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控缺失:忽视即刻侵害风险

第一节 监督管控缺失:忽视即刻侵害风险

1970年代传统社区矫正的最大危机来自于其安全保障的不足和监督管控措施的缺失,从而招致了全社会对社区矫正正当性的质疑。而造成这一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如前所述,在于社区矫正医疗模式对隔离论或剥夺再犯能力论为代表的安全保障理念的忽视。当然,隔离论和剥夺再犯能力论虽然早已产生,但其一直存在的实践化障碍之一就是隔离或剥夺再犯能力的社会危险性该如何界定的问题。社会危险性如果与矫正危险性一样,本身存在着不同矫正人员判断的不确定性,那么,在此不确定概念基础上也就难以实现有效的隔离或剥夺再犯能力。然而,随着新的社会风险管理理念的兴起,这一问题开始逐渐有了新的确定标准,隔离论或剥夺再犯能力论的刑罚理念开始与风险防范需求相结合,逐渐向根据犯罪人危害社会风险进行隔离的思路演化,也即根据犯罪人对社会的风险程度来决定对犯罪人的监督控制程度,对犯罪人的监督管控就是为了防范其对社会的侵害风险。然而,传统社区矫正只关注矫正一元而导致隔离视角的缺失就决定了其相对忽视与矫治同步实施、同等重要的监督管控措施,从而造成当下对社会侵害风险的忽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