动力,这与第一点建议中的培育新型产业是统一起来的;二是积极加强长三角地区之间的制度协作,共同打造污染防治的全覆盖网络,降低相关企业污染转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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