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人权委员会投票一致率比较

第三节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人权委员会投票一致率比较

笔者下文主要分析1994年至2005年共12届联合国人权会议,中国、俄罗斯、英国、法国、美国五大国投票的一致率。在2002年人权委员会第58届会议上,美国非人权委员会成员国,无投票权。在计算各国与美国投票的一致率时,排除2002年的会议投票。

计算两国投票一致率的方法为:将两国投票一致的议案赋值为1,投票不一致的议案赋值为0,投弃权票或缺席的议案赋值为0.5,把投弃权票认为是避免投票不一致的行为,计算公式为:F=(M+1/2B)/N

其中,F=投票一致率,M=两国投票一致的议案数,B=投弃权或是缺席的议案数,N=总议案数。(在计算各类议案数时,只统计唱名表决、记录表决的议案数。)

(一)中国与美国在人权委员会上投票的一致率

图示

(二)中国与英法两国在人权委员会上投票的一致率

图示

(三)中国与俄罗斯在人权委员会上投票的一致率(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四)俄罗斯与美国在人权委员会上投票的一致率

图示

(五)英法两国与美国在人权委员会上投票的一致率

图示

英国与法国在人权委员会上投票的一致率为100%。英法两国与美国在人权委员会上投票的一致率超过80%。英法两国与美国只是在对个别国家的人权状况投票时存在分歧。

中国与英、法、美三国在人权委员会上投票的一致率相当低,中国与英、法、美三国在对多数国家的人权状况投票时存在分歧。

中国与俄罗斯在人权委员会上投票的一致率呈现由低到高不断增长的趋势;而俄罗斯与美国在人权委员会上投票的一致率呈现由高到低不断递减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