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一种事业
爱情是一种事业,即向着我的固有可能性而谋划的有机总体。但是,这种理想就是爱情的理想,是爱情的动机和目的,是爱情真正的价值。爱情作为与他人的原始关系是我用以实现这个价值的谋划的总体。
这些谋划使我置于与他人自由的直接联系之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下,爱情是冲突。事实上我们曾指出,他人的自由,是我存在的基础。但是恰恰因为我通过他人的自由而存在,我没有任何安全感,我处在这种自由的威胁之中;这自由把我的存在和“使我存在”糅合在一起,它给予我价值又取消我的价值,我的存在由于自由得以永远被动地逃离自我。我介入其中的,但又不负责任并不可到达的这种变化多端的自由,它反过来能使我介入成千种不同的存在方式。我恢复我的存在的谋划,除非在我控制了这个自由,并且只在我把这自由还原为顺从我的自由的自由存在时才能实现。同时,这是我用以干涉内在的自由否定的唯一方式,别人正是通过这否定把我构成别人,就是说,我能以这否定准备开辟将来使别人和我同一的途径。也许,如果人们思考“恋人为什么要被爱”这个纯粹心理学方面的问题的话,问题就更清楚了。事实上,如果爱情是纯粹肉体占有的情欲,在很多情况下,它就很容易得到满足。例如,普鲁斯特的主人公把他的情妇安置在他家里,他能整天地看见她并占有她,并且已经能够把她完全置于物质性的附属地位,他想必似乎应该是无忧无虑。然而人们知道,他相反,却忧心如焚。阿尔伯第娜(Albertine)从马塞尔(Marsel)手中逃脱,正是由于他的意识,甚至是当他在她身边的时候,而这就是为什么只有在她睡着的时候凝视着她,他才可暂松一口气。爱情肯定要有征服“意识”。但是它为什么要有征服意识呢?又怎么样去征服呢?
人们如此经常地用来解释爱情的“占有”这个概念事实上不可能是最根本的。如果恰恰只是他人使我存在,为什么我想把他人划归己有呢?但是这正好包含某种划归己有的方式:我们想占有的正是别人的如此这般的自由。这并非出自于权力欲:暴君不在乎爱情,他满足于恐惧。如果他寻求臣民对他的爱,那是通过政治,如果他找到了更经济的方式奴役他们,他早就采用了。相反,想被爱的人不愿意奴役被爱的存在。他不想变成一种外露的,机械的情感的对象。他不想占有一个自动机,并且如果人们想羞辱他,只需把一种像心理决定论的结果那样的被爱者的情感向他表现出来就够了:恋爱者感到自己在他的爱情和他的存在中贬值了。如果特立斯丹(Tristan)和伊瑟(Isenlt)被媚药弄得神魂颠倒,他们相互间的兴趣却减弱了,并且被爱的存在若完全处于被奴役地位有时反倒会扼杀恋爱者的爱情。目的被超越了:若被爱者被改造成自动木偶,恋爱者就又处于孤独之中。于是,恋爱者不想像人们占有一个物件那样占有被爱者;他祈求一种特殊类型的划归己有。他想占有一个作为自由的自由。
但是,另一方面,他不可能满足于作为自由的和自愿的义务的这种自由的卓越形式。谁能满足于那种被当成是对海誓山盟的纯粹忠实的爱情呢?因此谁会愿意听见说:“我爱你,因为我是自由地被诺言约束来爱你的并且我不想反悔;我由于忠实于我本身而爱你”呢?于是恋爱者要求誓言而被这誓言所激怒。他想被一个自由所爱并且祈求这个自由不再是自由的。他希望别人的自由自我决定去变成爱情——不仅仅是在恋爱的开头,而且是在每时每刻——同时希望这自由被其自身捕获,自由返回自由本身,犹如在狂热的时候、在梦幻的时候一样,以便期望它被征服。而这种被征服的自由在我们手中应该是一种自由的卸任,同时又是一种被禁锢物。我们期望于他人,期望于爱情的,不是情感的决定论,也不是能及范围之外的自由,而正是一个自由使情感决定论起作用并且扮演它的角色。对他本身而言,恋爱者不希望是自由的这种彻底变化的原因,而是希望是自由的唯一的、幸运的偶因(occasion)。事实上,他不可能希望是自由的原因而不同时把被爱者当做人们可以超越的工具,把他浸没于世界之中。爱情的本质不在这里。相反,在爱情中恋爱者希望自己对被爱者来说是“世界上的一切”。
如果我应该被别人爱,我就应该自由地被选择作为被爱者。人们知道,在流行的爱情术语中,被爱者是用当选者这术语表示的。但是这个选择不应该是相对的和偶然的:当恋爱者认为被爱者在许多别的人中选择了他时,他被激怒并觉得被贬低了。“那么,如果我不进入这个城市,如果我不经常与某某人相来往,你就不会认识我,难道你就不爱我了?”这种想法使恋人悲伤:他的爱情变成许多人中间的爱情,同时被相遇的偶然性所限制:它变成在世的爱情。事实上,恋爱者要求的,就是被爱者已把他变成绝对的选择。
因此,这就是恋爱者的实在目的,因为他的爱情是一个事业,就是说,是它自己本身的谋划。这谋划应该引起一种冲突。事实上,被爱者认为恋爱者是混在一些别人中间的一个对象——别人,就是说,他在世界的基础上感知了恋爱者,超越他并使用他。被爱者是注视,因此,它不可能使用他的确定了他的超越的最后限度的超越性,也不能使用他的自由自我捕捉。被爱者不能希望去爱。因此恋爱者应该诱惑被爱者;并且他的爱情与诱惑的事业是一回事。
如果我们一开始就把他人揭示为注视,从这种看法出发,我们就应该承认我们是在占有的形式下体会到我的不能把握的为他人的存在。我被他人占有,他人的注视对我赤裸裸的身体进行加工,它使我的身体诞生、雕琢我的身体、把我的身体制造为如其所是的东西,并且把它看作我将永远看不见的东西。他人掌握了一个秘密:我所是的东西的秘密。他使我存在,并且正是因此占有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