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结构一般理论

第一节 市场结构一般理论

伴随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交易与分工成为社会生活的普遍形态,“市场”[2]得以产生并呈现出不同的结构。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交易不再是个人自主行为,市场结构影响着交易的行为,也关乎着消费者的福利。研究寡头当然应该从市场结构说起。

一、市场结构内涵

为准确反映相关产业、产品的市场竞争状况,理解企业的市场行为,经济学理论使用了“市场结构”这一概念[3]。市场结构(market structure)是指一个行业内部买卖双方的数量、规模分布、产品差别程度以及新企业进入该行业的难易程度等综合状态,是某一市场中各种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特征的总和,包括市场供给者之间、需求者之间、供给和需求者之间以及市场上现有的供给者、需求者与正在进入该市场的供给者、需求者之间的关系[4]。简单地说,市场结构就是市场上市场主体之间因价值关系而形成的结构状态。从根本上讲,市场结构是一个反映产业市场的垄断与竞争关系的概念。

市场结构通常由市场主体、市场格局和市场集中度等要素组成。市场主体(market entity)是指市场中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体。在经济生活中,它表现为: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财产,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根据不同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经营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市场主体可分为投资者、消费者、经营者、劳动者、企业等。

市场格局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上买卖双方在交换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这种地位和关系的出现,取决于市场上商品的供给与需求状况。根据买卖双方所处的地位不同,市场格局可分为均衡格局和非均衡格局。当市场上的商品较长时期供给与需求基本平衡时,在交换活动中买卖双方处于同等地位,这种状态称为均衡格局;若市场上的商品较长时期供需不平衡,从而使得买卖双方在交换活动中处于不同等的地位,这种状态就称为非均衡格局。在非均衡格局中,商品的供大于求使得买方处于主导、掌握主动权的地位,导致市场格局出现买方市场格局;商品供不应求使得卖方处于主导、掌握主动权的地位,导致市场格局出现卖方市场格局。商品供给与需求基本平衡,供给略大于需求是比较理想的市场格局,然而绝大多数的市场往往是非均衡格局。

市场集中度(market concentration rate)是指某一特定市场中少数几个最大厂商所占的市场份额,用来衡量企业的数目及相对规模的差异[5]。市场集中度是决定市场结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集中体现了市场的竞争和垄断程度,常用的市场集中度的计量指标有:行业集中率(CRn)、赫尔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 HI)、洛仑兹曲线、基尼系数等。作为对整个行业的市场集中度的测量指标,CRn与HHI两个指标被经常运用在反垄断经济分析之中。

为对不同的市场结构下市场主体的行为特征进行分析,经济学家根据相关市场内卖者(厂商)的数量、产品的差别程度、单个厂商对市场价格的控制程度、进入壁垒的大小,将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与寡头垄断市场四种类型。

二、完全竞争市场

完全竞争市场(perfect competitive market)是指没有一个生产者能够主导市场的价格,而消费者的利益却处于主导地位的市场[6]。这种形态的市场有如下特点,而这些特点也是完全竞争市场出现必须满足的条件。

第一,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买者和卖者,且各主体相对于市场而言规模非常小,因此没有哪个主体可以通过其自身的买卖行为来影响市场整体的供求关系,进而影响市场价格。换言之,在完全竞争市场,每个主体,包括卖者,均为市场价格的接受者(price taker),而非制定者(price setter)。

第二,产品具有同质性(homogeneous)。即每个厂商提供的产品,在质量、规格、商标、购物环境、售后服务等方面没有差别[7],产品之间可以实现完全替代。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一个厂商稍微提高产品价格,所有的买者都会转而购买其他厂商的产品。在这种市场中,买者的行为具有随机性,而作为卖者的厂商绝对不会单独提价或者降价。

第三,不存在任何市场进出壁垒,所有的生产要素都可以自由流动。这意味着,没有任何法律、社会、资金等方面的障碍可以阻止新的厂商进入及在位厂商退出该行业。在这样的市场中,资源总是流向能获得最大利润的行业,缺乏效率的厂商会惨遭淘汰,取而代之的是有效率的厂商。

第四,市场信息具有完全性和对称性。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相互之间不存在欺骗,每一个买者和卖者均能够获得与自己的经济决策有关的完全的市场信息,并进而作出最优的经济决策。图2-1显示了完全竞争市场的特点。

图2-1 完全竞争的特点

在完全竞争市场中,无论短期市场均衡点或长期市场均衡点都是在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MR=MC)时,即此时社会福利最高。这就要求厂商必须按照该条件来生产,以谋求利润最大化。但是,在现实中,厂商的经营活动不一定按照这一准则来生产,且即使厂商按照这一准则来生产,也很难保证其利润最大化。究其原因,在于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非常苛刻,仅仅是一种理想化的市场结构,以至于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可能存在,其更多的是经济学家分析现实经济现象时的一种理论假设。然而,现实中是否存在着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竞争市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假设的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机制如何调节经济。有了完全竞争的市场,我们就有了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一个目标,就能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分析和研究市场规律。

三、完全垄断市场

完全垄断市场是指整个行业中只有一个厂商的市场结构。完全垄断市场出现的条件有三个。

第一,市场上只有一个厂商生产和销售商品。即企业就是行业。由于在完全垄断市场中,一家企业独占了整个市场的生产与销售,因此企业就等同于该行业。例如改革开放前的邮政行业仅有邮政局一家企业经营全国的私人物流业,邮政局本身就是私人物流行业,而提到私人物流行业,能够想到的也仅有邮政局。

第二,该厂商生产和销售的商品没有任何相近的替代品。即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由于相关市场中仅有该企业提供产品,因此该产品没有替代性产品。

第三,存在进入壁垒,其他任何厂商进入该行业都极为困难或不可能。厂商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往往是由于独家厂商控制了生产某种产品的全部或者基本资源的供给、独家拥有生产某种商品的专利、法律政策的授权或基于自然垄断而获得,其他厂商进入该市场的难度极大[8]

完全垄断市场是一种与完全竞争市场相对立的极端形式的市场类型,两者对比,存在这些区别:(1)就经济效果而言,完全垄断市场的产量小于完全竞争市场,而其价格则高于完全竞争市场。(2)就福利效果而言,与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相比,在完全垄断市场下的消费者与生产者剩余均有所减少,会形成社会净损失(social deadweight loss)[9]。(3)就效率效果而言,完全垄断市场厂商确定的价格会高于边际成本,资源配置不具效率;如果存在政策游说、贿赂取得特权等寻租行为(rent-seeking behavior),这种不效率会更加明显[10]

在完全垄断市场中,由于企业是市场中唯一的生产者,其为自身产品确定的价格就是市场价格,企业就是价格的制定者。在现实经济中,绝大多数垄断企业总是要受到政府或政府代理机构各个方面的干预和调节,而不可能任意由垄断企业去完全垄断市场。然而,如果政府不对垄断企业的行为进行干预,或者干预不力,垄断企业就随时可能做出损害社会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因此,完全垄断市场也是一种理论的抽象,在现实经济实践中几乎也不可能存在。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通常存在的是垄断竞争市场与寡头垄断市场[11]

四、垄断竞争市场

在早期的经济学中,经济学家倾向于在分析中简化市场结构和定价行为,假定企业要么是价格制定者,要么是价格接受者。但是,垄断者通常面临一条向下倾斜的马歇尔需求曲线。20世纪30年代,经济学家张伯伦注意到产品差异化问题,并认为过去人们只看到了竞争和垄断这两种极端的市场结构,其实大量的市场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竞争与垄断的不同程度的结合。张伯伦把介于竞争与垄断之间的市场进一步分为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市场。

垄断竞争市场是指市场中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商品[12]。这是一种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市场组织形式,在这种市场结构中,既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又具有垄断的因素。

垄断竞争市场的特征主要有:第一,市场上存在较多的主体,每个主体的产量占市场的比例都比较小,且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着较为激烈的竞争。因此各主体单方面改变产量和价格并不易导致竞争对手的报复。第二,各市场主体生产有差别的同种产品。这些产品一方面能够相互替代;另一方面在价格、外观、性能、质量、构造、颜色、包装、形象、品牌、服务及商标广告等方面又存在一定的异质性。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这些产品成为具有特点的“唯一”产品,使得消费者有了选择的必然性,同时也使得生产者对于其各自生产的独特产品的生产销售量和价格具有控制力,因此也有了一定的垄断力量。这种垄断力量的大小取决于其产品与其他产品的差别程度,差别程度越大,其垄断力量越强。第三,厂商进入或退出该行业都比较容易,资源流动性较强。

在垄断竞争市场中也存在社会净损失与超额产能的问题,但是与完全竞争市场相比较,在垄断竞争市场中,商品更具多样性、消费者的选择空间也会更大,消费者福利有所增加[13]

五、寡头垄断市场

寡头垄断市场是介于垄断竞争与完全垄断之间的一种比较现实的混合市场,是指少数几个企业控制整个市场的生产和销售的一种市场结构[14]。从寡头垄断市场在20世纪30年代出现开始,由于一直缺乏唯一的解或模型[15],它一直就是一个产业组织领域内的热门话题。

寡头垄断市场的第一大特点就是,这个市场内主体极少。相关市场中仅存在少数几个主体,因此,每个主体在市场中均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市场价格的形成有很强的影响力。其次,各个市场主体间相互依存。在寡头垄断市场中,厂商既不是价格的制定者,也不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确切地说他们是价格的寻求者。当一个市场上只包含少数几个主要竞争对手时,他们的行为和行为的结果是很难预测的。各个竞争对手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因为任何一个厂商在决策时,都会考虑其竞争对手的反应,而其任一决策都会对竞争者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再次,寡头垄断市场存在较高的市场壁垒。尽管寡头垄断市场既包含垄断因素,也包含竞争因素,但是,由于该类市场中厂商数量少市场份额高,寡头往往具有很强的市场力量。这些强势在位厂商在规模、资金、信誉、市场、原料、专利等方面的力量非一般的企业可以匹敌;加上这些在位厂商容易缔结共谋,因此,其他厂商进入相关市场困难重重。这也是微软在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美国铝公司(Alcoa)在铝市场和石油市场能够稳坐霸主地位几十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