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研究——基于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黄金村协商治理的审视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党校 马 丽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针对基层治理,提出并深化了协商格局构建。而在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突出了稳步推进基层协商的方针与路线。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中央在政策和制度层面倡导农村基层协商治理,引发地方和基层政府积极开展以协商治理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治理创新。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关键。农村社区是社会治理的最基本单元,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和特有形式。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是基于村民自治的基本治理格局,在乡镇政府与村治组织、村治组织与村民之间进行的平等协商、民主议事等治理活动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形式,农村社会的发展变化深刻影响农村协商治理的基础条件、方法手段和治理绩效。
梳理黄金村2007年至2020年的快速发展历程,我们发现,随着金土地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黄金村农地股份合作社、金土地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步建立完善,再加上后期江苏黄金村食品有限公司成立,黄金村实现了贫困到先进模范的飞跃。截至2020年底,村集体资产达9300万元,集体年收入470万元,全村2630个村民人均收入2.98万元,已分别是13年前的1000多倍、200多倍、18倍。黄金村还收获了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文明村、全国村民合作社示范社、国家级生态村、江苏省新农村建设先进村、常州市小康家园示范村、金坛区小康家园示范村等150多项荣誉。
一、 黄金村协商治理的实践基础(https://www.daowen.com)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规模经营的多样性”展开特殊强调,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规模经营的适度发展,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进程,推动了在农村社区倡导协商治理的“新乡土社会”的不断构建,形成了新的治理生态整体。
(一) 经济基础
一些学者持有如下观点:只有大力发展经济,提升村民物质生活层次,才能使村民重视村级公共利益并积极参与事务的协商治理。黄金村将土地做了新的分工划分,以土地承包经营为出发点,推动经营权的不断流转。截至2020年底,共实现种田大户、新农合流转土地3368亩,推动了农业规模化经营,解放了村民劳动力,使得他们有机会从事其他工作,既对劳动力要素有激活效果,又充分盘活了土地利用。
村民收入增加。村民将土地流转后,不仅可以获得相对较高的租金,还可以外出打工获得工资性收入。这样可以增加村民的收入,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与13年前相比,2020年黄金村村民人均年收入净值增长17倍,达到2.98万元。
村民就业问题得到解决。土地被流转后,经营主体进行规模化经营,能够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率,增加周边村民的就业机会。村民既可以外出创收,也可以在经营主体就业,按薪资模式获得酬劳,实现村民在家门口挣钱的目标。在稳定农村社会的同时,提高了农民劳动积极性。据统计,黄金村村办企业吸纳就业人员800多人。
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农村社会要发展壮大,就必须从产业化、多元化入手,打破现有土地经营方式,适度形成规模化生产经营;同时,在实行的过程中也要尽力多吸引外部资源的流入,如农村种植大户、农村合作社、农村知名企业,对土地进行重新整合。在黄金村的发展历程中,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数量与种类不断增加,创办了黄金村食品有限公司、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实现了多种模式协同发展。
(二) 政治基础
广泛的群众参与、和谐的协商流程、积极的理解互动是协商治理的实现基础,并且关键在于全民、全环节两个要素,要求参与主体主动意识强、参与能力强。从一定意义上讲,适度的土地规模化经营对于村民的动员方式、权利责任意识、土地观念都有深远影响。对于村民来讲,土地就是生存载体,不仅能保障日常生活所需,而且也是他们能获得更多利益的资本。不选择外出务工的村民是民主政治贯彻执行的中流砥柱,是自治工作的重要主体。村民在新的时代与制度背景下,其阶级特性是由对于土地的依赖性的转变所决定的。村民的利益很明显,与种植规模、种植风险、种植的产出与收益情况等紧密相关。村民的利益来源都是村庄内部产生的,而村民的社会结构与利益关联是以村庄为核心得以外扩实现的。因此,他们对于民主政治、协商治理的参与积极性较强,对于政府政治具有较高的热情,把村庄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具有高度责任感。更有一部分村民有自觉学习农业新技术的能力,能够推动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市场有敏感的把握能力。这些村民对于村务有着很强的参与意愿,希望表达村民自身的诉求,为自身所在的阶层发声。土地经营格局的发展,有效联结着村民与国家,向制度体系反馈村民诉求,让农村治理中村民的主体地位更加得以凸显,合理弥补了村民向城市流动之后治理主体的空缺。
(三) 社会基础
农村人与土地的关系,一直是各界学者研究的课题。贺雪峰在农业税取消之后,对现有的农村社会进行阶层划分,主要分为不同类型的五种阶层:农村贫弱阶层、普通农业经营者阶层、在乡兼业阶层、半工半农阶层、脱离土地的村民阶层。同时提出“农村社会中最保守而稳定的阶层是普通农业经营者阶层,尤以上层为主”的观点。他认为,这个阶层的村民,其力量随着土地流转进程的加速和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的推广,变得越来越强大,当他们的收入达到或者超过村民外出务工收入之后,就会促进农村人员的回流,增加村民稳定性,巩固村民力量团结,让村级事务的处理更加高效,从而推动协商治理,稳定秩序制度。村民人际关系联结方面,随着土地实现适度规模化经营,村民社会关系趋于稳定,互相高度信任。而这种良性关系会提升交往和谐度,促进村务治理的有效实现,这在黄金村的案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土地实现适度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村产业化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村民实现收入增长。现代农村为青年人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与机遇,从前由农村向外流出的人员陆续开始向农村流入,外出人口回村创业的热情也不断高涨。很多高学历、有发展眼光的村民回流,不仅推动了农村产业的发展,也有助于协商治理的推行。
二、 黄金村协商治理的基本经验
在经济、政治、社会实践的基础上,黄金村也在不断探索和实践协商治理的方式,并形成了具有本村特色的做法。
(一) 建立协商议事机构
基层协商民主是一项基本的社会治理模式,其实现首先需要构建平等平台,为交流与沟通创造必要条件,最终达到协商议事的目的。与全村经济发展规划同步,黄金村2006年就开始制订了基层协商议事计划。村民有定期会议,由村党支部牵头召开,全体村民都可以参与意愿的表达,一起协商决定村内事务,就自身利益相关问题行使民主权利。经过全体村民共同协商,黄金村最后确定实行“村务点评会”制度,通过了《黄金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08年,在党总支建立的同时,组成了村务点评会,通过民众选举,组成了含21名村民在内的村民自主点评会,这也是创新化的基层民主自治的首次亮相。村务点评会经过层层授权,通过村民会议(最高决策机构)→村民代表会议(重要决策机构)→村务点评会(常设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在最大程度上保障点评会合法行使权利。村务点评会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村民事务自己做主,革除了过去决定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制度弊端。村务点评会在运行过程中依靠在实践中坚持党的领导结合人民当家作主理念,取得了非常好的协商议事效果。村“两委”及村委党组织在点评制度的实行中始终处于核心的领导监督位置,贯穿选择议题、组织点评会、召开、监督等全过程。村务点评会制度的实行,将原本由村干部决策的村庄内公共事务交由点评会决策。点评会就此专门成立村民委员会作为具体执行部门,将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割,打破了以往农村领导干部独断、专断的局面,将农民群体与农村干部放在一个平等的协商交流的平台上。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表达意志,保障了村民的权利。
(二) 规范协商议事程序
创设“村务点评制度”,严格落实“五步议事”程序,切实解决“谁来议、议什么、怎么议”的问题,确保农村社区协商民主工作规范运行、广大党员村民诉求有序表达。
农村的生产生活所产生的一系列矛盾、纠纷,是农村社会社区治理的主要针对方向。所以,完善的农村协商制度、健全的农村基层自治纲领,就像地基一样,是农村协商自治的前提条件。只有打好地基,才能保障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稳定、持续运转,促进农村人民收获公平公正的对待。黄金村村务点评会通过不断摸索实践,逐渐总结出一套独特的基层自治管理的议事流程——“村民点评五步骤”。其主要流程:第一,议题的收集及审查。通过了解并整理村民日常遇到的问题、与村民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梳理筛选,形成系列性的讨论议题。首先由村干部、党组织及村民自治监督委员会从大的方针政策上进行讨论,确定是否有必要再次由村民协商点评会协商讨论解决。第二,进行民主讨论。经村干部、党组织及村民监督会审查之后,须由村务点评会协商解决的议题由村党支部组织召开村务点评会议,通过村民自主协商讨论出可行的办法。第三,公示结果。让村民知晓经过了点评会协商讨论的结果。第四,执行监督。村务点评会结果在公示期内没有村民提出其他意见的,讨论结果由村民委员会执行落实,在执行落实的过程中,全透明化地接受大家的监督。第五,评议整改。定期召开村民、村干部、党员会议,对村务点评会上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监督落实执行情况,对于评议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进一步促进完善村务点评会。随着“村民点评五步骤”的实行,村民协商自治制度愈发完善,并收效明显。
(三) 探索协商治理新方法
黄金村通过基层农村协商自治的不断实践执行,落实了基层协商自治制度,解决了农村治理长久以来遗留下的历史问题,践行了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方针理念。
黄金村基层协商自治采用的是“过三关”的工作方法。“三关”是什么?如何“过三关”?这是黄金村基层治理中一直探讨的话题。“三关”是指党员关、群众关、公开关。第一,要过“党员关”,村民自治会通过的决议要经过党员议事成员的考量,获得认可支持。要保障党员议事成员在基层民主协商治理过程中始终保持核心领导地位,发挥好主导牵头作用;保障村民参与协商自治的权利,提高村民参与协商自治的热情与积极性。第二,要过“群众关”。村民协商点评会是由村民组成的,其中有部分成员只看重小集体的利益,出现工作不积极等情况,这时需要村干部及时出面,引导他们从大局观出发,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第三,要过“公开关”。公开透明是党中央一直要求并践行的治理方针,落实村民协商自治制度要做到每一项决策都清晰可查,记录清晰明了,时刻接受村民的监督检查。同时,定期将财务支出明细等信息通过公告栏等形式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打消群众的疑问。
三、 黄金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的重要价值
村务点评会是黄金村在不断的发展实践中取得的重要成果。这种基层协商式的民主,充分体现了村民自主自治的管理理念,能够让广大村民获得最大的自主权,在实施试行过程中收效明显。同时,不断完善强化的村民自治制度,能够有效解决新时期农村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化解各种农村社会矛盾。村务点评会这种全新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是民主自治的全新尝试,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农村自治来讲意义重大。
(一) 增强基层群众参与意识,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经济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农村社会成为很多社会矛盾的重灾区。如何化解矛盾?在新的农村社会治理中,要有话说、有人听、敢说真话,要承认矛盾、承认分歧,在个性中找共性,进而达成共识。只有达成共识,才能更好地消除分歧与矛盾。黄金村的村务点评会制度在村庄的日常事务决策中被运用,让所有村民都能参与到村庄的决策中来,听村民所说,想村民所想,让村民的利益需求有可表达的渠道,让村民自己决策。村民按照自己意愿获得了自己的利益,村“两委”解决了要做但不好做的问题,协商治理是一种治理新思路,解决问题的同时也使各方皆大欢喜。自从黄金村的村务点评会制度施行以来,凡是遇到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土地征地拆迁、项目引进等重大事务时,都由基层村干部与村民共同协商解决。黄金村在修建村民文化广场的决议中,村民意见不统一,有的认为修建文化广场是好事,有利于村庄文化氛围提升;也有的村民认为钱应该花在刀刃上,用于修建道路、改造沟渠意义更大。在听取不同村民意见后,村“两委”召集村民对村外泥泞道路进行考察,点评会成员一致认为“修路是大事”,在第二次会议中,决定当下的资金应该首先用来修路,其次再用来修建文化广场。
(二) 协调各种利益诉求,找寻最佳平衡点
通过村民自评、实地考察,做到了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主要矛盾,实现了村民在村民自治过程中统一协调,通过就事议事,实现了大部分人的利益,保护并化解小部分人因利益矛盾产生的纠纷,形成了稳健和谐的农村社会氛围。但是随着基层民主自治的不断发展,村民拥有了更多的当家做主的意识,产生了更多的利益需求,为当前基层村干部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在村民自治这个对等互动交流的平台上,村“两委”是一个公平、中立的角色,将各方的利益聚集并协调处理,整合各方资源,梳理各方利益纠纷点,在这个公正的平台上给村民充分发挥自己主观能动性的机会,让村民自己的意见建议能够在村庄日常事务中体现,寻找各方利益最佳平衡点,形成村民在村庄自治事务中的共识。比如,在2009年10月,黄金村的文化活动广场修建完成后,广场附属超市的经营权在村民之间引发议论纠纷,村民们都希望能够由自己家租用。对此村委干部都感到很难权衡处理,由此更加确定了要通过村务点评会来确定超市的经营权。在黄金村广场附属超市修建完成之前,村委干部组织召开会议,通过村务点评会的形式决议出黄金村文化广场附属超市的经营权通过招标的形式决定。公告发布后,村民并无异议,招标会顺利进行。招标会由竞标人、村务点评会全体成员、村民参与,由村委会相关人员宣读经营协议的内容,村民通过举手投标的方式确定了经营协议内容。参与竞标的村民共8名,以1000元为底价,每次报价追加100元。通过好几轮的相互竞标,最终以2700元的价格确定了超市经营权。黄金村超市竞标之后有一名竞标人这样说:“这样的竞标方式很透明,我也确实不敢再加了。”通过竞价的方式公平决定了超市经营权的归属问题,这样的事情让老百姓很放心,才会更好地支持村干部及自治会。针对此事,黄金村的党支部书记严清华感悟颇深,他表示,自从黄金村的村务点评会制度开始实行,村民们都十分踊跃地参与到村庄中大小事的决策中去,不再对村务漠然置之,而是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村民们真正体会了当家做主的感觉,村民更加信任村委会、信任政府,群众和干部之间可以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黄金村村务点评会是一个村民与村庄政务、村干部平等对话的平台,这一平台让村民能够参与村庄大小事决策,让村民可以直接决定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透明化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让村民更加信任村干部、信任政府,消除了以往对政府的误解,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 民主民治、民事民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公平化、民主化
黄金村的基层民主自治以村务点评会为实践基础,最大程度地让人民群众参与村庄决策,激发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热情,在村委会、村务点评会、村民之间形成一个闭环互动链,将权利取之于民,还之于民,使得决策执行都能真正落实到位。黄金村在日常基层治理中始终秉承“民主民治、民事民议”,不论是村庄中的土地分配、超市经营权、选举等“小事”,还是招商引资、公共基层建设、土地拆迁等“大事”,都由村民们自己决策,村委会在其中发挥着引导补充的作用,在充分考虑各个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后,结合实际作出切实可行的决策。2018年的时候,茅山旅游大道要从黄金村旁边经过,105亩土地需要拆迁,涉及5个村民小组的土地。因此,自该项目动工以来,因拆迁而引发的利益矛盾问题愈发凸显,黄金村村“两委”充分运用村务点评会制度,通过民事民议的形式,由村民自行决定如何进行利益分割,最终取得了良好的土地拆迁分割方案,获得大家一致认可。点评会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过村务点评会成员的商讨,下放决策权成为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需要进行征地拆迁的5个村民小组,通过借鉴村务点评会的形式,在内部组织所有小组成员召开本组村民会议,让大家在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根据不同村民的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对策,确保每个村民都能得到自己的最大利益。由此,村民认识到村务点评会是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去思考、解决问题的,村庄治理决策中真实体现了村民的诉求,因而更加积极支持村务点评会的工作开展。
四、 黄金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的不足
经过调研发现,在黄金村开展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 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体系不完善
在治理实践中,协商治理制度缺位,体系不完善,带来了一些不良后果:首先,公共事务处理不合法、不科学。虽然村务点评会提供了村民自主决策的实践机会,但是村民决策的前提往往是基于自身的利益,且决策能力有限,很多村规民约缺乏合理、合法性。其次,协商程序缺乏制度设计,没有形成一环扣一环的严密的程序过程,无法保障协商民主治理工作的高效运行。最后,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权力容易被少数人操控。
(二) 村民小农意识根深蒂固
在农村社区中,传统的小农意识浓厚,一方面导致村民协商意识淡薄,协商民主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导致村民参与村务的程度较低,无法保障基层的协商民主顺利开展。在谈及集体利益时,村民若是缺乏集体意识和大局意识,会使得协商结果无法平衡各方利益,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唯上”的意识使得村民大多数时候听从村干部的决定,不愿意或不积极参加民主协商活动,不愿或不敢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第二,农村社区的相对封闭性致使村民的保守型性格特征明显,在协商过程中大都注重自身利益,时间和精力基本都放在自己的田间地头,缺乏积极主动的精神。
(三) 农村协商治理组织单一
相对于城市社区的协商民主而言,农村基层协商组织过于单一,缺少社会组织的参与。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实践中产生的民主恳谈会、“四议两公开”、参与式预算、村民圆桌会议、村级协商议事会等是农村社区的内设机构,不能保证村民广泛参与到协商治理中来。而一定数量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大多是具有文娱性质的社会组织,仅能部分满足村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另外,大部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经费来源不足,发育迟缓,导致其在协商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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