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本章小结
反垄断规制寡头多元模式在中国能够顺利生成,必须顺应“社会选择—制度选择—当期选择”的制度构建轨迹。从中国的经济改革的实践出发,我们能够清楚看到规制寡头,包括培育寡头,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作为规制制度的合集,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完全依赖正式制度能够完成事实使命,更何况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从来都是交织一起。这些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制度相互融合,形成了一些新的制度及一些还难以称之为制度的习惯、传统,它们共同组建了反垄断法规制寡头的多元模式“工具箱”。中国规制寡头的当期选择也应该是多元的。当然,我们不能够排除反垄断法在其中的基础性地位与作用。
鉴于中国竞争文化的薄弱状况,公众甚至一些执法者对竞争益处的理解水平有待提高,要在中国构建规制寡头的多元模式,竞争推进必须先行。竞争推进的终极目标是维护公共利益,而在当前,针对公共机构的竞争推进应以通过反垄断主管机构与其他公共机构的沟通,促进立法及规制政策以有利于竞争的方式设计、执行为直接目标,而针对社会公众的推进工作则应以通过多形式的竞争宣传,提高公众对竞争有益经济观念的理解与支持为直接目标。在中国,由于大多数寡头生成背景的特殊性及其与行业主管机构的特殊关系,公众对反垄断主管机构存有污名化的感知,这是反垄断主管机构在中国推进竞争的特殊困难,反垄断主管机构应通过争取外部政治力量的支持、避免利益集团形成、争取公众支持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反垄断主管机构还应该通过引入立法优先咨询制度、健全对规制措施的竞争评估机制、推行垄断行业的竞争性改革及加强公众宣传等途径构建合理的推进制度。作为反垄断主管机构自身修正反垄断执法缺陷的机制之一,宽恕制度在中国的建设应强调以声誉激励为主线,注意建立国际化的宽恕制度,与他国分享卡特尔记录、明确规定核心卡特尔是犯罪、加强保密措施建设等几项具体工作。作为反垄断执法缺陷的外部修正机制,可以开征垄断税以充分发挥税收的再分配功能,还可以构建合规制度以提寡头预防反垄断风险的能力。
总之,要促进反垄断规制寡头多元模式在中国生成,我们必须借鉴外国的法律与习俗,因为“使豁达而高尚心灵卓尔不凡者,定莫过于优雅的好奇心,而这好奇心最愉悦且有益运用者,又莫过于借鉴外国的法律与习俗”[57]。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中国正在变化,市场经济的力量正在重新塑造中国的社会结构,法律规则作为社会生活的一维也必定会经历重大变化。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利用本土资源,超越传统建立与中国现代化相适应的法治[58]。
【注释】
[1]苏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页。
[2]同上书,第18页。
[3][意]尼古拉·阿克塞拉著:《经济政策原理:价值与技术》,郭庆旺、刘茜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
[4]同上。
[5]迈克尔·波特著:《国家竞争优势》,刘明轩等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87页。
[6]邓辉、喻玲:“从LCD面板案看规制横向卡特尔的国际潮流”,载《国际贸易》2011年第3期。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94页。
[8]数据来源:《2010中国企业500强发榜 中石化连续6年居榜首》,2010-09-04,http://finance.sina.com.cn/g/20100904/11128603556.shtml.
[9]数据来源:《2010年财富杂志全球500强全名单 沃尔玛居榜首》,2011-08-04,http://finance.qq.com/a/20100709/001941.htm.
[10][意]尼古拉·阿克塞拉著:《经济政策原理:价值与技术》,郭庆旺、刘茜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
[11]罗昌瀚著:《非正式制度的演化博弈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第161—163页。
[12]罗昌瀚著:《非正式制度的演化博弈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第161—163页。
[13][意]尼古拉·阿克塞拉著:《经济政策原理:价值与技术》,郭庆旺、刘茜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
[14]ICN,Advocacy and Competition Policy,(2002),p.iii.
[15]United Nations,Empirical Evidence Of The Benefits From Applying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 Prince:Les To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Order To Attain Greater Efficiency In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Development,2011-06-10,TD/B/COM.2/EM/10/Rev.1,p.5.http://www.unctad.org/en/docs/c2emd10r1.en.pdf.
[16]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发展到现阶段仍然呈现出来一系列阶段性特征: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影响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17]徐士英:《竞争政策问题及中国的选择》,商务部反垄断局2010年研究项目报告,第30页。
[18]ICN.Advocacy and Competition Policy,2002,p.1.
[19]ICN.Advocacy and Competition Policy,Naples,p.i(2002).
[20]ICN.Assessment of ICN Members’Requirements and Recommendations on Further ICN Work on Competition Advocacy,2009:21.
[21]See George J.Stigle &Claire Friedland.What Can Regulators Regulate?The Case of Electricity.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62,5(1):1-16.
[22]Tom R.Tyler &Yuen J.Huo.Trust in the Law:Encouraging Public Cooperation with the Police and Courts(Russell Sage Foundation Series on Trust,Volume 5).Russell Sage Foundation Publications,2002:5-7.
[23]张占江:“竞争倡导研究”,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5期。
[24]向立力:《竞争推进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博士论文,第165页。
[25][韩]权五乘著:《韩国经济法》,崔吉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60页。
[26]高尚全:“把打破垄断作为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载《人民日报》2009年6月12日第07版。
[27]刘世锦:“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如何深入”,载刘世锦、冯飞等著:《垄断行业改革攻坚》,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版,前言。
[28][日]丹宗晓信、伊从宽著:《经济法总论》,吉田庆子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39页。
[29]同上。
[30]Rughvir(Shyam)Khemani,Competition Polic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2010-01-27,http://docs.google.com/viewer?a=v&q=cache:WBn7l7AlEakJ:internationalcompetitionnetwork.org/uploads/library/doc414.pdf+competition%2Bculture&hl=en&sig=AHIEtbSbgDp Tt1gjifq LeZbup X6afBGn Ag.
[31]See Scott D.Hammond,Fighting Cartels—Why And How?(Lessons Common to Detecting and Deterring Cartel Activity),The 3rd Nordic Competition Policy Conference,2000-09-12,http://www.usdoj.gov/atr/public/speeches/6487.htm.
[32]Ky P.Ewing,Jr.Competition Rules for the 21st Century:Principles from America’s Experience.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6:606-608.
[33]Scott D.Hammond.Sharing Information in the Fight against Cartels—Sharing Information in the Fight against Cartels.Presented by the Competition Policy Research Center Fair Trade Commission of Japan,2003-11-20,http://www.usdoj.gov/atr/public/speeches/201614.pdf.
[34]Angus Macculloch.The Cartel Offence and the Criminalization of United Kingdom Competition Law.Journal of Business Law,2003,21(5):616-627.
[35]刘孝敏:“论法益的体系性位置与功能”,载《法学研究》2007年第1期。
[36]OECD.Report on the Nature and Impact of Hard Core Cartels and Sanctions against Cartels under National Competition Laws,2008-07-03,http://www.oecd.org/dataoecd/16/20/2081831.pdf.
[37]金美蓉著:《核心卡特尔规制制度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3页。
[38]张维迎:“法律制度的声誉基础”,载《经济研究》2002年第1期。
[39]本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最新数据统计。其中,从1978年起至今,电力、煤气、金融保险、房地产、采掘、地质勘探业等行业成为国有经济中收入水平增长最快的行业。参见郭家华:“基于公平收入分配视角的税收政策选择”,载《商场现代化》2009年第23期。
[40][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98页。
[41]参见《反垄断法》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42]如目前在我国实行盐业专营的理由在于:为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必须让他们食用加碘盐,而为了保证消费者食用加碘盐食盐必须实行“垄断经营”。时至今日,我国碘缺乏的现象大为改观,但有些高水平碘地区还在被供应碘盐,食用加碘盐导致了这些地区甲状腺疾病增多。盐业专营究竟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还是为了维持垄断带来的高利润值得深思。参见蒋悟真:“反垄断法中的公共利益及其实现”,载《中外法学》2010年第4期。
[43][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0页。
[44][美]庞德著:《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沈宗灵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7页。
[45]刘剑文著:《税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46]崔皓旭著:《宪政维度下的税收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第69页。
[47]翟继光著:《财税法原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税收法治建设》,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年版,第120页。
[48]张守文:“论税法上的‘可税性’”,载《法学家》2000年第5期。
[49]张守文:“论税法上的‘可税性’”,载《法学家》2000年第5期。
[50]比如对教会的财产或者寺院的财产,完全具备经济上的可税性,也可以制定法律对其征税,但是由于宗教因素的影响,使得人们不愿意对其征税,如果国家对其征税,一方面难以获得法律的通过,另一方面也会引起民愤,影响政权的稳定。参见翟继光著:《财税法原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税收法治建设》,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年版,第120页。
[51]漆多俊:“论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保障体系”,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5期。
[52]张辉著:《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49—155页。
[53]张守文:“论税法上的‘可税性’”,载《法学家》2000年第5期。
[54]谭安华:“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税负转嫁的实质”,载《当代财经》1995年第8期。
[55]徐士英等著:《竞争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5页。
[56]ABA Section of Antitrust Law.Antitrust Compliance:Perspectives and Resources for Corporate Counselors.ABA Publishing,2005:68.
[57][德]诺瓦里斯著:《诺瓦里斯集(第三卷)》,转引自[德]K·茨威格特、H·克茨著:《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德文第二版序。
[58]苏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