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需求演变:风险社会与风险控制
2026年02月11日
第四节 矫正需求演变:风险社会与风险控制
1970年代之后,风险的概念逐渐成为刑事制度的运作重点,这是与当时风险社会思潮盛行相适应的。风险社会的理念认为,当前社会由于人为危险的因素已经成为不可控风险频发、面临重大风险危机的不安定环境。因此,社会运作的目标应该转向这种社会风险的控制和预防。其中,犯罪风险作为极端人为风险尤为需要控制和预防。[23](https://www.daowen.com)
由此,犯罪风险控制就成为刑事司法的关键任务。不管是刑事政策的目标设定、制度策略的安排,甚至整个犯罪控制话语体系都转而强调风险预防与安全管理,以统计、保险精算技术作为衡量风险的工具设计各种风险控制机制,多元化的风控刑罚体系大行其道,矫治、惩罚个别犯罪者不再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心。当然,原来的矫治、惩罚措施依然存在,只是其强调的具体目标都已经转变为犯罪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社区矫正亦是如此,矫正中以教育矫正为核心的风险评估和教育改造措施,都改变为以风险评断再犯可能性。这种矫正需求的转变就要求社区矫正的制度向风险控制的方向进行变革和改造,社区矫正的整体理论也要从风险语境予以重新分析形塑。因此,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这种犯罪风险控制对社区矫正需求产生的影响,首先就需要明确其复杂的面向和内涵,为研究风险控制刑事政策对社区矫正的影响打下基础。